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私立大学在其高等教育中处于补充和辅助的地位。近十几年来,澳大利亚的私立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形成了颇具特色的私立高等教育体系。本文在分析其现状的基础上,探讨其发展趋势,以期对目前正大力探索并发展的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澳大利亚私立高等教育现状 在澳洲占主导地位的仍是公立大学。近十年来,澳大利亚私立高等教育蓬勃发展。1988年《高等教育政策声明》政府白皮书的贯彻实施,使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在经费提供和行政管理状况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成立了“联邦第三级教育委员会”(CTEC),建立了一种新的国家教育拨款体制,涌现了一大批私立大学。 (一)私立高等教育类型 8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有两种类型: (1)完全的私立大学,即完全由私人或群体投资的独立大学。 (2)混合型的私立大学机构。这类机构常附属在公立大学之下,私人出资,课程则由公立大学负责。公立大学的合法化地位为这类型机构提供了收费许可证。这类机构集中开设商业、经济等课程,主要生源是海外留学生。 (二)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 私立大学有着高度的自主权,其办学过程比一般公立大学更为灵活。以邦德大学为例可见一斑。 (1)灵活的学制。澳大利亚的公立大学一般本科学制3年,实行一年两学期制,而邦德大学则实行一年三学期制,可一年三次招生,较公立大学一年两次入学,更为灵活,而且学校对获取学位的年限也没有刻板的规定。 (2)宽广的选课内容。邦德全日制本科生需修满24科,其中4门为公共必修课。每个学院都设有学术顾问来帮助学生选课,学生开学两周试听各门课程,以减少选课的盲目性。宽广的选课内容比较容易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种需求,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学校一些传统的与就业关系不大的专业由此也有了生源。 (3)多种授课方式。邦德大学的授课方式是大课讲授、小班教师辅导、学生讨论相结合。教学重点放在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上。考核一般是研讨会的发言、文章加考试综合评分。教师一般上两个学期的课,一个学期用于搞研究。这也是邦德大学提高学术水平,鼓励教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优于一般公立大学的有利条件。 (三)“自由放任”的政府态度 联邦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不采取“直接”的财政资助政策。州政府对私立大学态度则相当积极。如昆士兰州把私立高等教育看成是企业自由体系的一部分。州政府有责任确保“私立大学继续保持财政的独立和一所大学的学术水平。” 联邦政府对蓬勃发展的私立高等教育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虽然主观上是为了避开或减少对私立大学的财政资助,但客观上却给私立大学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政策环境,扩大了私立大学的办学自主权。 二、澳大利亚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 (一)政府补助 私立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然而在今天的澳大利亚还没有一个像美国慈善机构或欧洲、拉美国家的教会那样的慈善传统,由于资金严重匮乏,迫使私立大学去接近政府。所以,政府补助私立大学是澳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个趋势。实际上,从一些国家的经验也可以看出,政府补助私立大学要比另建一所新大学的负担轻得多。 国家除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资助外,私立大学的学生和教师也能够享受公立大学师生的相同待遇。邦德大学校长沃兹教授提出,邦德大学的学生也应具有获得政府津贴的资格。他认为,政府津贴这一奖励性的补助是为学生个体所设的,与所在的大学无关。同样,私立大学的教师也应拥有和其他公立大学的教师一样从政府那儿申请经费的权力,研究经费的拨款不应建立在他所在学校的性质上。政府同意这一观点,因此私立大学的研究人员将具有与公立大学研究人员同等的申请研究经费的资格。虽然这是一种间接形式的补助,但这种资助在私立高等教育陷入经费困难时,作用是实质性的。 (二)加强立法 澳私立高等教育的第二个趋势是加强立法以保证私立大学的学术水平。跟政府政策一致,职业教育和训练部门对私立大学也采取不干预态度。但一些机构拥有一定的立法权,如“国家投资检查委员会”有权制止一些私立大学的成立,投资方所享受的利益必须服从委员会的计划指标。所有招收海外留学生的私立机构必须在海外留学生办公室登记入册,建立所开设的课程和学费标准数据库。该办公室有权吊销私立大学的执照。从1990年起,州一级政府开始注重立法,私立机构的合法化地位须由州政府批准。州政府将掌握大学的教学过程和报酬分配,有责任监控私立大学的学术水平和市场化程度。 政府认为加强对私立机构审批和质量监控,可以保护澳高等教育的学术声誉。私立大学的管理者也希望政府制订一些具体法规,使它们平等地进行经营、同等地获得政府的研究基金。加强立法,另一个目的也是为平衡教育计划,以求得毕业生数与社会需求持平,避免在公立和私立大学、私立与私立大学之间引起不必要的、起反作用的竞争。 三、澳大利亚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启示 从澳大利亚私立大学的发展状况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