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519(2002)04-0039-07 随着我国本科教育收费并轨的实施,研究生招生收费改革在近几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方面要求研究生收费的呼声很高,另一方面大家又对研究生收费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我们广泛考虑各种理论观点和现实问题,对研究生收费的必要性从理论层面、现实价值和长远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并指出了实行全面收费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的理论分析 世界高等教育在发展的早期(包括现在的大多数欧洲国家和前苏联各国、改革开放之初的我国),其经费来源实行的是国家资助的财政模式,它的理论依据是“社会责任说”,根据这一理论:(1)高等教育是培养国家领导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的重要手段,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高等教育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主政治的理想工具,故而其经费应由政府支出。(2)由于承袭所得和财富分配不均,只有政府利用税收政策并通过教育的支出政策相配合,才能实现所得及财富重新分配的目的。(3)政府支付全部教育费用,可以确保因经济困难被剥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人进入高等学校,有利于社会公平。相反,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的高等教育主要依据“市场机制说”(即谁受益,谁付款)、“教育投资说”(即高等教育既是社会的一种投资,也是个人的一种投资,因而国家、个人和间接受益的社会大众都应该负担一部分教育成本)等有关理论,实行了政府拨款、接受社会捐赠和收取学费的政策,形成的是一种财政多元模式。(注:赵中建.高等学校的学生贷款[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24-27.) 我国研究生教育在1981-1985年实行的是单一的国家财政模式。1985年起原国家教委在研究生教育中实行了双轨制,先后制定了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招收自筹经费研究生和扩大计划外招生名额的有关政策。国家计划招生由国家按招生指标下拨培养费(部分定向生所在单位也需向培养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定向培养金),对纳入国家计划的学生免收学费并给予普通奖学金(即常说的生活补助金),委培生由委培单位出资(也有一些由个人出资),自费生及自筹经费生由个人出资或导师和个人出资。所以目前来看,我国也在逐渐向财政多元模式过渡,当前对于研究生收费的讨论,实际上是指是否全面收费或原来的非自费及委培生如何收取学费的问题。 人们赞成对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的教育经济学基础首先是人力资本理论。这一理论使人们充分认识到教育及教育投资的经济价值。一方面,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在现代经济增长中,教育已成为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普及教育可以使社会收入分配趋于公平,因此,政府应该投资于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理论看到了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对于提高个人生产效率和收入的作用。主张个人进行教育储备和教育投资。根据人力资本理论,教育不仅是一种消费,同时也是一种投资行为。对于教育投资的消费属性,人力资本理论的代表人物舒尔茨认为:“因为教育总是创造一种消费资本的形式,这种资本具有改善学生日后的生活中的消费爱好和消费质量特征。”(注:西奥多·W·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12,110.)对于教育的投资属性,是指教育可以形成一种能够提高和改善人的未来收益状况的资本,即人力资本。接受高等教育一则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帮助提高受教育者的工资收入,二则可以提高个人在千变万化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捕捉个人发展和收益机会的能力,而给个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这种能力被人力资本理论称之为“个人的分配能力”,由这种分配能力所获得的经济利益,被人力资本理论称之为教育的分配效益。舒尔茨认为“在教育的收益当中,有一种分配给‘受教育者’的收益,由受教育者对经济增长所提供的各种机会之反应能力来确定。由于受教育最小的人对新机会的反应最迟缓,所以这种特定的收益随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增长。”(注:西奥多·W·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12,110.)人力资本理论给人们的启示在于:教育虽然具有公共性,但也具有私人性的一面,个人接受高等教育可以使人获得心理上的享受和精神上的满足,并且可以获得经济上的回报和物质利益的满足。因此,个人出资接受高等教育是值得的。 目前赞成实行研究生收费更直接的理论是“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它主张受益的个人和机构应对教育成本进行补偿。它的首倡者美国学者约翰斯顿接受了“市场机制说”关于谁受益谁付款的原则,认为凡高等教育的受益者均应承担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成本,高等教育的各种成本应由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纳税人(政府)、慈善机构(社会捐赠)以及企业等共同承担。学生交费上学是对原先由政府承担的教育成本进行成本补偿(Cost Recovery),当政府的财力不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时,通过收取学费等手段可以增加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为更多的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有助于教育机会的均等。因此,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抓住了社会发展过程中高等教育经费紧张,不能满足人们接受高等教育愿望这一矛盾,并提出了较为有效的解决办法,这对于我国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 如果说人力资本理论说明了研究生教育的经济价值及个人出资接受研究生教育的必要性,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进一步说明了在国家财政不足以满足人们的教育需求时,采取向个人收取学费的必要性,现实的收费原因却复杂得多,收费很难完全按照某一种理论模型来实际操作。例如人力资本理论不能有效解释博士生平均工资低于MBA平均工资的事实以及同一学历层次间收入的极大差距。根据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理工科、自然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教育成本显然高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各专业的研究生,但就目前实行双轨制的我国,入学竞争最激烈、交钱最多的并不是相应的理工科,法律、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研究生交钱的数额,委培、自费生占招生总额的比例反而要远高于物理、化学等学科,甚至于计算机和电子类学科,这里面还有其它方面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一种比较效益在起着很大作用。其基本原因在于,个人出资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意愿成本受市场比较收益的影响。这种收益既包括直接的经济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短期的,如应聘时的学历和学位要求,晋升职称、职务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等(注:这种筛选机制直接将许多未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人排斥在外.);这种回报也可能是长期的,例如,研究生的职称、职务的晋升速度明显快于本专科生),也包括许多间接的经济回报。受过研究生教育的人知识面宽、工作能力强且职业适应性强,在防止失业和减缓失业的持续时间方面,研究生总体上也比未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人具有明显的优势。接受研究生教育还可以取得许多间接的非货币收益。例如与较高社会地位和知识层次的人进行交往的机会,享受社会尊重的满足,提高日常生活的品味,欣赏更高层次的文化产品,如名著、名画、名曲等,得到精神的充实和满足,这些都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当然,个人在考虑投资研究生教育时,会考虑到自己的学业基础和在读的压力,由于很多学科专业性强,界入门槛高,而且本科毕业也完全可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故机会成本较高,所以报考人数少而竞争性低,相反,一些人文社科类专业界入性门槛低,而且低学历不容易找到理想的工作,机会成本低,而预期回报高,大家蜂拥而至,人们的投资意愿也就相应较高。我们认为很多人文社科类专业有充足的生源愿意接受研究生教育正基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