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2)01-0094-06 20世纪90年代,亚洲各国的高等教育以欧美发达国家未曾有过的速度与规模成长起来。特别是在包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与越南在内的一些国家,私立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的扩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高涨的国民教育热情是促进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一大原因,但是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国家出现了依赖民间财源办学的高等教育体制这一问题。 亚洲高等教育将要面对的另一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如何建立起具有竞争力的高等教育系统。过去的半个世纪,亚洲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承接了殖民地时代的遗产,处在“从属”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地位。近年来这种状况正在发生变化,一些国家的高等教育开始了寻求“自立”道路的改革。韩国的“BK21计划”、中国的“211工程”、泰国的国立大学法人化等,都是以创建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学为目标的改革。尽管在这些改革计划中所指的国际水平大学大都以欧美(特别是美国)的优秀大学为蓝本,但是这些改革计划的实施,毫无疑问,将打破迄今为止的“中心——边缘”、“支配——从属”的世界高等教育格局。正在进行的亚洲高等教育改革具有政府主导的强烈色彩,改革的战略是有效利用有限的财源,将“评价”与“财政援助”结合起来,以提高高等教育的竞争力。 上述亚洲高等教育改革的倾向虽然也反映在当前日本高等教育的改革中,但是日本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路线并不十分明确。作为“行政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国立大学法人化,也很难说是以适应21世纪、提高学术研究与教育水平为目标的改革。以下,本文将着重分析日本高等教育改革的历史沿革与问题。 一、历史的教训——“新制大学”50年的功过 所谓“新制大学”,这里主要指根据1949年制定的《学校教育法》而成立的174所四年制大学(1949年时:国立67所,公立24所,私立123所)。这些新制大学是二战前多元体系中的旧制大学、大学预科、高等学校、专门学校、师范学校等多类型学校“一元化”整合的产物。由于日本战后至1952年一直处在美国占领军的统治之下,因此那一时期的大学改革是在占领军的指导下进行的。由此而来,占领军、文部省、大学(国立、私立)之间的利害冲突不断,“新制大学”的发端就只能是这三者妥协的结果。因此,人们虽然看到战后的大学改革在形式上好像接受了美国模式,但实质上却是承接了战前的帝国大学模式,这不能不说是一场理念非常模糊的大学改革。这种在发端时期产生的新制度与旧制度的龃龉在50年后的今天仍然存在,而且成为大学改革的重要课题。从这一意义上讲,日本的大学改革浪费了许多时间,同时这一事实也充分说明了接受外国教育模式的难度。 1.不彻底的改革——负遗产 “新制大学”体制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般教育的实施、“课程制”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立和大学基准协会的成立三个方面。我们不妨从这三者入手对二战后日本大学改革的不彻底作一简要分析。 第一,一般教育(general education)是在批判旧大学制度重视专门教育的基础上,在美国占领军的强力指导下导入大学的。可是,1950年《大学基准》规定的大学毕业所需124学分中,一般教育仅40学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36学分,体育4学分),专门教育84学分(专门教育课程及自由选修课程)。也就是说,一般教育课程只占大学课程总数的1/3。况且一般教育中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类课程的学分课时平均分配,各类课程也大都具有专门领域入门的性质。不仅如此,一般教育课程基本上是由随新制大学改革而并入大学的原旧制高等学校、专门学校的教师担任,从而造成在新制大学内两种教师团体(专门教育课程任课教师和一般教育课程任课教师)对峙的状况。结果,对于一般教育制度的导入,不仅一般教育的任课教师,专门教育的任课教师也常怀不满。这种引入新制度的“消化不良”持续了半个世纪。笔者1960年考入大学,立志研究大学乃始于对一般教育制度的不满,这不能不说具有一定的讽刺意义。 第二,“课程制”研究生教育的情况与一般教育大体相同。当初占领军的打算是将“课程制”(course work)研究生教育制度与一般教育制度结合起来导入日本大学,即在本科阶段实施以教养教育(liberal education)为中心的一般教育,真正的专门教育在“课程制”的研究生教育阶段进行,而且只要课程修完(获得规定的学分)就授予学位(硕士、博士)。这种打算引起了习惯于重视论文的旧制大学教师的激烈反对,结果形成了课程加论文的研究生教育制度(1949年的《研究生院基准》)。可是,这一新研究生教育制度建立之后,仅凭论文即可授予博士学位的所谓“论文博士”制度仍然存在,这就带来了“课程制”研究生教育制度的不彻底性。特别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生教育,直到最近仍然以“论文博士”授予为主,不少担任研究生教育的教授自己却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形成了博士课程修完而难以获得博士学位这种世界少有的惯例,大大降低了日本研究生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大学基准协会制度也是在占领期导入并延续至今的,如果说这一制度基本上没有发挥其本来应有的作用并非言过其实。当初在占领军的强力指导下,大学基准协会制度是以美国的认可协会为蓝本而设立的,即大学基准协会是由文部省批准设立的大学(chartered university)经资格认定(accredit)而组成的大学联合组织,就组织的性质而言与文部省有着根本的区别。可是,大学基准协会为成员资格认定而制定的《大学基准》却被文部省用作审批(charter)新制大学设立的基准。现在使用的《大学设置基准》、《研究生院设置基准》的原型是大学基准协会为成员资格认定而制定的。这种混淆资格认定与设置审批两个具有不同作用的制度的作法,是使大学基准协会本应发挥的作用(以提高新制大学的水平为目的的协会成员资格认定)模糊不清的原因所在。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到,在被占领的特殊状态下引进他国制度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