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到《文艺争鸣》上关于当代文学研究危机的笔谈(见《文艺争鸣》,93年3~4期),不期然地引发起我对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一些联想。 总体说,中国文学的发展,在历时的流程时,本身便是一条色彩斑斓的历史长河。它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始终呈展出承传、演化、发展的势头。真可谓“抽刀断水水更流”,或者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态势。这说明历史是一个浑然的整体。但是,历史研究却无妨大处着眼,也可以小处落墨。宏阔的历史流派需要梳理,细微的作家作品也呼唤史家观照。通体研究历史的流变与发展,需要;切割成断代,着眼于专史乃至作家论、流派论、思潮论,同样是社会的需求。科学的发展由简趋繁,在宏观与微观中延伸嬗变,本属常态的事。《文心雕龙·时序》说:“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自然是就文化、文学的本体说的,对于文学研究来说,也大抵如此。如果说,“五四”文化、文学革命给予中国文学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同时也赋予文学历史的研究以冲击力量。从史的踪迹考察,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呈现出史的端绪,可能始于刘贞晦、沈雁冰著《中国文学变迁史》(1921年12月上海新文化书社版)。其中刘著的《中国文学变迁史略》共分十一篇。从唐虞以前的文学说起,最后一章便是“民国成立以来的文学”。就现在的眼光审视,所述范围大多属于近代文学现象,但显然也包溶着新文学的业绩。比如对旧文学家引车卖浆者流的话的拨正,新体诗的提倡、“文明新剧”演出的评述,无疑都蕴纳着“五四”新文学的诸多现象。只是这时的文学变迁史依然是通体的,“民国成立以来的文学”只是它的组成部分。继之问世的胡适著《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1922年2月版,初载申报五十周年纪念刊《最近之五十年》),所论“活文学的白话小说及文学革命运动”等内容的框架,亦莫不如此。只是,新文学的业绩,已逐步得以扩展。在结构形态及内蕴上具备学科的独立品格的,当推朱自清的《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其中的八章:背景、经过、“外国影响”与现在分野、诗、小说、戏剧、散文、文学批评,已经呈现出现代目光。这是朱自清从1929年起在清华大学、师范大学、燕京大学所开“中国新文学研究”的教学大纲。其中许多论点,仍为今人所参照。如讲述茅盾时所陈:a、“凝视现实,分析现实,揭破现实”;b、“平凡者的悲剧或暗淡的结局”;c、“恋爱的外衣与阶级的意识形态”;d、三种女性的型;e、都市女性心理的剖析,等,在历史的沉淀中仍不减其理性的光采。只是当时并未被更多的学人所认知。到了1982年才经赵园整理,王瑶介绍刊于《文艺论丛》上。 开国后,王瑶、丁易、张毕来、刘俊松、唐韬诸版本的出现,则意味着中国现代文学已经以一个独立的学科,以自我的体例范式,得到社会和学术界的认同。在这个过程中,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稿》无疑地具有着开拓性的奠基意义。作者在1951年初版的这部文学史,正是“染乎世情”、“系乎时序”的产物。因之,无论教学,或者著作,都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那时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不仅是一门新学,容纳着新知,同时颇有几分革命气息。影响所及,到了1957年在众所周知的“右派”案中,某些戴上帽子的人,则不能再教此课,理由之一是该课革命性强。为此演化发展,拓展变异,几经风雨,到目前为止,据《中国文学史著版本慨览》统计,已达89部。(这个数字远不够准确。例如前述的刘贞晦、沈雁冰本、胡适,其他的赵景琛、陈炳坤(子展)、谭正璧、周作人等版本,均被遗落)。但已大体见其发达的状貌。特别是新时期以来,文学史、断代史、专史、作家研究专论迭出,更为这块研究的领地,呈现出繁花似锦的势头。影响所及,台港与国外学人,也挤身此林,构成中西互补、对话的趋势。应该说,中国新文学研究在新时期以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业绩。至于它的性质、任务与研究空间,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稿》以来,逐步为学人所充实,并获得了学科上相对稳定的共知。这种历史的界定,是否完全取决于社会历史的尽度呢?也不尽然。文学作为时代、社会的反映,它在相当程度上,“染乎世情”、“系乎时序”,这是吻合历史实际的;但是并不因此而失却它的自律性。例如说,“五四”文学革命的起点,大多认定为1915年至1917年。这时间,正在辛亥革命与“五四”运动之间,便是文学自律性的自觉呈现。这说明,文学的轨迹,总是在自律与他律之间运行的。它的下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讫止,既注意到新民主主义经济、政治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不同;也瞩目于文学发展的性质、任务自身的变化。 2、自然,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我们应该在不断反思的过程中具有多种多样历史描述和历史研究。这不仅缘于文学历史的丰富,也来自于史家目光的变异。按照克罗齐的说法: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文学史描述的是过去发生的文学事件。它是历史积淀的精神财富。它要发展,也要承传,而文学史家总是在时差中呈现出自己的理解和富于当代性的审美品评。这从解释学来说,就更看重了“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理解的真实”的双重因素。按伽达默尔的见解:理解的东西,既不完全地是其全自身观点的产物,也不完全地由本文原初观点所决定,它是两者相互融合的产物。伽达默尔称之为“视界融合”。①有人甚至说,历史事件从来就不会“自己讲述自己”,使事件语言化,构成史的行为,造成物化形态就意味着有识者、撰写者的介入,或者说“事实的历史”唯有以“创造的历史”为中介,才能构成“叙述的历史”。②这说明,作为原生态的历史事件,经过史家的介入,经过带有特定价值取向和审美判断的滤过,纳入到某种思维范式和历史框架中去,才能呈现出它的意义。所以文学史,会因人而异,因时而别,时时出现异议或差误,这是很自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