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加入WTO,我国文化产业所面对的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因为这一挑战有 可能以一种强制的手段刺激我国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正如有关专家所说的那样,我们与 其在一种不平衡的市场竞争中被动地经受外来文化的侵蚀,不如主动地将挑战当作我国强制 性发展文化产业的难得机遇。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文化产业相对发达国家的弱势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对文化建 设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不足有关。1999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仅占GDP的0.067%,这一比例从1 978年到1999年的增长幅度才为0.02个百分点。而文化产业的投入力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另外,有关专家指出,我国目前虽是文化硬件产品的第二大出口国,但文化软件的出口却 远远不够。一般来说,文化硬件是指用来生产、储存、传播文化内容的摄像器材、电视机、 收音机等;而文化软件则是直接反映服务和文化产品内容的书籍杂志、电视广播、绘画、音 乐等等。为此专家呼吁,加入WTO,文化产业,文化贸易大有可为,我国应加大文化软件的 出口,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许多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创造出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资料显示, 美国的400家最富有公司中,有四分之一是文化企业。而英国文化产业的平均发展速度是经 济增长的两倍。日本的娱乐业产值仅次于汽车工业。而我国去年的实际文化消费总量才800 多亿元,距专家估计的潜在消费能力3000亿元有着很大的差距。有关部门预测,随着我国加 入WTO和发展文化产业步伐的加大,我国文化的潜在消费今后将逐年递增,到2005年预计可 达近6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