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近年来出现的一些作品,往往以某些土匪或类似土匪的人物行为为描写内容,写他们的一些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我把它们总称为“匪行小说”。在近几年的小说创作中,它的确形成了某种不大不小的“热度”,成为一些具有“新历史主义”倾向的小说家对人性与文化进行深入探求的一个特殊的视角,它所负载的文化意识、审美趣味具有特殊的意义与价值。 “匪行小说”在新时期的产生基本上可以说是从莫言1986年的《红高粱家族》开始的。作家对其中主人公“爷爷”余占鳌的匪行事迹的描述不但没有导致一个传统的故事模式,而且在其美学特质与价值评判上也把人们引向了一个全新的领域。在余占鳌身上,“匪性”成为其人性和生命力的基本特征与必然表达,其出生入死、纵身于红高粱密林“杀人越货、精忠报国”的英雄行为与匪行特质已经完全以二元复合的形式重叠于一起,互为依存、无法分拆了。这种全新的判断很明显是来自新的文化哲学观念的启迪与思想烛照。 或许是莫言在这一题材领域上的创新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还是莫言这一作品的轰动性的成功使新的参与者一时还找不到新的介入视点与突破的位置?所以在此后的三、四年中,一直再较少有人触及这一题材领域,只有在一些市井世情小说和先锋小说中有某些类似仇杀情节的零散涉及,但似乎也较难算得上典型之作。然而1990年,一向以安分忠厚的商州百姓为描写对象的贾平凹却一股脑儿推出了他被称为“土匪系列”的四个中篇:《烟》、《美穴地》、《白朗》和《五魁》。这一年,杨争光也以他的中篇小说《黑风景》而赫然崛起,这篇叙述村庄人们与土匪游寇的殊死搏斗的作品与他此后发表于1991年的《赌徒》、《棺材铺》等构成了他的令人瞩目的匪行系列。1991年比较典型的土匪题材作品还有朱新明的《土匪马大》和阎新宁的《枪队》等。1992和1993年以来,“匪行题材”的加入者不约而同地多起来。除贾平凹又推出了中篇《晚雨》之外,仅在《小说月报》上选载的就有刘国民的《关东匪与民》、冯苓植的《落草》、尤凤伟的《金龟》、《石门夜话》、《石门呓语》等中篇,另外还有李晓的《民谣》,我甚至认为池莉的《预谋杀人》也可以算是一篇十分典型的匪行小说。与此类似的还有刘恒的《冬之门》、季宇的《当铺》等。短篇小说有陈启文的《流逝人生》、刘连群的《根》、孙方友的《绑票》、蔡测海的《留贼》等等。限于视野之故,实际上匪行题材小说可能远不止这些。但是,在1994年以来的小说中,这类小说却迅速减少了,各种迹象表明,随着“新历史小说热”的冷却,“匪行小说”热也已经完结。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出现了这样一种具有相当“热度”的小说现象呢?从这些作品的实际内容来看,它们并不是一些拘泥于对历史上某些真实或传奇事件进行追述的零散现象,相反,它们象1993年以前流行的“新历史小说”一样,表现出一种对历史的“虚构”或“戏拟”倾向,或者说是在试图对纵向历史与人性内容进行“平面式的解构”,换言之,时间标出与“土匪”角色作为历史过程的象征符号,在这里只为作品的途述提供展开的依据,而作者所真正探求的则是隐藏在情节与故事背后的永恒的人性与文化内容。但是我们又不禁要问,小说家们在展开这些对于人性与文化的深入探求的时候,为什么要通过土匪、盗贼、兵痞、奸商或绿林侠客一类人物来作为承载物呢?也就是说,“匪行”行为一种文化和历史现象,它有着什么样的特定意蕴和价值、它们为什么会成为作家完成对历史和人性的特殊形式的解读时必须采用的方式和视角呢? 二 我们还是应当从历史的深处寻找这个原因。事实上,“匪行小说”在我国可以说有着渊远流长的历史。在第一部具有叙事文学特征的著作《史记》中就已专设了《游侠列传》,可见独立于官方与王权社会之外的“武林”游侠精神自古就已存在了,而这种游侠行为与“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兵匪行为实际上是一脉传承、十分相近的。明初出现的《水浒传》可以说是第一部不朽的经典性的匪行小说作品,它所塑造的众多打家劫舍又“替天行道”的英雄好汉不但使匪行母题成为古典小说中最重要的族类之一,而且其所负载的美学精神更产生了深远的辐射与影响作用。之后,在近代更广泛地流传于民间并与世情小说构成对照式景观的“侠义小说”可以说是这一母题的延伸和派生。因为其基本美学思想与审美取向实际上都是从《水浒传》承袭而来的。而且这类小说中所彪炳的“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劫富济贫”等人格精神与社会道德力量对其他题材、尤其是历史题材小说都打上了深刻的影响印记,使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匪行”或“侠义”小说的变种。 匪行小说为什么会同“侠义”小说一样受到人们的广泛喜爱呢?这是因为“匪行”本身不但意味着另一个特殊的社会与行为空间,而且意味着另一种与世俗道德社会相对立的生存状态、行为规范、生命理想与人格标准,在这个别一的世界与空间中,蕴寓了巨大的意义内容。即使就古典匪行小说与侠义小说所共同宣扬的“节义”主题而言,这种“节义”也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尺度,一种唯一的可以替代或独立于具有“权力政治”色彩的道德伦理价值尺度之外的第二价值尺度,正如“聚义厅”成为聚合众多绿林英雄的旗帜或标志一样,“节义”这种实际上与王权和官方政治构成了本质对立的价值准则已成为整个民族的一种重要的、具有某种精神和文化探险意味的心理需要,它以富有象征意味的“江湖”色彩,为人们展示了另一种不受权力社会所束缚的生存空间、行为方式和人格精神,使他们倍受压抑的自由理想得到了艺术满足。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完全独立和自足的秩序空间,人的一切行为和精神取向在这里都具有了更为广阔的探寻与实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