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十六年间,在湖南湘乡荷叶塘的一所宅院里,曾家祖父夜梦蟒蛇精入府,于是他的长孙曾国藩降世。这是长篇历史小说《曾国藩》中的一个特殊情节。这不禁使人想起古希腊传说中的那蛇妖之后——半人半兽的斯芬克斯,它以自己的智慧和阴鸷,强迫路人猜出关于“人”之谜。而《曾国藩》中的主人公则是站在19世纪下半叶中华民族政治和文化的峰巅,把“圣贤”或“恶魔”等反差巨大的历史评价展露出来,让人们破译他这个“人”及那一特定时代历史和文化的深层隐秘。 《曾国藩》的作者为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个以往人皆避之的难题。他是怎样破译这个中国的斯芬克斯之谜,让曾国藩这样一个在近代史中颇具影响又歧议纷纷的人物,作为主人公走进文学形象的殿堂,而且,使这部小说成为颇受海内外读者青睐的“抢手”书籍呢?作品使我们看到,作者试图以新的审美目光,穿越时空的屏障,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意蕴和精神进行全息观照。看得出作者痴迷于文化的视角,而且,作品所描绘的那一特定的时代及主人公复杂的特质也使得他别无选择。 8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学、人类学的勃兴,文学领域中的“寻根热”曾把文化炒得滚烫。如今再回头看那些作品,着实有点像第一位勇士尝过的螃蟹,绝好的滋味倒是感受到了,但多少有些生吞活剥,让人觉得生硬而消化不良。特别是其中那种文化符号、主观意念式的人物,确实缺少鲜活的生命津液而不能以真正“人”的形象凸现出来。在这以后,人们逐渐熟稔了文化的角度,它大大强化了人们审度生活的目力,使它得以从文化演变的长时空剖析笔下的事件。许多作品便因此而增添了几多的理性深邃和艺术的毫光。《曾国藩》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在这里文化早已不是贴在人物额头上的标签,而是沉潜于作品深层的底蕴,使小说厚重而沉实,是镶嵌在字里行间的珠玑,使人物极具神采。具有文化内涵的人物,就像一把钥匙,能够开启民族文化深层结构的富矿,而文化本身又铺展了一个多维视野,使人们步入人物形象的堂奥,渗透他所处时代的文化趋向和本源。 曾国藩是站在那一时代政治与文化前沿的人物,是以儒学为主体、理学为核心的传统思想集大成者。中华传统文化之中积极和消极方面都在他身上得到充分而深刻的体现。可以说,他本身就是传统文化行进到封建末世的一个聚焦点。百余年来,人们对曾国藩的评价反差巨大,“誉之则为圣相”、“国家之股肱”、“千古之完人”,“谳之则为元凶”、“乱世之鬼枭”、“民族之罪人”。《曾国藩》在这方面采取的是历史主义的态度,对于这不啻为天壤之别的两方面特质,都充分地展示出来。主人公十分推崇老师唐鉴赠他的“不作圣贤,便为禽兽”的条幅,在一切重大问题的举措中,他的灵魂深处始终存在着圣贤与禽兽的搏战。他最仁义也最残忍,最坦诚也最虚伪,最刚烈也最怯懦,最腐朽也最开放。作品正是从文化的视角涵盖、化合政治、阶级与道德的冲突,令人信服地把人物个性之中的两个极致熔铸于一炉。力图超越以往那种非此即彼的审美认知模式,从而再现了的本真形态。 我们知道,“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其中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爱德华·泰勒《美》)。可以说写曾国藩这个人物,仅仅写出一个普通的“人”是不够的,而是要写出富有文化价值的“人”格,具有文化内涵的“人”心,带有文化色彩的“人”事与“人”情。作品开篇并没有平铺直叙地从主人公的少年时代写起,而是让这个四十几岁的清朝礼部右侍郎满面忧戚地回乡奔母丧。一路之上的经历和心境使他给人的印象不坏,他虽官居显位却仍保持荷叶塘农家子弟的朴素平和,且又惜才重义。特别是思亲恋乡的情怀,家庭本位的思想,清晰地显示出中华传统文化的特征。在家族中,他是孝顺的儿子、重情的丈夫、仁义的兄长、慈爱的父亲。湘勇中的骨干主要是他的兄弟和朋友,湘勇其实就是“曾家军”。他做一番大事业的最终目标还是光耀门楣。如同曾国藩的好友陈广敷分析的那样,平太平军后他裁撤湘军、自剪羽翼是为了“保己身及曾氏一门的安全”。曾国藩对慈禧太后是失望的,认为清王朝已是将倾的“百年贾府”,这说明他对清政府已是气数将尽并不是没有感受,而且王闿运及他的兄弟、朋友都在这方面进行过点拨,但曾国藩却“一直囿于忠于一家一姓之小节,遗忘了拯救国家百姓之大义。”这种家庭观念是农业文明、小农经济的产物,其中有惜土重亲的优质成份,可从总体上看,这种宗族本位意识显然与重公德、重民主是相悖的。然而,有一位社会学家曾说过“中华传统文化,全部都从家庭观念上筑起”。这种说法显然绝对一些,但至少是曾国藩所处的那一时代基本上是如此的。当时的伦理道德、人事亲情的原则也是围绕着这一观念所派生的。这一点在曾国藩身上也有所体现。他的弟弟曾国华兵败被俘,一个月后辗转逃回营地,而曾国藩已向朝庭奏报曾国华“壮烈战死”,皇上为曾家御笔亲书“一门忠义”。上谕不能改,于是曾国藩劝曾国华从此隐姓埋名去与黄卷青灯为伴。作品描写弟兄间的对话颇具光彩,当不甘心为道人的曾国华表示异议时,已战胜了瞬间掠过心底的手足之情的主人公严冷酷烈地告诉他,“六弟,你早死了。”勇不能带,家也不能回了,“当‘一门忠义’的金匾从黄金堂取下时,你想想看,那会使我曾氏家族蒙受多大的耻辱”。显然,这里作者不只是在展现主人公为家庭显耀而不顾骨肉之情复杂矛盾的内心世界,同时也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审美评判。 曾国藩“居闾里一呼万应”,很重要的一点在于他当时的人格力量。一般地说,被中国人所尊崇的人多半是富有伦理的性格。如同作者所说:“他在艰难困苦中成就了一番大事业,同时也成就了封建士大夫心目中的完备人格,而事过境迁,昨天的事功有可能恰是千秋之罪,倒是道德文章以及文人心目中的人格理想能具有更长久的影响,我当时最有感触的也是他的人格力量。”确实,曾国藩除了对家庭的责任心,他对友人、学生、下级还怀有惜德重才之心。作品开篇就写了他对杨载福危急之时救落水女孩的激赏,对得到康福这样重义薄利的人才的欣喜。他屡屡向朝廷荐贤,而且不计以往嫌隙,大力推荐左宗棠,特别是他与极富血性、重情重义的儒将彭玉麟之间的友情和对太平天国之中俊才的客观评价,都显示了曾国藩的品格和高识。他对清廷腐败现状的忧心,对贪官污吏的嫌恶,对误国清谈的鄙视,特别是作品描写他饮食起居之简朴,如一日三餐素食为主,把消暑的莲子羹换成苦茶等,不能否认他行止端方,为官清廉。当然,“如果一个人过分地热衷和沉湎他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把自己人性仅认同于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人格的其他方面就会受到排斥”(参见《神话——原型批评》)。从曾国藩的人生经历,作者已感悟出这一点,因而,作品也以溢满沧桑感的笔触,写出官场的掣肘,历史的负荷以及主人公人格世界中的另一个侧面也使得他常常违背自己的人生信条。例如他初创湘军时杀人如麻、滥施酷刑,主张“乱世须用重典”。他标榜“平生以诚自信”,但对待太平天国的降将韦俊叔侄的问题上,却做了食言而肥的事情。他指使康福力劝韦俊投降,并赠棋赋诗,信誓旦旦将对韦桂封以高官委以重任,但后来,为了裁军却又杀死了无辜的韦俊叔侄。这件事使曾国藩这具偶像在重义重节的康福心中轰然崩塌了。他用“背信弃义、残忍刻毒”来评价这位一向标榜诚与信的理学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