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2)06-0044-48 大学,作为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的最高学术殿堂,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由此也引起了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密切关注。人们关注的焦点大都集中在大学教学与科研的质量上,并从不同立场对大学作出各自的评价。因此,为使社会能够较为客观地认识和了解大学,促使大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开展大学的评价活动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学评价活动已有较长的历史。近年来我国有些机构也开展了规模、形式不同的大学评价活动。虽然要对大学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大学评价的模式也因国家和时代的不同而各异,但从一些国家的评价活动中还是可以看到不少相近或相同之处。为此,本文拟介绍几个有代表性的大学评价模式,为开展我国的大学评价活动提供参考,并借此机会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大学自主型的美国评价模式 美国的大学评价基本上是通过标准认定形式由大学自主组织实施的。首先,由大学提供人力和经费组成大学资格认定标准协会。然后,该协会根据自己制定的标准开展对大学的评价活动。大学只有符合协会的标准才能具有会员资格,否则就会被排除于协会之外。美国这种大学自主型的评价模式,反映了在大学集团自治基础上通过自我评价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的自由主义精神文化底蕴。 美国有6个大学资格认定标准协会(即大学评价组织)。由于只有被相应的大学资格认定标准协会认可的大学才有获得联邦政府资助的资格,其学生也才有获得联邦奖学金的资格,所以,一所大学即使获得了有关部门的设置认可,如果不被相应的大学资格认定标准协会所认可,也不可能作为一所名副其实的大学而存在。 大学资格认定标准协会对希望加入该协会的大学的评价以及对作为本协会成员校的大学进行的再评价,其程序基本相同。这些评价一般分为6个阶段:1)标准协会的代表对被评价的大学进行预备访问;2)大学通过自查,形成自我评价报告;3)标准协会会同校外专家在对大学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检查的基础上,组成考察团对该大学进行实地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4)被评价大学校长提出对考察报告的申述意见;5)标准协会的高等教育机构判定委员会对大学的自评报告、实地考察团的考察报告以及大学校长的申述意见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决定;6)大学根据标准协会建议,制定出整改措施。 现以NEASC(New England Association of Schools and Colleges)为例作一具体说明。大学加入NEASC先要提出申请,在得到同意后要用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撰写自评报告。为此,不少大学都将自评报告负责人派到协会研修,然后根据协会的标准对本校进行自查,写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要在实地考察之前送到协会。NEASC从其所属大学选定的500余名成员中根据被考察大学的实际情况组成实地考察团。考察团人数一般在10人左右,团长1人,正式成员6人,非正式成员4人。正式成员来自大学,非正式成员多是政府的教育官员。考察团团长和团员之间在考察活动过程中也要相互做出评价,即团长对每一个团员的评价能力进行评定,团员也要对团长的能力做出评定。评定结果作为内部秘密提交协会,作为审查小组对该大学进行评价时的参考。 实地考察之后,团长写出的考察报告要征求考察团成员的意见,同时,也要征求被考察大学校长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定,最后交给NEASC。NEASC接到报告后组成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告进行最终审查并作出结论。不合格者可以在规定的一年限期里进行整改,然后进行重新审查。 二、行政主宰型的法国评价模式 法国依据1985年2月21日令设立了全国评价委员会(CM)。该委员会由15人组成,任期4年,其中大学教授8人,国家审议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最高负责人或者有过相应经历者7人。评价委员会下设事务局,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活动经费由教育部拨付。 评价的程序是:1)事务局先向被评价的大学发出通知,校长须按通知要求,提交包括本校现状、特色和现存问题等内容的报告。2)对报告进行检讨之后,事务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访问考察。实地访问考察团由评价委员会的两名委员负责,成员包括事务局长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考察团通过与校长、学院及部门负责人的面谈了解情况,也可以要求有关方面提出补充材料。3)实地访问考察之后,由专门委员会根据大学的报告和考察团的考察报告对大学进行评价。专门委员会的人数根据大学规模来定,一般为15~30人。法国具有专门委员资格的约400余人,其中大学教师占80%,科研人员占10%,其余是社会名流和少数外国教师。专门委员只能担任一所大学的评价工作,在评价期间可以停止本职承担的工作。专门委员要将各自作出的评价结果提交给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评价结果是保密的,只能在该委员会成员之间传阅。4)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一般由2名全国评价委员会委员担任)在对各委员提交的报告进行全面检讨之后,还要对被评价大学进行为时一天的最终访问,同该大学的负责人就大学报告和专门委员评价之间的差异以及第一次实地考察后学校的变化等问题交换意见。最后,由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报告,提交给全国评价委员会进行讨论。评价的最终结果要报送教育部长并通知被评价大学的校长。 法国大学评价的内容十分广泛。就大学提交的报告看,共分12个项目,其中既有情况介绍,又有统计数字。内容主要包括大学的设施设备、组织机构、教师结构、科研及其评价、财政经费情况以及学生的学科分布、考试合格率、资格获得所需的平均时间、毕业生的就业分布、各专业的生均经费及教师人均经费、设备状况、卫生保健与校园文化建设等。同时,每一个项目里又细分成许多小项。例如,就业率项目又细分为过去3年间各专业注册人数、听课出席率、考试合格率;第二级进学率及方向;国家考试(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合格率;就业趋势变化等。总之,法国的大学评价模式和内容中反映了中央集权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