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062(2002)02-0079-06 一、导言 近几年相继出土的资料,从内容到数量,都对重新展开中国古代文化的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以先秦到后汉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者来说,显得尤其重要。如何处理这些新出的资料与已有文献资料之间的关系,是目前最重要的研究课题。比如,1993年发掘的郭店楚简中《缁衣》篇与现行本《礼记》里《缁衣》篇的内容相当接近。其中多处引用到《诗》,对我们研究《诗》的起源有很重要的意义。 郭店楚简是指1993年10月在湖北省荆门市郭店村的战国时期楚墓《即“郭店一号楚墓”》中发掘出来的用楚国文字写在竹简上的达800页以上的文献资料。内容包括《老子》、《缁衣》、《五行》等先秦文献。这一消息经《人民日报海外版》(约在1995年2-3月间)传到日本,引起了日本许多研究者的关注。根据荆门市博物馆的发掘报告《荆门郭店一号楚墓》(《文物》1997年第7期),郭店一号墓的下葬期应在公元前四世纪中期至公元前三世纪初这一段时期。目前学界对下葬期有多种说法(注:参阅李学勤:《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发现》(《郭店楚简研究》中国哲学第20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崔仁义:《荆门郭店楚简〈老子〉研究》(科学出版社,1998年);王葆玹:《试论郭店楚简各篇的撰作时代及其背景——兼论郭店及包山楚墓的时代问题》(《郭店楚简研究》)、《试论郭店楚简的抄写时间与庄子的撰作时代——兼论郭店与包山楚墓的时代问题》(《中国哲学》1999年第6期);池田知久:《尚处形成阶段的《老子》最古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郭店楚简专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本文以为郭店楚简是公元前三世纪前的文献这一说法比较可靠。 孔予尊崇礼教,儒家经典对各式各样的礼制也有很多记载。此后,随着汉以来各王朝对儒家思想的标榜,礼教一直是中国古代文化里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但是,儒家诸经典对礼的记载比较简略,而且也多有相互矛盾之处。如何调和这些矛盾,找出一个统一的说法,就成为汉代以来儒家学者的重要研究课题。《诗》里有各种关于礼制的记述。比如,有关成婚的礼节,虽然在《诗》里对婚礼的操办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反映[1],但在《周南·桃夭》、《召南·摽有梅》、《陈风·东门之阳》的《毛序》里就提出了春天为结婚期的主张,在《召南·野有死麕》、《陈风·东门之阳》的《毛传》里也提出了秋天为结婚期的主张。这些说法虽然有所发挥,但基本上还是以尊重《诗》的本文为主。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毛序》、《毛传》的作者为统一儒家思想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是,他们涉及《诗经》里的婚姻制度,旨在求证自己的论说,并没有对《诗经》时期婚姻制度的一些本质问题作出回答。 近年来,学术界基于清代考据学,采用诗歌类型比较的研究方法,并从社会学、宗教学角度,对《诗》的最初意义进行了研究,卓有成效。首先采用这种研究方法的是法国东方学学者Marcel Granet,此后相继出现了闻一多、松本雅明、白川静、赤塚忠、家井真等学者。对《诗》起源的看法,诸家说法不一。从《鲁颂·閟宫》里所记有关鲁国僖公的“周公之孙,庄公之子”的诗句来看,松本雅明所谓“根据《诗经》里这些有年代线索的诗,大致可以断定《诗》产生于公元前八世纪末到公元前六世纪初”[2]的推断还是有一定的说服力。当然,在《诗经》里还有很多年代无法确定的诗句,但从整体上来说,大致可以断定《诗》的产生时期应在公元前六世纪初。 由此可见,属于战国时期的郭店楚简《缁衣》篇,正好处在公元前六世纪初的《诗经》和汉代的《毛序》、《毛传》之间。如果以郭店楚简里对《诗》的解释来分析《诗》的最初意义与《毛序》、《毛传》对《诗》的解释的关系,就会对以现有文献来解释《诗》的研究结果提出全新的看法。也就是说,把《诗》的最初意义、郭店楚简《缁衣》篇对《诗》的解释以及《毛序》和《毛传》等文献资料对《诗》的解释等进行相互比较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正确把握中国古代文化。 全面论述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拟从闻一多对《诗》的最初意义的解释与郭店楚简中《缁衣》篇对《诗》的解释的比较入手,来考察郭店楚简中《缁衣》篇的价值。 二、闻一多对《诗》的最初意义的研究 从目前发现的文献资料,很难全面了解中国古代宗教和社会方面的真实情况。因此,对《诗》的最初意义以及产生年代的研究,不能仅限于文献学的方法,还应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现实状况以及吟咏场地等具体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诗》的本来面目。在《诗》研究领域里,最先关注这一点的是法国东洋学学者Marcel Granet。他在其著作《Fetes et chansons anciennes de la chine》(1919年,Chanson XLVI,日文版为《中国古代祭礼与歌谣》,平凡社1989年)里,力图通过对《诗》的研究来揭示中国古代村落里的一些祭礼情况。他所用的方法脱离了《毛序》、《毛传》作者的传统附会,尝试通过与较为落后的社会的比较,来研究《诗》的最初意义。 1931年,《古史辨》第3册中登载了《诗》研究中具有领先意义的以民俗学方法进行研究的文章。后来,闻一多在《诗经新义》、《诗经通义》(《清华学报》第12卷第1期,1937年1月)两部重要论著里,首次把近代的研究方法引入《诗》研究领域,大大地推动了《诗》的研究。其中不少观点,如以鸟为兴的《诗》或许与古代以鸟为图腾的事迹有关,《周南·芣苢》篇的“芣苢》”因含有胚胎之音而作为求子的歌谣等都富有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