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18(2002)04-0087-04 目前,高校道德教育似乎正处于十字路口,不辨方向,进退两难。是固守自己的阵地,高举“崇高”与“理想”的旗帜,以不变应万变;还是改变姿态,降低标准,提倡宽容与理解,以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融入世俗社会呢?道德教育在道德价值标准的一与多,德育目标定位的高与低,德育内容取向的传统与现代之间进行审慎的抉择。 一、道德价值标准的定位 甚至人们对目前道德状况的认识与评价也是不统一的。有人认为道德滑坡了,社会物欲横流,人们自私自利、惟利是图,传统美德破坏到家庭层面。有人则认为道德提高了,认为市场经济正好解放了被束缚在集体中的人,使他们成为独立的道德主体和经济主体,实现了马克思所说的“从人的依赖”转变到“物的依赖”的进步。人们公平交易,等价交换,越是自私的人越得考虑别人的需求,连懒惰的人都变得勤快了。两派观点相持不下,莫衷一是。其实,这两派观点的争论是没有结局的,因为他们使用的价值标准不同。当我们说到好与坏时,我们总是相对于一定的标准而言的,这个标准就是价值标准。过去,我们总是有着固定的、默认的、不证自明的价值标准,所以我们忽略了对价值标准的研究。而现在固定的标准被打破了,你认为好的我也可以认为不好,大家认为好的我也可以认为不好,价值标准变得多样化了,每个价值标准似乎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与空间。这正是我们常说的价值观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这种转变在社会中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它们在高校中的变化却更为复杂,因为高校必须对新出现的种种状况进行反思与批判。 多样价值标准的出现,究其实质是不同利益集团的兴起和多元文化的冲击。经济学家揭示了各种经济集团如何追求最大利益,人类学家揭示了不同群体道德的巨大差异,同时,哲学理论家探讨了价值多样化如何成为当代理论发展的趋势。自19世纪中后期欧洲哲学对形而上学发生质疑,“认同危机”产生以来,哲学研究逐渐从本体论转移到认识论和价值论。与尼采同时代的洛采将价值转变为哲学用语,而尼采则赋予价值更多含义。他认为价值是美、善、美、圣,但这些不是上帝制定的,而是人创造的、人赋予的,他高呼“重新估价一切价值”,孤独的人成了价值的主体。此后,价值成为哲学家关注的对象。新康德主义流派哲学家文德尔班认为有两种不同的世界——事实世界和价值世界,哲学是研究一般价值的科学。知识的标准是价值,而价值是由主观的情感意志决定的,他说:“价值(不论是肯定方面或者否定方面)决不能作为对象本身的特性,它是相对于一个估价的心灵而言……,抽开意志和情感,就不会有价值这个东西。”[1]这样价值就可能成为主观的、相对的东西了,为避免价值观的混乱,文德尔班提出普遍价值,认为普遍的价值是高于个别人的感情之上的,类似于康德所说的“绝对命令”,按照良心的原则进行估价。 进入20世纪以来,任何绝对的、先验的、普遍的东西都遭遇到怀疑,被解构,甚至被摒弃。美国学者佩里认为,价值是相对的,普遍价值是不存在了,价值与兴趣有关,兴趣指向的就是有价值的。个人成为道德价值的完全决定者,后现代主义对抱有启蒙心态的现代主义进行反思、批判,提出“什么都行”,“越多越好”。这样,价值观的多样化成为时代不可回避的趋势。 在价值标准多样化的同时,价值的主体也多样化了。以前由国家和社会精英来制定标准,有利于国家、社会发展,有利于人们社会水平提高的就是好的,正直、忠诚、服从、团结、奉献、牺牲是好的。而现在则是由不同的个体来制订价值标准,满足自己需要的,促进自己发展的是好的,自由、平等与等价交换是好的,再也没有统一的价值标准了。崇高与卑微,伟大与琐碎,理性与非理性可以毫无冲突地共存。这种状态大概典型地表现在当代的大学生中,他们的价值观更为多样,理想的守望者,名利的追逐者,物质的崇拜者,玩世不恭的“痞子”和平共处,但是危险的是,他们之中许多人甚至出现了价值的断裂与空白,酿成了人生的悲剧。 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使集体不再成为严格意义上的集体,在追求利益的时代,道德成了一个被遗忘的名词。在此情况下,高校道德教育何去何从?大学教育固然不能垄断对大学生进行的道德教育,网络社会更增加了教师进行道德教育的难度,但是高校无论如何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原有的方法已经失效——将道德教育等同于政治教育,将政治教育等同于政治宣传,只会使德育越来越形式化,缺乏实质内容。同时,承担对大学生进行德育的教师们,也很难将一致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因为教师自身也面临着道德价值的冲突,他们不能确认将宣传的、舆论导向的价值观传授给儿童是否有效,甚至不敢确认这是否道德。有些教师强调管理,以管理促德育,以奖励惩罚来改善行为,但这种方法同样是消极的,它的目标是使学生遵守纪律,不求有何进展,但求无事,平平安安地过日子。有些教师放弃了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责任,认为应保持价值中立,因为大学生已经具备了进行道德推理的能力或对道德价值进行分析的能力。有些教师看到了一些大学生基本文明礼貌、公民道德的缺失,主张应强调最低的文明礼貌的习得,如不许骂人,不许影响别人等。还有一些教师不愿意放弃对大学生进行精神提升和道德教育的责任,坚持大学是人类精神文化的宫殿,应教育大学生坚持一些普遍适用的价值观,如自由、公正和科学、民主等,坚持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融合,认为它们具有内在的价值,不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褪色,它们是人类永远也不能丢弃的精神财富和理想。于是,这就引发了第二个问题:道德教育的目标到底是低还是高?是达到最低水平,培养基本文明礼貌,还是要拔高,寻求人类道德的普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