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盈利组织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它是介于政府组织、盈利组织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笔者认为民办高等学校独立政府组织以外,又有别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是一种非盈利组织,其根本出发点是培养专门人才,是一种服务与精神生产活动,是非企业生产活动。从学校这一层面而言,它具有非盈利组织的民间特征,即非政府性、非盈利性、自治性、志愿奉献性四大特征。同时,与其他公立高校相比,民办学校又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民办高校的办学活动处于公益和盈利的冲突之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是独立性强的非政府组织。在非盈利组织中,民办高校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非盈利组织的市场化也意味着民办高校日益向市场靠近,其主要标志是全额成本收费或高额成本收费,以此获得经费的积累和盈利,这也就是说民办高校从创设之初的低收费、无私奉献向逐渐采用企业的发展的运作和管理模式转变。笔者认为市场化所带来的只是办学观念、经营方式的转变,并不是民办高校盈利与非盈利的分水岭。市场既给予民办高校盈利的空间,同时也为民办高校提供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公益机会,其关键仍取决于民办高校自身的发展需要和选择。就发展趋势而言,在保持自己原有特色和优势的同时,民办高校试图寻求更多的公众支持,力求演变为混合支持非盈利组织,以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