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001-8182(2002)-01-0075-07 一、赋比兴“美学本义”质疑 中国文学史上,恐怕没有比“六诗”之谜更聚讼纷纭而源远流长至今未衰的了。虽然因讨论形象思维而旁及探研赋比兴的热潮早已过去,但悬案犹存,而且只要稍涉中国诗学,就很难绕过它避而不谈。那场讨论,叶嘉莹先生谈得格外惹人注目,其《中国古典诗歌中形象与情意之关系例说》指出:赋、比、兴“一为直接抒写(即物即心),二为借物为喻(心在物先),三为因物起兴(物在心先)”,“我想这很可能是中国古代对诗歌中感发之作用及性质的一种最早的认识”。叶朗先生《中国美学史大纲》指出:“‘赋’、‘比’、‘兴’这组范畴则涉及诗歌艺术中,‘意’和‘象’之间以何种方式互相引发,并互相结合成统一的审美意象,而这种审美意象又以何种方式感发读者。也就是说,它们涉及审美意象产生的方式与结构的特点。”这也就是他所探求到的“‘赋’、‘比’、‘兴’的美学本义”。两位叶先生对“赋、比、兴”命题所含美学意义的阐发,确实精彩。但要说这就是赋比兴的“美学本义”,是“一种最早的认识”,却还不能说是确定无疑的,因为要探求赋比兴的本义,势必不能撇开“六诗”本义这老大难题。显然,“审美意象产生的方式与结构”或“直接抒写”、“借物为喻”等论述,主要涉及的是艺术创作论。它们都以赋比兴是诗法的旧说为基础。 “六诗”之标举,首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掌六律……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这风赋比兴雅颂组成的“六诗”指的是什么?是诗体还是诗法?《周礼》并未讲明。《毛诗序》亦有类似提法:“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而增加了对风、雅、颂的解释,却未释赋、比、兴,其另立“六义”之名,似也表明了杜绝将“六诗”误解为六种诗体的意向。 东汉郑众(?——83)最早明确地将比、兴释为诗法:“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后来郑玄(127——200)将赋也主要地说成了诗法:“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俱见郑玄《周礼注》)。晋挚虞《文章流别论》开始按风、雅、颂、赋、比、兴的顺序讲解“六诗”。梁钟嵘更进一步独标“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这就衍生出唐孔颖达和宋朱熹的三“体”和“三经”、三“用”和“三纬”之说,即以风、雅、颂三种诗歌体裁为“体”和“经”,以赋、比、兴三种作诗方法为“用”和“纬”。从此,以赋比兴为诗法就成了学术界相仍至今的权威解释。 然而三体三用说要成为“六诗”的确解,却有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倘若“六诗”分为两种质性,而且体用各居其半,那为何不居中一分为二,直截顺畅地排作风、雅、颂、赋、比、兴,却偏偏排作疙疙瘩瘩的风、赋、比、兴、雅、颂? 相形之下,近世章太炎、朱自清诸先生所提的,把风赋比兴雅颂当作按同一性质划分六个品种的六诗皆体说,就更容易把道理说通。郭绍虞先生《“六义”说考辨》应属此说后出转精的集成者。它指出:风、赋、比、兴都是民歌,“其入乐者则称为风,还有许多不入乐者则称为赋比兴。”由于这些不入乐的“民歌数量太多,所以再用不同的表现手法,分为数类,那么列在风类之后也就很为恰当”。只是由于不合乐的缘故,赋比兴都被孔子删去,“六诗”就只剩下今天见到的风雅颂三体了。郭先生对于风、赋、比、兴(民歌)、雅、颂(非民歌)的排列顺序,是作出了颇能自圆其说的解释。其说若立得住,那赋比兴的“美学本义”,岂不简直成了空中楼阁? 不过,笔者以为,郭说也有几处疑点: 第一,赋、比、兴是因不入乐而被删的三种诗体么?赋、比、兴三诗因被删而失传,这是论证它们作为诗体曾经存在过的重要论据。删诗之说出自《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据此可引出一个认识:是孔子将古诗三千余篇加以删汰,编成可施于礼义并可以弦歌的《诗三百》。那么前此之“诗”就是不尽合礼义、音律的。然而《周礼》明言“六诗”是“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且“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据此则知孔子以前周官大师所教“六诗”已经是配合着礼义乐律的。如果“六诗”指六种诗体,那《六诗》就已经是包容于礼义音律的六种诗体的一部诗集。若信《史记》删诗之说,则《诗三百》编定之前必不存在那样的诗集《六诗》。若信《周礼》,则“从周”之孔子必不会去删现成的“六诗”,即使要删,本已合于礼义音律的赋比兴也没有理由被删而应当基本完整地保留在后人有目共睹的《诗三百》之中! 第二,赋、比、兴是用不同表现手法划分的三种诗体么?为了打通六诗皆体说与“三体三用”说的分歧,郭文指出,赋比兴“最初是当作诗体看的”,而这是“本于作诗的表现手法再来分体,也就逐渐形成‘三体’‘三用’之说了”。但连“《毛诗序》的作者也就只能根据孔丘删后的所谓《诗经》的面貌来讲”风雅颂,则《毛诗序》之后的解说者如先、后郑,当然与《诗序》作者一样未及见赋比兴三种诗体。即是说,赋比兴为三诗法之说在其形成时期,那三体已经失传;所以三法(“三用”)之说的形成,当然不可能依据其时已不及见的赋比兴三诗体,而只能是另有所据。另有所据则赋比兴为三法之说的形成,与赋比兴三体的划分,并无必然联系。换言之,在中古,三诗法本非凭借赋比兴三诗体获得认识,在今日,那失传的三诗体也不能依据现行的三诗法的解说而多所了解,既不能据以推知赋比兴“三体”之是否按三法划分,也不能推知在上古是否有过按三法划分的“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