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阶段我国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及若干政策问题分析 加入WTO后,中国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办事,遵守多边贸易原则,实行市场准入,增加贸易政策和管理的透明度,实行国民待遇和执行非歧视政策,以此来考察现阶段我国文化管理和文化产业实际状况,应该说,就政策学层面而言,我国对加入WTO的文化准备是不足的,存在的矛盾和政策问题还相当多,有的甚至还很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政策制定系统缺乏整体性创新联动,产业政策创新滞后于机构改革创新,这已经成为严重阻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由一系列行政法规构筑起来的文化政策系统以及与此相应的文化管理机制,包括:《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基本上涵盖了现有文化产业领域。 然而问题是,现有的文化政策,基本上都是处在两种体制转型过程中制定和形成的,因此,带有很大程度上的计划体制模式,并不是为加入WTO,或根据WTO原则而制定的。中国在加入WTO后,文化产业政策必然面临深刻变动的要求;同时,这些文化产业政策又主要是由政府的不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以政府的名义发布的,行业和部门的保护色彩比较严重,是从行业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视野和利益出发的,因此,在整个政策的价值规定、功能以及政府对社会文化资源的权威性分配中所体现出来的应有的公共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就比较弱,文化产业政策应有的对产业、行业规范,对产业结构调整,对产业规划的指导的政策效能就比较差。虽然,近几年来已逐步加大了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然而,由于这些改革并未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问题,如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文化行政职能转变等,因此,有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反而使原来的矛盾和冲突被进一步激化了,同时,还由于原有的文化政策系统并未因机构的改革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合并而失去了它的政策效能,而是继续生效,因而也就出现新机构执行旧政策,“新瓶装旧酒”的现象,“大文化管理”的思路由于缺乏政策系统的创新支持,并未出现依法管理和建立大文化制度的预期改革效果,并未出现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战略转变,在有的地方和领域,文化行政权力在资源重组和优化配置的名义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这种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得原有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制定的文化产业政策不仅没有失去其制度基础,而且获得了新的强力支撑;同时这种集中反过来也拥有它合法性的政策依据。而恰恰在这样一个根本问题上,它与我国加入WTO后,从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双向的开放不相适应。加入WTO,对中国来说,重要的是实现制度创新和政策系统创新的有机联动,倘若在制度和政策的层面上不能实现整体性创新,我国文化产业在21世纪的发展前景也就不可能令人乐观。 2.文化经济关系发展不平衡,文化管理体制上的高度集中,造成了文化市场的行政性垄断,市场准入矛盾随着这种行政性垄断的出现被扩大化了,可能出现的文化产业的“寡头经济”危及文化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先后组建了影视、报业、出版、发行、印刷等几大文化产业集团。虽然组建这些产业集团的指导思想是“清理资源存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多种能力聚合,提高整体效益”,在“纵横拓展提高规模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多种媒体合成综合效应,多元经营拓展经济活力”。应该说,这是正确的。但是,由于这些产业集团的组建都还是在政府的安排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市场竞争的结果,政府权力的作用取代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场主体的作用在这种产业集团的大组建(兼并)过程中被弱化了。文化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核心作用被消融于政府的计划安排之中。因此,这种兼并和组建,并未从根本上实现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职能转变,并未从根本上通过盘活资产存量,进行资产重组改变文化产业的利益结构和权力结构,只是完成了将原来条块分割下的资产集中起来使用的形式,由于它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资产和资本结构,并未融入新的资本形态,形成新的资本结构,即仍然是国有独资,因此,就其实质而言,并未实现资本扩张,恰恰相反,它是以市场经济的理由,形成了比计划经济模式更大的行业和产业垄断。这种垄断属于行政性垄断,即通过国家权力形成的垄断,完全排斥了市场平等竞争的可能性。不仅非公经济成分的资本不能进入文化产业的核心领域,即使是非文化系统的公有经济资本也难以在现有管理制度的森严壁垒下获得“市场准入”。单一的文化经济主体和单一的文化资本结构,使原本已经存在的不平衡的文化经济关系,出现了愈加明显的倾斜。这一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政策实施的结果,从静止的、阶段的、局部的文化利益发展来看,它确实强化和巩固了国有文化产业这一块,但是,从动态的和全面的发展来看,即从中国加入WTO所作出的在市场准入方面将逐步放开的承诺来看,这一政策所可能导致和产生的长期效果,是把真正属于市场主体有生力量的社会文化资本排斥在外,而恰恰是这一块,才是真正可能构成抗击中国加入WTO后境外文化资本、文化技术和文化产品对我国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冲击的力量。单一的文化产业的经济结构、资本结构构成我国文化产业整体的不平衡的文化经济关系,由于不能获得社会资本力量的整体利益支持,是很难有效地抗击加入WTO后所形成的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冲击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