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问题始终是高教界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在当时主要是回应此前30年间政府对大学的集权管理以及大学因沦为政府的附属机构而失去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状况。在随后的讨论中,这个问题大体上是沿着“如何适当处理政府、社会与高校三者之间的关系,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高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1]及“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逐步确立高校的法人地位,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权利与义务”[2]这一维度展开的。应该说,这种从高等学校外部关系的向度思考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在某种程度上是把握了问题的症结之所在的,对改变大学受政府的单一控制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其弊端也日益显现。时至今日,尽管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当我们将这些进展与原本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观照时,却无法得出乐观的结论。因为扩大办学自主权远未取得理想的效果,大学并未表现出应有的自主性,现代大学制度也未能相应建立起来。然而,正如布鲁克所说的“教育实践中矛盾错综复杂之时,就是检验这些实践的理论基础之日”[3]。因此,我们有理由追问:对大学办学自主权问题的思考,我们的思维方式是否存在问题?我们的思维方式是否遮蔽了更深层次的问题。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展开论述的。 一、思维转换:走出“放权”与“收权”的两难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大学办学自主权的讨论,其根本的落脚点在于通过协调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使大学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以增强大学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明显地反映了当时特定环境对人们思考问题的角度的规定。当时正值国家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向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转移,人们急于使大学摆脱意识形态的控制,希望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高等教育以抗衡政府的控制,使大学在各种力量的均衡中获得一定的自主性。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无疑为这种思维方式的展开提供了现实的依据。可见,这种思维方式顺应了中国社会由国家权力一统天下向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分化的转变,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然而,就大学自主性的实现而言,这种外部性的思维方式如社会学学者邓正来所说的“是必要的,但却不是充分的;是重要的,但却不是基本的”[4]。 由于是从大学的外部着眼,我们所关注的自然是大学所受的外部控制和影响,冲破单一控制的格局、实现控制主体的多元化自然就成为改革的首选。据此,我们所进行的多次改革或者是限于中央国家机关之间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或者是在政府干预的同时让市场也成为支配大学的一个力量源泉。前者只是权力的转移,大学并无办学自主权可言,大小事物依然要按上级指示办理,不敢越雷池一步;后者只是权力的分化,即制约大学的主体出现了国家与市场的结构分化,大学同时承受了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压力,自主性依然处于缺失状态。虽然权力的分化也给大学带来了自由活动的空间和机会,但同时也使大学的办学走向无序与混乱。可见,无论是权力的转移还是权力的分化目前都无助于大学自主性的提升。正因为如此,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权力的分配上,常常是“放”了想“收”,“收”了又想“放”;时而“放”,时而“收”[5],陷入了“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两难困境,走不出“放权”与“收权”的怪圈。可见,这种单一的外部性向度的思维方式对解决中国大学的自主性问题显得无能为力。 其实,这种外部性的思维方式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缺陷,简而言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过于强调外部因素对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决定作用,人为地切割掉了探究大学自主性的内部向度。这种思维方式在理念层面的展开,就是认为只要政府放权了大学自然就有了自主性,外部性问题的解决可以一劳永逸地改变大学缺乏办学自主权的状况。有时虽然也注意到大学自身在落实办学自主权方面的作用,但也只是强调大学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这种思维方式在实践层面的展开,也就只能是在外部矛盾得到某种程度消解的同时,大学内在的自主性并未得到相应的增强,更不用说根本改观。二是由于欠缺大学内在自主性意识,大学在极力摆脱政府单一控制(其实并未真正摆脱)的同时,又落入市场经济的陷阱。大学与市场的结盟似乎给大学注入了“活力”,似乎使大学具有“去政治化”的特质。实质上在这“活力”与“去政治化”的背后,却是恣意地偷渡政治意识形态,并以一种更巧妙的方式实现教育宰制。[6]落实办学自主权所诉诸的“多元控制”,最后演变为市场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挤压,以学术创造为己任的大学所创造的不再是知识而是知识经济。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在实践中只是表现为“哲学系开办‘企业管理’专业,历史系推出‘旅游’专业,中文系标出‘秘书’专业,外语系课程表上冒出只能唬唬外行的‘商务英语’和‘旅游英语’等不伦不类的玩意儿。”[7]大学被社会各种浅层需要牵着鼻子走,哪有一点自主性?!正是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存在问题,致使我们忽视了大学内在逻辑或者说忽视了大学的“超然性”对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意义。 在此,我们可以借用卢曼(Niklas Luhman)的社会系统功能分化理论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卢曼认为,社会生活在现代是通过将自身分割为经济、政治、学术(文化)等不同的功能系统而存在的。每个功能系统都执行一个无法为其他系统所取代的任务,在此基础上,每个功能系统都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运行逻辑和特有的沟通媒介。卢曼认为,沟通媒介是每个功能系统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因为每一功能系统,为了以自己的功能立场和原则传达和处理信息,以凸现自己的自主与特性,都分别发展出自己的沟通媒介;而且每个功能系统都会通过限制适当的沟通,与环境划清界线。[8]卢曼进而认为,政治系统的沟通媒介是权力,经济系统的沟通媒介是金钱,学术(文化)系统的沟通媒介是真理。每个功能系统都通过拒绝或否定其他功能系统的沟通而建构自身的自主性。大学作为社会的学术中心,探求真理、发展学术乃是大学这一功能系统的本质所在。因此大学这一功能系统的自主性不是来源于外部,而恰恰是来源于大学自身,来源于大学自身独特的沟通媒介——真理(学术)。大学完全接受政治或经济的沟通媒介(权力或金钱)则意味着大学自主性的丧失。因此,试图诉诸外部的政治、经济因素来实现大学的自主性无异于缘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