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1)09-0032-0036 高等教育资金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高等教育资金配置模式是影响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一个关键因素。本文从不同的视角对国际高等教育资金配置模式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高等教育资金配置的五种模式 依据办学资金来源的不同,高等学校可分为两类:公立高校与私立高校。公立高校主要依赖公共资金,私立高校主要依赖私人资金。公立高等教育与私立高等教育的相互关系问题是高等教育资金配置模式必须涉及的重大研究课题。高等教育收入的私人来源主要包括学生付费(通过学费、杂费)、高校自有资金、基金会和个人的捐赠,而公共来源主要通过政府对机构或学生的赠与性资助、低利息贷款及税收减免来获得。 笔者认为,研究公、私立高等教育主要要回答4个问题:某一系统是由单一部门,还是由双重的公、私立部门组成?如果它是双重的,各部门的规模如何?私人资金对各部门的贡献有多大?公共资金对各部门的贡献有多大? 通过对这4个问题的分析,可以形成资金配置的一个新的分类框架(见图1):
图1 高等教育资金配置模式图 模式Ⅰ:公立的——国家垄断的模式(单一的公立部门:政府部门控制公共经费)。在模式Ⅰ中,几乎不存在私人资助的大学,单一的大学部门主要由国家资助。教育经费来自国家,教育部或高教部直接向大学甚至大学内部的单位拨款。该模式拥有至少90%的公立高校入学人数和90%的国家资助。在资金配置上,政府部门发挥关键作用,高校很少有选择权。适用此模式的国家有80年代以前的社会主义国家、绝大多数西欧国家、大多数法语区的非洲国家。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私立高校极少。公立高校的学生无需缴费,而且可获得比西欧国家慷慨的生活补助,高等教育在极小的程度上依赖私人资金,偶尔有个人或基金会的捐赠。在绝大多数西欧国家(比利时和荷兰等国除外),公立部门的主导性、高校对公共资金的依赖以及政府对资金配置的控制都逊色于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些国家,大学的收入近90%来自国家,撇开大学预算中的教授工资,少数大学学生的学费收入可占大学收入的10%,从宗教组织、商业部门和企业获取少量捐赠。在模式Ⅰ的国家中,对学生广泛的政府资助包括了学生生活费用,如房间、住宿及书籍费用。各国虽然在学生资助的幅度和各种资助机制的组合上不同,但追求免费高等教育的目标却相同。 模式Ⅱ:公立的——自治的模式(单一部门:确保自治的公共资助)。在模式Ⅱ中,只存在惟一的大学部门。除了极少数大学由私人资助,其它大学主要甚至全部依靠国家的拨款。与模式Ⅰ具有大学全部由公共资助的传统不同,模式Ⅱ具有公共和私人混合资助的传统。包括基金会及个人在内的私人行动者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是最近模式Ⅱ的国家才转向依靠公共资助,但私人资助在某些场合仍是重要的。虽然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国家政府部门,但经费分配方式与模式Ⅰ有所不同,政府部门不向高校直接分配经费,而是通过“缓冲组织”来负责计划与分配。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色列、尼日利亚采用了这种模式。英国的大学传统上被看作是“私立的”,由私人团体设立,并按皇家特许状来运营,不受政府部门的管辖,保持较大程度的独立和自治。学生的学费占大学收入的比重甚高。1920年,政府拨款和学生学费分别占大学收入的34%,但自二战以来,英国的高校越来越显示出公立的特点,1920-1980年,政府的拨款占大学收入的比例由34%上升到80%,而学生缴费占大学收入的比例由34%下降到10%。 模式Ⅲ:同质化模式(双重部门:各部门具有相似的资金配置方式)。在模式Ⅲ中,传统上存在两个高教亚部门:私立的和公立的,它们的资金配置方式十分不同。私立院校主要依赖私人资金。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私立高校或者不能单纯依靠私人资金而生存,或者追求能够提出公共资助要求的公共目标。现在,政府担负起了对私立院校资助的职责。双重体制同质化趋势较明显,私立院校日益依赖公共经费。在资金来源与配置上,公、私立部门的差异仍存在,但相似性十分明显。虽然公共资源配置意味着公共控制,但在模式Ⅲ中,私立院校仍有较大的选择权。属于模式Ⅲ的国家主要有智利、荷兰、比利时、加拿大。60年代,拥有三分之一入学人数的智利私立院校开始获得与公立院校大致相同的财政地位,公、私立部门的收入各有90%来自公共经费,公、私立部门在机构的使命与控制上的差异减小。1961和1970年的荷兰教育法使拥有四分之一入学人数的私立院校取得了与公立院校相同的财政地位,国家几乎承担了整个高等教育的费用,学费是低限度的,并且形成贷款和补助制。 模式Ⅳ:区别性模式,私立院校占少数(双重部门:较小的部门由私人资助,较大的部门由公共资助)。属于模式Ⅳ的国家具有明显的双重部门。私立部门通常拥有10%-20%(上限为50%)的总入学人数。私立部门依靠私人资金,而公立部门依靠公共经费,两者互不交叉。属于模式Ⅳ的国家主要是除智利、巴西、乌拉圭、古巴以外的拉丁美洲国家。至1980年,属于模式Ⅳ的拉丁美洲国家约20%的入学人数在私立部门。大多数私立高校创办于二战以后。私立高校的涌现有效地冲破了单一的公立部门和单一的公共资助的传统。新的私立院校的几乎所有收入都来自私人来源。学费是最主要的部分,通常包括全部成本,这在低质量的院校中极为普遍。虽然尖子院校学费很少超过三分之二,但它们的收费最高,而且有其他私人来源。一些私立院校也积极争取工商界的资助和国际资助,以建设校园、增添相关设施。公立院校主要依靠公共经费,只象征性地收少量学费,95%的资金来自政府,有时某些私人组织也会资助公立院校。研究表明,拉美国家私立院校的收入20%来自政府拨款,而公立院校的收入80%来自政府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