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高校后勤社会化近3年的改革仍感到困惑和茫然的一个原因是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剥离”的理解有四个方面的偏差。一是“没有关系”论,认为高校后勤剥离出去后与学校就没有关系了。二是“平等竞争”论,认为剥离出去的后勤与社会企业的性质一样,只能与社会企业平等竞争学校的有关服务项目。三是“互不干扰”论,认为后勤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学校不得干预。四是“金钱关系”论。出现这些错误观点的原因是对“剥离”的理解绝对化。高校后勤的“剥离”不能理解为绝对脱钩的主要理由:第一,后勤实体的服务在高校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第二,后勤服务工作与高校教育工作的功能具有同一性;第三,中国的国情及办学的历史具有特殊性;第四,国外的后勤社会化实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对高校后勤“剥离”的正确理解有三方面:一是“貌离神不离”,剥离后的后勤实体,管理体制变了,但为高校师生和教学、科研服务的心不能变,要始终坚持姓“教”的原则。二是“身离情不离”,学校离不开后勤实体的服务,同时也需要后勤实体消化学校的富余人员;因此学校还要给以“微利保本”为原则的后勤实体以必要的投入。三是“权离队不离”,剥离只是学校与后勤实体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只是运行机制的转换。所以,注册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后勤实体,作为学校的二级法人单位来管理,是一种较好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