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荒诞”,在汉语里本意为漫无边际,后引申为虚妄不可信,即光怪离奇,违反常态。荒诞作为一种审美观念,发端于人类童年时代,依附于神话、寓言和神怪小说发展起来,其特质就是以非理性的形式表达理性的内容。这里所说的荒诞,与文艺理论界的荒诞派所涵概的意义不完全相同。西文文艺理论界的荒诞派亦在用反传统的形式表达人类生存状态的荒诞性,揭示了战后资本主义畸形发展的物质文明对人的精神威胁造成的严重危机。基于这种认识,本文从小说情节、环境描绘和人物形象塑造方面观照《水浒传》的荒诞性特征,以期加深对它的理解。 一 几乎没有人反对,《水浒传》是通过宋江起义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北宋时期的社会现实。但是《水浒传》又给人们展示了一幅无法用传统的理性方法加以解释的荒诞的现实图景,剥人的残酷手段,淋漓尽致的食人情节,不仅一般人在现实生活中闻所未闻,即使在写实作品中也是鲜见的。 在小说中,梁山好汉大都有杀人的历史,而且剥人也是寻常之举,无论被剥对象来自敌对营垒,还是一些无辜的下层人物,好汉们总是以我铁的手腕象剥猪羊一样对待他们,以极端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杨雄整治潘巧云,“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上,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杨雄又将这妇人的七事件分开了。”①(第四十六回)潘巧云与杨雄做了一年的夫妻,就被毫无情义地宰杀了,这举动简直是对畜性施威。如果说杨雄惩办淫妇以消心头之恨,那么孙二娘、李立等人的“人肉作坊”则不可告人。武松初到孙二娘黑店后面的人肉作坊里,看到“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那两个公人,一颠一倒,挺在剥皮凳上。”(第二十七回)孙二娘虽声称不杀僧道、妓女、军徒,但不知多少无辜者被剥皮肢解;而在李立的人肉作坊里,宋江及公人也险些被剥。这情状令人毛骨竦然。 不仅如此,《水浒传》还细致地描绘了梁山好汉食人的情节。如第四十三回,李逵回家接娘的途中,杀死假黑旋风李鬼,吃饭时无肉,“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扒些炭火来烧,一面烧,一面吃。”同时,人肉也被当作美味酒肴,梁山义军打下无为军后,活捉了陷害宋江的罪魁黄文炳,李逵自告奋勇,“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第四十一回) 人肉可以佐酒,而心肝可以做“醒酒汤”,所以豪饮的梁山好汉对人的心肝特别青睐。第三十二回写宋江被清风山燕顺一伙拿住后,小喽罗说:“割了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而且他们挖取心肝时,也别有诀窍——“只见一个小喽罗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便脆了好吃。”并且这样挖取心肝在清风山逐渐形成了惯例。李逵碎割黄文炳之后,也“把刀割开胸堂,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可见,即使宋江、晁盖等人也不能脱“俗”。 啖食人肉已成为一些好汉的嗜好,饮马川头领邓飞,绰号叫“火腿狻猊”,他“多餐人肉双睛赤”,是一个吃人肉的魔王。 好汉们不仅自吃,更甚者让别人也饱尝人肉的滋味,这便是以杀人卖肉为业的黑店老板所为。旱地忽律朱贵向林冲介绍他的酒店说:“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羓为子,肥肉煎油点灯”。(第十一回)而李立、孙二娘的酒店,公开出售“人肉馒头”,他们以朱贵同样的手段打劫客商,再把人开剥了,“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多少过往行人不明不白地被他们当作牛羊宰杀卖掉,象鲁智深、武松、宋江等人都险些被做成人肉馒头。 作为审美对象,《水浒传》中这些血淋淋的事实,我们如何看待呢? 二 在我国历史上,由于天灾人祸,往往发生大规模的饥荒,“人相食”,甚至“民父子相食”的惨象不绝于书。据宋代资料记载:“宣和中,京西大歉,人相食”。②苏辙《龙川略志》也说:“齐尝大饥,群氓相脔割而食。”到了《水浒传》成书的元代,这类惨象也未绝迹,元泰定三年至文宗元年,连续六年不雨,“大饥,民相食”。③元顺帝时,仅史书记载的“民相食”就有7次之多。尤其战乱期间,粮食匮乏,而抢掠百姓充当粮饷,亦不为鲜。北宋“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伤,残于犬。”④严酷的现实,已把人的理智和需求拉回到初民的野蛮时代了。 可见,在《水浒传》故事流传、成书的过程中,现实生活中确有食人之举。但《水浒传》所描写的食人情节和现实生活中饥民的食人行为有着质的差别。古人类学家吴汝康认为:“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发生人吃人的事,是可能的。”⑤现实社会中“民相食”的惨祸是出于人本能的生存需要而发生的,这是人类文明史上最残酷的一页。而梁山好汉并没有饥饿至于危及生命,李逵只是没菜下饭时,才想到吃李鬼;山大王们爱喝用人心肝做的“醒酒汤”,不过是出于消遣;而孙二娘等人的黑店,剥人吃人竟是出于赚取钱财,唯利是图。况且,在唐宋时代,在一般人的意识里,人肉已不是可食之物了。唐王定保《摭言》载:“岭南首陈元光设客,令一袍裤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杀之。须臾烂熟,以食诸客。后呈其二手,客惧,攫喉而吐。”客人们知道自己吃了人肉而感到厌恶和恐惧,故“攫喉而吐”。宋元祐时,巴郡守马余庆派健步王信往都城送信,出城数十里,王信向道旁道士讨得大桃子,用衣襟裹桃而行,“未数里,探桃将食,则人首也,血渍殷然。”王信从此得了精神病,怕吃东西。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