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学时代的胡适已是蜚声全校的“少年诗人”,而正是这个“少年诗人”的名号,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今后几十年间学问的方向和事业的性质。--读诗,做诗,与师友们唱酬,送刊物上发表,这一点“文学”的正宗活动为少年胡适开辟了一个崭新的世界。 胡适进中国公学不到半年--1906年冬天,他十五岁时得了脚气病,养病无聊,偶然翻读后期桐城派大家、曾国藩的弟子、严复(几道)的老师吴汝纶的一种古文读本,其中第四册全是古体诗。这是胡适第一次读古体诗,忽然生发了很大的兴趣。小时候他曾读过《津诗六钞》,毫不觉得有兴味,而现在,读到这些乐府歌辞和五七言古诗才发现“诗歌原来是这样自由的,才知道做诗原来不必先学对仗”。他高兴极了,每天熟读几首,背诵几首,他背熟的第一首诗是《木兰辞》,第二首是《饮马长城窟行》,第三首是《古诗十九首》,一路下去,直到陶潜、杜甫--很快把这一册选本读完了。不过瘾,又在二哥的藏书里寻得了《陶渊明集》与《白香山诗选》,后来自己又买了一部《杜诗镜铨》--专拣古体诗读--偶尔也读一些五七言的绝句。这时,他也偷偷地试着自己学做诗了。看样子他很自信,因为有一次他竟大胆将自己做的一首送别诗拿出来赠人,结果更逼得他发愤读诗,拼命做诗,硬着头皮也要当诗人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他回学校去,路过《竞业旬报》社,顺便走进去看望主笔傅君剑(胡适也是这家刊物的编辑)。傅说不久就要回湖南去,胡适一听便回到宿舍,铺纸碾墨,写出一首送别诗,亲自拿去给傅君剑向他请教。诗的开端两句是汉魏五古的老格调“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傅君剑读了,十分欣赏,夸奖了一番,胡适有点不自信,以为傅君剑大概只是客套地赞扬一下而已。谁知第二天傅君剑也送了他一首留别诗《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唱酬的程序十分合契,胡适展开那古色古香的日本式的卷笺,几乎吓了一跳,傅的赠诗中有两句道:“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胡适自忖:“在我这刚满十五岁的小孩子的眼里,这真是受宠若惊了!难道他是说谎话哄小孩子吗?”--他赶紧收藏好了诗笺,不敢示人。--这两句诗却给了胡适一种鞭策自励的巨大动力:傅先生如此器重他,他将来真能做成一个“英雄”么?于是他立定主意,发愤读诗,拼命做诗,将来成不成英雄且别多想,目下首先要做成一个名副其实的诗人,露露头角,庶不负傅先生一片仰望之爱。--傅君剑无疑是很有慧眼的,观察了少年胡适半年多便能判断出胡适将来必定是个“英雄”,顺应时势,创造历史的英雄,故而谦称刚满十五岁的胡适为“友兼师”了。--胡适早已是十分爱惜名誉的人了,他象是受到了历史的暗示,肩上顿时压上了千斤重的使命感,他开始在“文章”上、在“诗”上化大力气了。“一二年前我半夜里偷点着蜡烛,伏在枕头上演习代数问题,那种算学兴趣现在都被做诗的新兴趣赶跑了”!“先生在黑板上解高等代数的算式,我却在斯密司的《大代数学》底下翻《诗韵合璧》,练习簿上写的不是算式,是一首未完的纪游诗”。胡适又说:“我在病脚气的几个月之中发现了一个新世界,同时也决定我一生的命运。我从此走上了文学史学的路,后来几次想矫正回来,想走到自然科学的路上去,但兴趣已深,习惯已成,终无法挽回了。”(《四十自述》) 然而,胡适刚开始学写诗时却不知道“诗韵”是什么,《诗韵合壁》之类的工具书是他出了一次小小的洋相后才抱住死啃的。原来胡适最初写诗,只依绩溪的方音,念起来同韵便算押韵。丁未三月(1907年4月)中国公学的全体同学旅行杭州,师生中许多人都写了纪游诗,胡适当然不示弱,也诗兴大发,在西湖上写了一首绝句,只押了两个韵脚,却一个在去声的“尤”韵,一个在平声的“箫”韵(“尤”、“箫”在绩溪音里是完全押韵的)。懂诗的师友们不免看了大笑,并热心地替他改了两句,顿时成了一首韵目合格的“诗”,但意思已不是胡适的了①胡适对此很不服气,且怀有强烈的反感。通过这件事,他才知道做诗也还不是很“自由”的,形式上便要硬记“诗韵”,要翻阅《诗韵合璧》之类的韵书,“并且不妨牺牲诗的意思来迁就诗的韵脚”。他在以后的多种文学论著中对“牺牲诗的意思来迁就诗的韵脚”一事施以很猛烈的攻击和嘲讽②,渊源大抵于此。--胡适的那首西湖上的绝句,已见不到了,但我们这里不妨可以看看同时间他写下的《西湖钱王祠》:“步出涌金门,买舟钱祠去。潋滟西湖水,惨澹前朝树。江潮尚依然,盛业归何处?”诗共六句,清新平淡处流露出一种悠远的吊古之情。我们再看两首胡适最早期发表的诗作,一首为记事诗《观爱国女校运动会纪之以诗》一首为送别诗《送石蕴山归湘》,已经写得很有点老练了。 1917年的旧历5月胡适的脚气病又犯了,似乎比前一次还严重。徽州人在上海得脚气病,再治不愈,一个很有效的办法便是赶紧回家乡,大抵行到钱塘江的上游进入徽州府界,脚肿便会渐渐退去。胡适这次也选择了“回家乡”的方法。--果然回到家乡,脚气病便好了。他在家乡住了两个多月,又读了大量的古诗,其中较多的是白居易的作品。也写了不少诗,诗的风格表现出明显的学白居易的痕迹,其中最著名的恐怕便是《弃父行》了。--学着白居易且歌且叹,鞭挞世情的口吻,写起了七言长调。开头部分云:|贵易交,富易妻,不闻富贵父子离。商人三十始生子,提携鞠养恩难比。|儿生六岁教儿读,十七成名为秀士。儿今子女绕床嬉,阿翁千里营商去。|白首栖栖何所求?只为儿子增内顾。儿今授徒居乡里,束修不足赡妻子。 老头子为了给儿子增加点钱财,改善拮据的生活,老大一把年纪风尘仆仆还出外经商。谁知生意没做好,反蚀了本,穷愁潦倒归来,便生发出一场伦理的悲剧:|尔时阿翁时不利,经营惨澹还颠踬。关山屡涉鬓毛霜,岁月频催齿牙坠。|穷愁潦倒始归来,归来子妇相嫌猜。道是阿翁老不死,赋闲坐食胡为哉?|阿翁衰老思粱肉,买肉归来子妇哭:“自古男儿贵自立,阿翁恃子宁非辱?”|翁闻此言赫然怒,毕业劬劳殊自误。从今识得养儿乐,出门老死他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