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词的时代价值与审美功能 文学发展到宋代,不同体裁间的分工和位置已经基本划定,这是一个由上而下的阶梯式格局,文最高,因为文是“明道”的,诗次之,它是“言志”的,除了“美刺”之外,还有抒发情性的功能,所以又被称为“文之余”,此二者合在一起,组成正统文学的全部。北宋中叶的文学革新运动,恰是在这两个领域中展开的。而词就不同了,它属于“酒吧文艺”,完全排除在正统文学之外,被人视为“诗余”,“小技”。文人甚至不将它们收入自己的文集中,而以“琴趣外编”、“琴趣外篇”的形式打入另册,以示不登大雅之堂。三分开这个格局本身说明了文学的多元化和多功能,既有高低之分,也有职责功能之别,谁也不能取代谁。其实宋词在有宋一代从来就未争到过主流的地位,连第二把交椅也没有轮上,今人将其视为“一代之文学”,实在是一种误会。照这样推论,词在宋代的兴盛,就在于它担负起了游戏的功能,成为主流文学的补充和点缀,这样说对不对呢?问题并非那样简单。 晚唐五代遗留的文风,本来不止词一体,入宋之后,它们程度不同地皆有所体现,其中诗歌的晚唐派于北宋及南宋末一度声势赫然,但均不如词的发达和持久,岂止发达持久,以至发扬光大,蔚为大国。个中原因当然不单纯。其中有一点至为重要,那就是词的创作与传播跟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关系密切。在唐代,词原属于民间文学,五代时开始进入宫廷、贵邸。入宋之后,它又演化成一种都市文学。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达,宋代的都市规模和数量都已大大超过了唐代,作为都市景观之一的“酒吧文艺”也就随之兴盛、发达起来。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描述过汴京城内的此类风俗民情:“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唯任店入其门,一直主廊约百余步,南北天井两廊皆小阁子,向晚灯烛莹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卷二)这些花枝招展的妓女都是等着为客人清唱佐宴的,“唱叫小唱,谓执板唱慢曲、曲破,大率重起轻杀,故曰浅斟低唱”。(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但唱令曲小词,须是声音软美,与叫果子、唱耍令不犯腔一同也。”(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妓乐》)此类“卡拉OK”式娱乐也是官民同享的,“如府第富户,多于邪街等处,择其能讴妓女,顾倩祗应。或官府公筵及三学斋会、缙绅同年会、乡会,皆官差诸库角妓祗直。”(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妓乐》)由北宋入南宋,此风愈炽,与商业行为的结合也更紧密,吴自牧记载:“自景定以来,诸酒库设法卖酒,官妓及私名妓数内,拣择上中甲者,委有娉婷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溜,歌喉宛转,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梦粱录》卷二十《妓乐》)如果说五代时,词这种音乐性的诗体尚集中在宫廷、贵族圈内的话,那么到了宋代,它已再次回归为一种大众文艺,并为广大市民服务了。正因为此,北宋市井间涌现出了大量新的曲调,当时谓之“新声”,“近时乐家多为新声,其音谱转移,类以新奇相胜,故古曲多不存。”(蔡居厚《蔡厚夫诗话》)“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序》)名噪一时的词人柳永便是在此种新声基础上从事创作的:“柳三变游东都南北二巷,作新乐府,骫骳从俗,天下咏之,遂传禁中。”(陈师道《后山诗话》)其实,不光是柳永,范仲淹、欧阳修等文坛巨擘也是在这种世俗化的气氛中从事填词赏词活动的,据《后山谈丛》等书记载,范、欧同当时的士大夫一样,经常参与官府组织的各类宴乐活动,这些活动不过是社会风气浸染的产物罢了。随着都市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此种游艺活动风靡了整个宋朝。恰恰是社会环境为词提供了发育的温床,任何人都无法阻挡这股生气勃勃的文学潮流。 社会风气俨然是词得以兴盛的重要原因,这是没有问题的,但究竟不属于直接的原因。它的作用是提供了一个温床和前提,宋词发展成如此一种局面,取得如此的成就,风气是不足以解释的,应该有其更深沉的文化因缘。仍以欧阳修为例,他不是那种喜欢追逐流行风气的人,唯独对词的创作,乐而不疲,一作再作,以至累计有数百首。原因究竟何在呢?前人对此其实已有评说:俞文豹《吹剑录外集》云:“杜子美流离兵革中,其咏内子云:‘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依虚幌,双照泪痕干。’欧阳文忠、范文正矫矫风节,而欧公词云:‘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莫近危栏依。’又‘薄倖辜人终不愤,何时枕上分明间。’范文正词‘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又‘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情之所钟,虽贤者不能免。”南宋郑刚中也指出:“长短句亦诗也。诗有节奏,昔人或长短其句而歌之。被酒不平,讴吟慷慨,亦足以发胸中之微隐。余每有是焉。然赋事咏物,时有涉绮靡而蹈荒怠者,岂诚然与?盖悲思欢乐,入于音声,则以情致为主,不得不极其辞如是也。”(《乌有编序》)明代杨慎在评范仲淹的闺情词时还说:“大抵人自情中生,焉能无情?但不甚而已。”(《词品》卷三)他们的看法集中在一点上,即词具有抒情的功能。情乃人之所必不可免,属人性的流露,所以贤者也不妨去填词。这一看法非常重要,揭示了词能够在宋代大行其道的内在原因。众所周知,文字的抒情职能原来是由诗来承担的,入宋以后,由于理性精神的高扬,情感逐渐从诗中隐退,人的真情至感无从宣泄发露,这一块天地落空了,而词作为新兴的艺术种类却保留了抒情的功能,且因它“游戏”“余枝”的卑微身份,入宋后又未受到理性精神的扫荡。随着理性化倾向的日益增强,词的特殊价值也就愈发突显出来,终于成为了宋代真正的抒情文学的代表。历史上人们将唐诗与宋词并提,其实也是着眼于这一点,除此之外,二者在各自时代所占据的位置实相去甚远,根本无法同日而语。可以这么说,游戏是词的表层功能,抒情才是它的内层功能,民间词是宋词的基础和氛围,文人词才是宋词的主流和精华,宋代文人正是继承了五代时期的这一份特殊的遗产,又依托于市民社会的氛围和环境,构建出这样一块心灵的园地,为文人士大夫的文学世界创造出一个情理互补的局面。失衡的天平因此而得到矫正,失落的天地因此而获得再生。 然而这一切与文学的精神又有何相干呢?回答此问题之前,还需再认定一个事实,即宋词与以前的唐诗还有相当不同。唐诗的抒情带有泛化性质,涉及生活的各个层面,它是唐人泛情化的审美态度的表现,入宋之后这种态度实际上已不复存在,理性化占了上风。而词能够在宋代占有一席地位,用当代评论家的话说:“与诗文鼎足而三”(方智范等《中国词学批评史》第二章《概况》),依据的乃是其特别的审美视角——男女之情,这是理性最难涉足的领域,也是人性生机勃勃、永不枯竭的渊薮之一。五代以来词走入了一条狭径,为无聊颓唐的贵族文人所利用,成为“绮筵公子,绣幌佳人”缠绵温存的凭藉,这是一次文学的“失落”。然而也因祸得福,为宋代的文学精神提供了一种特殊的调整和补充的方式和途径。男女之情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情愫,也是人的本性的体现,在处理感性与理性的关系、个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审美与政治道德等关系方面,它具有独特的作用和功效。问题不在于男女之爱是否有资格成为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个极其迂腐的问题,而在于人们究竟如何对待这一份本性化的情感。晁补之在论到词的价值时曾说:“(词)皆天理之自然而情性之至道也。”(《东山词序》)可见对这一点,宋代的文学家是有认识的。诗文革新运动以后,由于时代课题的紧迫需要,由于改革旧文风之必须,文学精神带上了功利化色彩,对人的情感采取了一种淡化的、超越的态度,这就使得宋代的文学精神产生了一定的偏颇,本来应有的更为深沉和内在的涵义并未充分展开。在这种情况下,诗文与词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不和谐的,彼此并未形成呼应和互补,范仲淹、欧阳修等人的创作不过是本性的自然流露而已,没有在精神上沟通起来。到神宗、哲宗时期,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一批文学后进陆续登上历史舞台,分裂的局面才得到改观,词与诗文之间的关系才得以调整,词与文学精神之间的关系也才得以建立,而这一切意味着宋代文学精神取得了进一步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