1 《理水》中有三个重要历史人物:皋陶(Yáo)、伯益和后稷。这三个人在小说中并非主 要角色,尤其是后两位,只在禹的谈话中似乎是顺口提到,一笔带过而已——顺便指出一点 ,这两人在目前注释详尽的16卷本《鲁迅全集》里也没有加注说明——如果不留意,可能有 的 读者根本不会留下什么印象。但是在历史上,在大禹治水的时代,这几个人都可算开天辟 地的英雄。关于他们的故事,小说是根据的《史记·夏本纪》,而《史记》则根据的是《 尚书 》。小说的末节描写大禹治水成功回京后,虞舜在宫庭诏群臣合朝欢庆。那时君臣交谈似乎 比较随便,礼制没有后来那么严格,虽然那时已修订了五礼五服,朝拜君主时要磕头下跪, 但是君臣交儆,显得十分的和谐,无拘无束。史籍中详细记录了这次欢聚时君臣的谈话,只 是所记录的都是有关国家治理的大计方针方面的内容,这对于爱看皇家艳事轶闻的读者则比 较乏味,对于并不太拒绝历史资料的读者却可以帮助他们了解上古社会流传下来的若干信息 ,同时这对于读鲁迅及别的现当代作家的作品也是不无益处的。 《尚书》中的《皋陶谟》是记皋陶陈述其谋略的篇章,实际上它还包括了“大禹谟”。《 理水》并没有详细描写皋陶如何献计献策,而只着力的反映大禹的治国思想。 皋陶、伯益、后稷均是部落首领,大约在唐尧时他们就均调中央在朝做官了,所以舜继尧 位之后任命禹做司空为百官之长时,禹尚谦让于皋陶和后稷。但虞舜仍赞同四岳即四方部族 领袖的推举,命禹辅政,而令皋陶作士,即任命他为大法官。小说《理水》中有一段叙鸟头 先生与乡下人争执的插曲,鸟头先生竟气愤得耳轮发紫,对乡下人说:“你竟这样的侮辱我 !说我不是人!我要和你到皋陶大人那里去法律解决!”这就是借皋陶作士的典顺笔讽刺顾颉 刚 曾要与鲁迅打官司一事的。《理水》中没有涉及皋陶执法的故事,但在历史上皋陶的形象是 严明公正的。起码民间传说对他没有非议;史学家对于他的执法也没提出质疑,尤其是对他 所贯彻执行的“五刑五用”没有任何责难。(所谓五刑,即:墨刑、劓刑、剕刑、宫 刑、大辟。五用,即: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 )传说皋陶治狱得力于神助,他养有一只叫觟
的独角羊,此羊能识别案犯,见有罪者即 触之,无罪者则不触。因此皋陶十分爱护他的这只神羊。这固然是神话,但也可说明皋陶历 史上应是位青天大人,因民间传奇大抵都能反映史实。 如果细读《尚书》,我们可以发现皋陶的功业不止是治狱。《舜典》云:“帝曰:‘皋陶 ,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从舜的谕旨看,皋陶的刑 狱之权限极广泛,首先是防止边患,加强国防力量,以抵抗蛮族的侵略(蛮夷猾夏);同时还 要防范寇贼作乱(寇贼奸宄),维护社会治安。而从史籍记载皋陶所陈述的谋略看,他还负有 整顿朝纲和吏治的重任。《史记》云:“皋陶于是敬禹之德,令民皆则禹。不如言,刑从之 。舜德大明。”如果联系前后文,君臣交谈,由任贤言及赏罚,言及黜陟以及诘奸除暴之法 ,最后皋陶总结说,如果群臣百官都能记住君主的教导,遵守君主制定的法规,那么国家就 会繁荣昌盛了,这就很清楚皋陶的“令民皆则禹”决非是对黎民百姓所说,而是针对当时的 吏治朝纲而言的。 由于皋陶忠诚的辅佐大禹治理国家,禹到晚年即有禅位于他之意。后来只因皋陶死在禹之 前,禹才又推举了当时与皋陶齐名的另一位功臣做他的接班人,这就是伯益。 2 《尚书·舜典》:“帝曰:‘畴若予上下草木鸟兽?’佥曰:‘益哉。’帝曰:‘俞, 咨益。汝作朕虞。’益拜稽首,让于朱虎、熊罴。帝曰:‘俞。往哉,汝谐。’”益,即伯 益,又名大费。这一节的关键词是“汝作朕虞”。虞,是掌管山林河泽之大臣,权限包括交 通、林业、畜牧等等。帝舜为益还派了两名助手:朱虎、熊罴。也有说朱虎熊罴其实是四人 ,为四只野兽的名字:豹(朱)、虎、熊、罴。既然益是掌山泽之大臣,因此随禹参加开山疏 河工程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由于益还是统率草木鸟兽之长官,所以他同时还肩负供给灾民 们最起码的生活物质,主要是肉食的重任。禹后来在向舜汇报工作时还特别提到益这方面的 成绩:“予乘四载,随山刊木,暨益奏庶鲜食。”所谓“奏庶鲜食”就是供给黎民百姓鸟兽 肉食。当时因大水泛滥,灾区谷物收获极少,必须补充大量鲜肉食物给饥民。 伯益一生的功绩有两个方面:一,开山通河;二,调驯鸟兽。《孟子·滕文公上》:“舜 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 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这是把益的工作与禹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事实也应该是 这样:益佐禹治水赈灾。《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云:“伯益佐舜初作井,凿地而求水, 龙知将决川谷,漉陂池,恐见害,故登云而去,栖其神于昆仑之山。”这表明益曾参加抗旱 排涝工作,并且功名赫赫。与《淮南子》差不多同时的史书《史记》说得更加明白并充分肯 定了益治水的功劳:“(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费 为辅。’”(《秦本纪》)“大费”即指伯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