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刘海峰教授首倡的“科举学”就是研究科举的学科或学问,其全称是“科举考试学”,它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科举考试的起源,科举考试的科目、内容、形式、方法,科举考试的管理,科举制的发展特点及其规律,科举制的评价等。从科举学的横断面来看,我们也能找出其反映考试发展规律的重要方面:(1)从考试的科目演变上看,唐代设置有许多科目,既有常科,也有“得非常之才”的制科,制科名目总数多达100多种。到了宋代,合并为进士科。元代以后直到明清,科举考试只设进士,科目越来越趋同,使其在比较公平的基础上具有可操作性。(2)从考试内容与考试形式看,科举的目的是选拔修齐治平的治术人才,考试内容强调古典人文知识,儒家经学是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从考试发展规律而言,规定一定的标准,目的是为能公正地选拔人才。(3)从招生方式上看,科举作为一种选拔性考试,提供给人们平等竞争的机会。但是科举入仕和受教育的机会在各地区之间并不完全均等,故在凭才选人与分区取人的矛盾互动中,逐渐朝向区域举额均衡的方向发展,而且越到后来越是分区说占了优势,分区取人的办法也越来越具体,区域配额越分越细。科举考试史的发展不断证明,在中国这种重人情、关系与面子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只有通过公平的考试竞争才能有效地解脱人情困扰,才能较好地选拔人才。科举虽已停罢,但这种深含公平精神的考试选拔方式却没有而且也不能够废止。因此,科举学研究既具有历史意义,又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