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欧共体实施《单一欧洲法案》以来,欧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实现统一 大市场、单一货币、共同外交、共同安全与防务以及“科技共同体”等几大战略目标,在政 治、经济以及科技层面的整合背后,文化政策发挥了不容忽视的潜在影响和作用。文化的特 点和特质,决定了文化政策可以在政治、经济和科技政策难以企及的空间发挥独特作用。文 化政策作为政治、经济目的的辅助手段,反映了欧洲一体化深层次的探索过程和指导思想, 它与政治、经济政策相辅相成,对一体化起到了引导、发展和巩固的作用,使欧洲一体化不 但成为世界政治和世界经济的关注热点,也使它成为“对路人有实际意义的现实”。本文试 图从1986年以来的欧盟文化政策研究其内容、特点和实施的战略意图。 一、欧盟文化政策的主要内容 1.欧盟视听业的政策 第一阶段:从1986年至1990年:1986年欧共体开始商讨实施媒体计划,1987年进入实验阶 段。1988年成立文化事务委员会和文化顾问委员会,开展了欧洲影视年活动,并设立了妇女 影视形象奖、青年撰稿人基金和广告奖等。 第二阶段:从1991年至1995年:欧盟在这一领域施行“第一传媒计划”,以鼓励和发展欧 洲视听节目工业。它主要涉及三个领域:培训、发展和发行。欧委会认为视听工业具有战略 地位,同时也是一个宝贵的文化财产,估计其市场在世纪末可达到35亿埃居。欧共体在这一 阶段投入2亿埃居用以运作这一计划。在这一阶段欧共体主要加强跨国界合作,以改变“视 听工业由于市场的割裂所造成的不健全,及因而导致在欧共体和国际层面影响甚微的状态” (注:Bulletin,EC2-1990,p106.)。在实施阶段上,第一阶段主要侧重于人员培训,提高技术及版权和知识产权法建设,加 强与非欧共体欧洲国家的合作。1995年开展了“电视无边界”活动,主要是建立更明确的界 定 的、更有效的法律框架以鼓励欧洲视听区的发展。 第三阶段:从1996年至2000年:欧盟实施了“第二传媒计划”,投资预算3.1亿埃居,确定 三个优先发展区域:培训、发展欧洲产品和视听材料的跨国发行。后两者成为该阶段的重点 。这一项目对中东欧国家开放,并对塞浦路斯和马尔他等国另行拨款。培训主要着眼于加强 商业管理及法律人才培训,开发利用具有高度商业及艺术价值的新技术,鼓励合作与技术交 流。发展视听产品主要注重:促进视听产品的发展,特别是支持那些着眼于欧洲市场和使用 新技术的项目。大促进发行,主要注重鼓励发行商加强投资及巩固欧洲电影的是内部与外部 的发行网络,鼓励进行广播节目合作,支持作品中的语言多样性。(注:Bulletin,EC1/2-1995,p80;EC2-1999,p61.) 第四阶段:从2001年至2005年:欧盟实施的“传媒追加、培训计划”共分三个部分:即“ 媒体追加计划”、“媒体培训计划”、“媒体追加——发展、发行和宣传”。“媒体追加计 划”主要注重欧洲视听作品在欧盟内外的跨国流通,加强市场情况与支持机构之间的联系。 对数字技术灵活反应,并考虑有限视听能力及语言区国家的特殊需要。该项目将扩大到其它 欧 洲国家,并为国家视听支持系统提供辅助措施。“媒体培训计划”主要着眼于视听业从业者 、培训人和公司,促进商业和法律培训,培训使用新技术并针对出版、非本国听众有经验的 撰稿人。鼓励从业者从事网络和合资项目,该项目预算为5000万欧元。“媒体追加——发展 、发行和宣传”注重于作品的概念和发行。它包含发展、发行、宣传和试验性四个项目,预 算为3.5亿欧元。(注:Bulletin,EC1/2-1995,p80;EC2-1999,p61.) 2.欧盟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这一政策用于鼓励成员国宣传和传播欧洲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知识。经过几年的试验阶 段,欧盟实施了“拉菲尔计划”,实施时间从1997至2000年,主要涉及五方面活动:发展和 促进文化遗产;推动相关网络和伙伴的形成;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创新、深造和职业者流动 ;与非成员国和国际组织进行合作。预算为6,700万埃居,分别提供给300个项目。优先项 目为:与从业者及地方、国家和欧洲权力机构的合作、与非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合作。这些项 目将作为催化剂为国家、地方性措施加入真正的价值和欧洲尺度。(注:Bulletin,EC3-1995,p55.) 3.文化艺术政策 经过几年的试验阶段,为支持艺术和文化活动,欧盟于1990年提出了“万花筒计划”,该 计划主要支持三方面的行动:在计划和参与方面涉及至少三个成员国合作方并带有欧洲尺度 的文化事件;通过项目支持艺术家流动、深造和文化领域的其它活动;鼓励艺术和文化创新 ,通过网络支持文化团体间平等的跨国合作。到1995年5月,资助了132个项目,投资37.47 亿埃居。(注:Bulletin,EC5-1995,p49.) 4.书籍与阅读政策 促进对欧洲文学作品的了解和传播,欧盟实施了“埃里那计划”,时间从1997年至1998年 ,财政预算为700万埃居,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对20世纪具有相当价值的著作、戏剧作品和 研究进行翻译;支持相关合作项目;改善从业人员、特别是文学翻译者的水平;支持相关辅 助措施,如会议、研究等;继续颁发欧洲文学奖和欧洲翻译奖;对马尔他等欧盟以外国家开 放。项目中用于翻译的投入为全部预算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