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学校“专业”这一概念带有很强的实体意味,这种意味来源于“专业”背后三大实体存在:由同一专业学生所组成的班集体、教师组织(与专业同名的教研室),与教师组织相连的经费、教室、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实习场所等。与专业实体相关,高校在进行院系、专业教师编制核定中,往往根据适当的师生比,由专业、院系的学生数推出院系、专业应有的教师数。这种方法进一步强化了专业的实体意味,导致各专业教师只为本专业学生开课。在进行内部教学经费的分配中,大部分高校主要根据专业所有的学生数。另外,专业背后的实体存在导致专业设置具有规模效益的问题。学校服务于教学的资源可分为两部分:面向全校服务的资源以及分配给各系、各专业使用的资源。专业实体的资源基本上只服务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若专业招生规模过小,会导致生均成本过高。因此,必须转变现行对专业内涵的理解和认识。笔者认为,通过借鉴美国高等学校“专业”的内涵,中国高校也可将专业仅当作课程的组织形式。教师通过组织课程,确定向学生传授的知识能力结构,学生通过选择这组课程,开始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也可通过自组课程,去获取特殊知识和能力。基于对专业概念的这一新选择,《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这一重要文件应当进行修改:(1)专业仅仅是课程的组织形式,因此专业的设置权和命名权在高等学校自己;(2)专业目录由硬性规定转变为参考目录,参考目录中应加入跨学科专业以及个人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