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2)03-0042-05 一、样本、问卷和数据 本研究在1999年12月实施了高等学校在校生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北京地区普通本专科、高职和民办学校在校学生。抽取样本的学校类型、年级、主要学科和性别分布大致均匀,具有代表性。本研究共抽取了3所普通本科、3所普通专科、8所高职和3所民办学校。发放问卷4000份,回收问卷3838份,回收率为95.95%。剔除无效样本后,本次高等学校学生抽样调查有效样本数为3721份,有效率为93.02%,其中本科院校有893份有效样本,专科院校有947份,高职学校或高职班有923份,民办学校有958份。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在校大学生的私人教育支出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并估计不同社会经济地位受教育者的付费意愿。为了达到此目的,本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1)学生个人特征:性别、民族、专业、年级。 (2)学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家庭居住地(城镇或农村)、家庭收入水平、父母受教育程度、父亲职业。 (3)上大学的私人支出:学杂费、生活费、书籍文具费、交通费。 (4)获得资助的情况:减免学杂费、奖学金、助学金和生活补贴、勤工助学收入、家庭资助、亲朋或社会资助及其他。 (5)在学费提高幅度不同的条件下,学生求学意愿的变化,即其付费意愿的变化。 由于研究条件如经费和时间的限制,本调查问卷得到的数据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问卷的抽样对象仅限于在校大学生,没有包括适龄人口中未上大学者的信息,这会带来一定的误差。但是,本研究进行了民办学校学生调查,在中国,民办学校录取的大多是高考落榜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偏差。 (2)数据的精确性问题。问卷调查的缺陷在于需要被调查者较清楚地知道并较容易地回想起一些重要的数据。这些数据包括其家庭经济收入水平和为求学支出的各类费用。但是,这个问题几乎在所有由被调查者自己填写的问卷调查或调查表中都存在。因此,由于样本是在调查群体中随机抽取的,所以研究者假设被调查者对其收入或支出的低估和高估在样本总体中相互抵消。同时,本调查问卷要求被调查者填写其家庭收入水平所处的区间,而非填写家庭收入的确切数字。这使得被调查者更容易回忆其家庭收入的大致水平。 (3)本调查问卷调查的是学生本人,而没有获得其家长的有关看法。学生本人对教育成本变化的反应有可能不能代表其家长的观点,而家长是提供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经济来源。但是,本问卷调查的对象是大学生,大学生已经具有较独立的思想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参与家庭决策。 二、高等学校在校生的私人教育支出 北京大学高教所在1996年进行的“中国教育收益率”研究将私人教育支出划分为基本教育支出、选择性教育支出和自愿教育支出。在高等教育阶段,基本教育支出包含学杂费、学校指定的教材及参考资料费、文具费、为求学而额外支付的食宿费以及其他费用(如交通费等);选择性教育支出指为选择比较优秀的学校或异地求学而支付的择校费以及捐资集资;自愿教育支出包含各种课外辅导班、兴趣班费用和课外书籍费。由于调查方式的不同,本次调查问卷没有将私人教育支出按“中国教育收益率”研究的那样精细划分,而是采集了以下几方面的数据:学杂费、住宿费、伙食费、教科书、资料和文具费、回家往返路费以及全学年在校总支出。 为验证私人教育支出数据的可信度,本研究对高等学校在校生问卷调查所得教育支出数据和国家统计局城调队1999年8月份城市住户一次性入户调查所得的家庭教育支出有关数据进行了对照。通过比较发现城市住户调查的在校生生活费水平与高等学校抽样调查的在校生生活费水平非常接近,但是城市调查中的住宿费却低于高等学校抽样调查的在校生住宿费。这是因为高等学校抽样调查是在北京地区进行的,且抽样高校中包含了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是自己租房解决住宿的,北京地区的房价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偏高。在总的私人教育支出方面,城市住户调查代表的全国平均水平虽略高于高等学校在校生抽样调查数据,但大致相同。尽管两套数据在统计口径上稍有差别,但在统计口径一致的单元中,数据结果是基本一致或接近的。 对抽样高校各年级在校生1999年学费占私人教育支出的比重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学费仅仅是私人教育支出的一部分。抽样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支出占私人教育支出的比重普通本专科平均为29.5%,民办学校平均为25.3%。高职平均为51.2%。该比重在普通本专科和高职学生中则一直呈上升趋势,普通本专科学生学费支出占私人教育支出的比重从1996年的24.7%上升到1999年的33.0%。高职学生学费支出占私人教育支出的比重1998年为46.4%,1999年为55.9%。抽样高等学校在校生私人教育支出基本是民办学校学生最高,高职学生次之,普通本专科学生最低。 从学费水平看,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改革的逐步推进,公办大学的学费水平是逐年提高的。抽样普通本专科数据中1996年平均学费水平为1867元,1999年平均学费水平为3274元,平均每年提高469元。抽样高职数据中1998年平均学费水平为5086元,1999年为6065元。抽样民办学校的平均学费水平1996-1998年基本维持在2900-3000元左右,1999年平均学费水平下降至24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