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生(1622-1696?),原名琯,又名起溟,字扶孟,号白山,安徽歙县人。明季诸生,入清隐居。生博学多识,著述宏富。惩明儒之空疏无用,专治朴学,求经世之务。善诗文,对诗歌理论深有研究。又好小学、训诂,于六书训诂尤有专长。撰有《字诂》一卷,《义府》二卷,《杜诗说》十二卷,《唐诗摘抄》四卷,《诗麈》二卷,《一木堂文稿》十八卷,《一木堂诗稿》十二卷,《叶书》,《押韵便读》,《诗矩》,《一木堂诗式》,《载酒园诗话评》,《三礼会龠》,《三传会龠》。其中,两部《会龠》已佚。《文稿》、《诗稿》在乾隆朝曾被销毁,幸而安徽省博物馆尚存有《诗稿》一部。《诗矩》、《诗式》当系诗论著作,但仅由黄生在别的书中提及,迄今未能找到。《唐诗摘抄》最初有康熙刊本,乾隆、嘉庆年间又出有“增订”本,《诗麈》就附在《增订唐诗摘抄》最后,作为该书的第十五、十六卷。 《诗麈》是一部论诗专著,书中对古体诗、近体诗的艺术特征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唐诗的辨析尤为精详。它相当全面地论述了诗歌创作的诸多问题,有理论,有例证,很便于读者阅读。同宋代姜夔的《白石道人诗说》一样,是作者为初学写诗者精心撰写的一部《诗学概论》。 把《诗麈》中论述的问题梳理一下,主要有以下数端: 一、主性情,贵立品。我国古代诗论传统中的“诗道性情”说,由于揭示了诗的真谛,日益为众多的人们所信奉,到了清初更是极为盛行,用黄生的话来说,就是“诗道性情,是三尺童子皆知之。”即盛行到了“三尺童子皆知”的地步。黄生本人正是尊奉传统的“诗道性情”说的,他认为一切好诗都是有感而发,表现诗人的“性情之真”的,“必其人之性情风格具见于其诗之中,而后人以诗传,诗亦以人传。”汉以前诗就是“不假雕绘,直道胸肊”,具有“真色”;唐诗之高处,也在于从中能见出诗人之真实性情。由于诗与人一,在诗中表现了诗人的真实性情,抒发了出自诗人胸肊的真情实感,所以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读古人所作,述哀怨即真使人欲泣,叙愉快即真使人起午,气激烈即使人欲击唾壶,意飘扬即使人如出天地。”象这样的诗,才是“上乘”佳作。但诗中表现的性情又有高洁与卑鄙之分,这就取决于诗人人品的高下。于是,就得讲究立品。本书开宗明义第一条就大声疾呼地强调提出: 凡欲学诗,须先为不朽计。若习睹时俗所尚,徒为唱酬赠答之具,是则枉用心思,滥费笔墨,不若不学之为愈也。苟欲为不朽计,第一贵在立品。何也?作者必与古人争胜,而后能成不朽之名。夫古人所以身没而名不灭者,非徒以其诗也,其立品必高于流俗,如鸡群野鹤,如岭上长松,虽有时为庸众之所非笑,而其神情超旷,常不肯自命为一世之人,此即诗家安身立命之处。虽不蕲其诗之必传,而后世之名必归之。 作者在论述“凡作诗先明四要”时,又讲到“诗品”和“立身”,强调作诗要“先立其品”,强调“立身”要“高迈流俗”。在我国古代诗论中,强调人格修养的论述并不算少,但象黄氏这样旗帜鲜明地把“立品”放在“第一”位,提到诗家“安身立命”的高度,却是极为罕见的。然而,这又确实是精警的,必要的,因为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人品高尚者,胸肊中流出的才会是高尚醇美的优秀诗篇;人品不高,诗品也高不到哪里去。 二、尚自然,讲工巧。黄氏认为,作诗与书法、绘画一样,“皆有天然一定之则”,诗人的手与口必须“合乎天然之则”,写出的诗才能“如化工之肖物”,达到自然高妙之境地,成为天下之“绝艺”。所以,“诗道以自然为上,工巧次之,工巧之至始入自然,自然之妙无须工巧。”唐人的五言诗如孟浩然的《过故人庄》、王维的《终南别业》,七言诗如崔曙的《九月登仙台》、李颀的《送魏万之京》等等,“皆不事雕绘而妙极自然者也”。 但是,自然高妙之境并非一蹴而就,必须“工巧之至”,方能“始入自然”。因而“工巧”也应讲究,后天的人工修养和“锻炼之功”也不可缺少。只有锻炼到某种火候,创作时才能象“庖丁解牛”那样“神行其间”,写出的诗才能如“弹丸脱手”,“无斧凿之痕”,达到自然高妙的至高境界。所以,作者又说:“火候未至,岂能顿诣此境?故作诗不谈章、句、字三法,非邪魔即外道”。正是由于“工巧”是达到“自然”的必由之路,故本书谈论技法的文字甚多,对于作诗的种种“规矩”十分讲究,诸如诗之起承转合、章法、句法、字法、声调、格律、对仗以及顺逆、倒叙、倒装、倒押、明暗、呼应、映带、横插、藏头、歇后等等,无不加以论述、引证乃至反复强调。并且对那种借口“歌咏性情”而反对“雕绘粉饰”的看法表示异议,对那种借口自抒“性灵”而抛弃“规矩”的论调予以反驳,指出“公输虽巧,必以规矩成方圆;师旷虽聪,必以律吕正音声;恃性灵而废规矩,是犹徒手而制器,空耳而聆音也。” 本书关于“自然”与“工巧”的辩证关系的论述应该说是非常精到的,有关各种具体技法的论述也颇有可取之处,尽管其中带有明季时文的某些影响。要从事诗歌创作,的确需要懂得作诗的“规矩”,在懂得“规矩”之后又的确需要在实践中“锻炼”。孟轲说过:“梓匠轮舆能予人规矩,不能使人巧。”(《孟子·尽心下》)可见“规矩”不等于“巧”,懂得了作诗的“规矩”不等于自己就掌握了技巧。必须经过实际锻炼,才能把“规矩”转化为技巧。又必须经过长期反复锻炼,才能进而把技巧演化为熟练技巧,臻于“工巧之至”。而一旦臻于“工巧之至”,创作时自然也就得心应手,“神行其间”,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地步,所创作的作品也就显得自然天成,毫无斧凿痕迹,进入自然高妙的理想境界。这种自然天成的作品看来是“无须工巧”,实际上却是“工巧之至”的最后结晶。所谓“工巧之至始入自然,自然之妙无须工巧”,道理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