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文化是我们民族传统文化一个重要内容,在群众中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瞿秋白说,“中国人的脑筋里是剑仙在统治着”①。又说,武侠小说“在各方面去‘形成’普通人的宇宙观和人生观”②。鲁迅说,“我们国民的学问,大多数却实在靠着小说”③,包括了鲁迅所称之为“侠义小说”。他俩都很注意启发群众觉悟对革命的重要性,因此都很关注这种大众文化。清朝乾嘉之际,从《施公案》、《儿女英雄传》开始,武侠小说和公案小说、言情小说合流,瞿秋白、鲁迅所着重论述的是合流之后的武侠小说,提出了许多重要见解,这些见解,在现在仍有其重要意义。 1 瞿秋白、鲁迅都是为着革命目的而研究侠文化的,这是他们一个基本的出发点。他们的指导思想是:从当时革命形势要求来评价侠文化。列宁讲到马克思主义对过去的文化的态度时说,“凡是人类思想所建树的一切,他都重新探讨过,根据工人运动的实践一一检验过”④。瞿秋白、鲁迅对侠文化,也是根据当时革命实践的要求来检验的。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革命风暴席卷全国。这样的革命形势,要求广大群众认清革命道路,丢掉幻想,投入斗争。当时文化界是怎样的呢?“武侠小说连环图画满天飞”⑤。它们所描写的,并不符合当时革命形势要求,因此,瞿秋白、鲁迅对侠文化基本上是持批判态度的。他们采取这种态度,现在的读者可能会不太理解,但如果结合当时的形势来看,我们应该理解的。 瞿秋白对侠的本质作了阶级的分析。侠文化使民众不靠团结斗争,不靠自己救自己,而只是等待英雄侠客出现,“等待的是些什么样的英雄呢?”“这些英雄所侍候的主人,例如包公、彭公、施公之类,是些什么样的人物——那么,英雄的本身也就可想而知的了。英雄所侍候的主人,充其量是一个青天大老爷,英雄的本身又会高明到什么地方去呢?”⑥他在论及《七侠五义》(原名《三侠五义》,俞樾修改后更名为《七侠五义》)之类的小说和《火烧红莲寺》之类的戏剧时指出,“这里的意识形态是充满着乌烟瘴气的封建妖魔和‘小菜场上的道德’——资产阶级的‘有钱买货无钱挨饿’的意识。”“当前的斗争任务是:反对武侠主义”。⑦他完全是从对当时的群众革命斗争实践是否有利来判断的。他具体分析了当时震华书局出版的《关东豪侠传》。这部小说写的是东北著名侠客(实际是胡匪头子)小白龙。他对于来剿灭他们的官兵,竟采取了这样的态度:“我们是安分良民,不知道的总说我们是强盗土匪。我们给官军打败了还好,万一官军给我们打败,被那些鬼子听了去,说中国的土匪如此厉害,中国的官兵如此没用,——岂不成了笑话!所以我们不愿意打败仗,也不愿意打胜仗,只好马上就走。”这位“豪侠”对官兵是采取不抵抗主义的。瞿秋白评论说,“这是小白龙等类,根本就不反对财神主义和财神制度。因此,财神和土匪之间,虽然有许多表面上的抢夺,骨子里是有一个共同之点的:就是保护财神主义的基础。”小白龙对官兵采取如此态度,似乎是深明民族大义,是从抗日利益出发,但应该知道,抗日斗争并不意味着要取消国内的阶级斗争,取消了国内的阶级斗争,也很难坚持抗日斗争。瞿秋白指出,“对内不抵抗始终要变成对外不抵抗的。”⑧ 这里所涉及的是:宣传唯物史观呢,还是宣传唯心史观呢?侠文化所要宣传的是“青天大老爷主义者”、“‘个人的英雄决定一切’的公式”。这当然是唯心史观。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历史的创造者。他们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必须依靠集体的、阶级的力量,必须采取革命行动推翻反动统治。列宁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的群众摆脱压迫和专横的真正解放,不是这些群众自己进行独立、英勇、自觉斗争的结果。”⑨又说,“无论知识人士怎样‘同情’工人,无论单个恐怖分子怎样英勇斗争,都不能摧毁沙皇专制制度和资本家的专横势力。只有工人自己起来斗争,只有千百万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做到这一点”⑩。《国际歌》讲得很明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是神仙和皇帝!即不是那些英雄豪杰,全靠自己救自己!”瞿秋白是《国际歌》的翻译者,当然很赞同这种唯物史观,而对与《国际歌》唱反调的武侠小说持批判态度。武侠小说是让广大群众“梦想着青天大老爷的青天白日主义者,甚至于把这种强盗当做青天大老爷,当做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结果,人民群众虽然人数很多,“可是多得象沙尘一样,每一粒都是分离的,这不仅是一盘的散沙,而且是一片戈壁沙漠似的散沙。他们各自等待着英雄,他们各自坐着,垂下了一双手。为什么?因为‘济贫自有飞天剑,尔且安民做奴才’。”(11)他认为武侠小说所起的实际作用是让群众“安心做奴才”。武侠作品歌颂侠客“劫富济贫”,这似乎对人民群众有好处,但我们要看侠客这种行动的实际效果。瞿秋白认为“劫富济贫”云云,不过是“空谈”。(12)穷人把翻身希望寄托于“武侠和剑仙”,是一种“梦想”,“无形之中对于革命的阶级意识的生长,发生极顽固的抵抗力”(13)。“这种英雄好汉的侠义主义,在现在的中国的确有些妨碍着群众的阶级的动员和斗争,在群众之中散布一些等待主义”(14)。如果待侠客来“劫富济贫”,实际上就等于“安心做奴才”,永远“贫”下去。他认为宣扬侠客的“劫富济贫”,实际上是“散布财神菩萨的迷魂汤”。(15) 鲁迅与瞿秋白相似,对侠文化基本上也是持批判态度的。在关于侠文化方面的文章,有一篇是他们合写的,表达了他们相同的观点,此文即《真假堂吉诃德》。它对中国侠客的虚伪性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侠也有真假,即使是真侠,也不过是“堂·吉诃德那样的戆大”,“十分老实的书呆子”,“傻相可掬,觉得可怜可笑”,“真吉诃德的做傻相是由于自己的愚蠢”;至于在中国,则只有假侠客,他们是“中国的江湖派和流氓的种子”,就像《儒林外史》所写的,“几位公子,慕游侠剑仙之为人,结果是被这种假吉诃德骗去了几百两银子,换来了一颗血淋淋的猪头,——那猪算是侠客的‘君父之仇’了。”此文的观点,在瞿秋白的《吉诃德时代》和鲁迅的《流氓的变迁》中都表达过。鲁迅认为中国“止留下取巧的侠”,他们投靠公侯权贵,司马迁之所谓“侠以武犯禁”,“决不是‘叛’,不过闹点小乱子而已”。鲁迅特别指出“满洲入关”后,《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之类的作品所写的侠客,实质上是奴才,他们“虽在钦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对一方面固然必须听命,对别方面还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着加足”。中国的侠客是奴才,这是鲁迅一贯的观点。他在1920年开始在北京大学讲小说史时,就认为“故凡侠义之士又必以为大臣之隶卒为荣宠。其(指侠义小说)所记健者性情,在民间每极粗豪,则媚滋一人,不胜其可怜之形,卑下之气,溢于纸上,此非詟服多年,以致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16)。他在1923年正式出版《中国小说史略》时,仍认为“故凡侠义小说之英雄,在民间每极粗豪,大有绿林结习,而终必为一大僚隶卒,供使令奔走以为宠荣,此盖非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他认为侠客之奴才性和满清入关后的形势分不开。他评价《三侠五义》时说过,“《三侠五义》为市井细民写心,乃似较有《水浒》余韵,然亦仅其外貌,而非精神。”(17)有的研究者引用这段话时,认为鲁迅是肯定侠义小说的倾向,其实他说的是侠义小说与《水浒》仅外貌相似,而精神不同。他在1925年于西北大学讲学时说,“《水浒》中人物在反抗政府;而这一类书(指侠义小说)中底人物,则帮助政府,这是作者思想的大不同处,大概也因为社会背景不同之故罢。”(18)1926年前后,侠义小说重新流行,使鲁迅写了一篇类似侠义小说的《铸剑》。小说中的“黑色人”就好似一剑侠。楚王杀了铸剑工人,其子眉间尺要复仇,却无法接近楚王,“黑色人”因善变戏法而得以接近楚王,终于杀了楚王。“黑色人”名“宴之敖者”,实乃夫子自道。人们会误以为鲁迅在这里歌颂了侠义主义,其实他只赞同复仇,而不赞同侠义主义。当眉间尺称“黑色人”为“义士”时,“黑色人”拒绝了这一称呼,他道,“你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当眉间尺感谢他对“孤儿寡妇”的“同情”时,他说,“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鲁迅通过“黑色人”之口批判侠义主义,和当时侠义小说的重新流行分不开。“黑色人”对“仗义”、“同情”的批判和鲁迅批判“取巧的侠”的意思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