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发国家”与“先发国家”之间在时间(如我国的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与一些发达国家相隔30余年)、国情、高等教育制度与传统上的差异,决定了“后发国家”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必然具有一些与“先发国家”不同的新特点。以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作为明确目标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并引导着大众化进程,这是“后发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基本特点。20世纪70年代之前一些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可以说是一个高等教育“自然”成长(这里所说的“自然”成长是指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受经济与人口等因素的影响,政府政策的作用不大)的过程,高等教育发展的“大众化理论”提出之时一些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已经或正在跨入大众化阶段,因此在理论提出之前这些国家的高等教育当然不可能以“大众化”为其发展目标;而“后发国家”政府的目标导向、政策使得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带有浓厚的“主观能动”色彩。我国在90年代初学术界开始广泛关注与讨论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政府则在1998年左右将实现大众化正式列为高等教育的近期发展目标,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后发国家”以实现大众化作为明确的发展目标之后,政府将会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促使这一目标的按期或提前实现;此外,作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后发国家”,明确的政策目标将有利于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吸取“先发国家”的经验、教训,采取更加合适的发展路径与方式。不过也应该注意到,如果政策不合时宜、不切实际,可能会给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降低“政策失误率”是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认真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