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24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627(2002)03-0096-05 朱熹是封建社会后期学问最广博、影响最深远的学者,他一生著述甚丰,其于经学,用力最勤者,首推《四书》,其次即为《诗经》。朱熹注释《诗经》是一件旷日持久的工作,乾道九年(1173年)所注《诗集解》是其注释《诗经》的第一稿,由于对《诗集解》颇为不满,朱熹不断地对其进行修改。今日所见《诗集传》当是朱熹晚年《诗》学研究的论断。朱熹为什么反复修改《诗集解》?是诗无达诂呢,还是朱熹注《诗》的思想发生了重大转变? 一 《诗集解》虽然早已亡佚,我们却可以从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中见其概貌。在考察《诗集解》和《诗集传》所定诗旨的异同时,不得不提到《诗小序》,以做参照。 1.《诗集解》和《诗集传》诗旨相同例 (1)《诗集解》和《诗集传》皆从《小序》说。《周南·螽斯》,《小序》曰:“《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诗集解》曰:“螽斯聚处合一而卵育繁多,故以为不妒忌而子孙众多之比。非必知其不妒忌也,或曰古人精察物理,固有以知其不妒忌也。”《诗集传》曰:“后妃不妒忌而子孙众多,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言其有是德而宜有是福也。”前后稿所论《诗》旨皆从《小序》说。 (2)《诗集解》补释《小序》,《诗集传》基本从《小序》。《周颂·清庙》,《小序》曰:“《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诗集解》曰:“《书大传》曰:‘周公升歌《清庙》,苟在庙中尝见文王者,然如复见文王焉。’”用《书大传》补释《小序》。《诗集传》曰:“此周公既成洛邑而朝诸侯,因率之以祀文王之乐歌。”基本从《小序》。 (3)《诗集解》从《小序》说,《诗集传》以史补释《小序》。《豳风·鸱鸮》,《小序》曰:“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鸮》焉。”《诗集解》曰:“管蔡流言使成王疑周公,周公虽已灭之,然成王之疑未释,则乱未弭也。故周公作《鸱鸮》之诗以遗王,而告以王业艰难不忍毁坏之意,所以为救乱也。”基本同《小序》。《诗集传》曰:“武王克商,使弟管叔鲜、蔡叔度监于纣子武庚之国,武王崩,成王立,周公相之,而二叔以武庚叛且流言于国,曰:周公将不利于孺子。二年乃得管叔、武庚而诛之,而成王犹未知周公之意也,公乃作诗以贻王。”以史实补释《小序》。此类并不多见。 (4)《诗集解》和《诗集传》均依《诗》自立新说。此例在《诗集解》中亦不多见。如《邶风·谷风》,《小序》云:“《谷风》,刺夫妇失道也。卫人化其上,淫于新婚而弃其旧室,夫妇离绝,国俗伤败焉。”《诗集解》云:“此诗皆女怨之辞。”从文学角度解《诗》。《诗集传》云:“妇人为夫所弃,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进一步从文学角度解释诗意。 2.《诗集解》和《诗集传》诗旨不同例 (1)《诗集解》从《小序》说,《诗集传》从诗本身自立新意。《邶风·击鼓》,《小序》曰:“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诗集解》曰:“按《左传》州吁与宋、陈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出师不为久,而卫人之怨如此,身犯大逆,众叛亲离,莫肯为之用尔。”对《小序》进行阐释。《诗集传》曰:“卫人从军者自言其所为,因言卫国之民或役土工于国,或筑城于漕,而我独南行,有锋镝死亡之忧,危苦尤甚也。”依《诗》自立新意。 (2)《诗集解》对《小序》提出一些疑问,《诗集传》依诗自立新说。《卫风·伯兮》,《小序》曰:“刺时也。言君子行役为王前驱,过时而不返焉。”《诗集解》曰:“先儒以此诗疑此时作,然无明文可考。”对《小序》所作时间提出了怀疑,但不能径立新说。《诗集传》曰:“妇人以夫久从征役而作是诗,言君子之才之美如是,今方执殳而为王前驱也。”依《诗》认为此为妇人思夫之诗。 (3)《诗集解》从《小序》说,《诗集传》定为“淫诗”。《郑风·遵大路》,《小序》云:“《遵大路》,思君子也。庄公失道,君子去国,国人思望焉。”《诗集解》云:“君子去其国,国人思而望之,于其循大路而去也,揽持其祛以留之曰: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遽绝也。”主《小序》而言《诗》。《诗集传》云:“淫妇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揽其祛而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遽绝也。”认为是淫妇留其所与私者之诗,与《小序》君子说截然不同。 (4)《诗集解》言刺某王,而《诗集传》或去掉刺意,或改刺他人。《小雅·小旻》,《小序》曰:“《小旻》,大夫刺幽王也。”《诗集解》曰:“此诗刺王惑于邪谋,不能断以从善,将致乱也。”《诗集传》曰:“大夫以王惑于邪谋,不能断以从善而作此诗。”去掉“刺”意。《唐风·采苓》,《小序》曰:“《采苓》,刺晋献公也。”《诗集解》云:“献公好听谗。观骊姬谮杀太子及逐群公子之事可见也。”仍然认为是刺献公之诗。《诗集传》云:“此刺听谗之诗。”去掉所刺之人,改为刺听谗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