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阳修所倡导的宋代新古文运动中,王安石是重要骨干之一。在风云变幻的北宋政治舞台上,王安石是卓越的改革家。王安石的散文美学思想和创作实践,表现出作为政治家兼古文家的鲜明特点。在功利与审美的关系问题上,他具有突出散文经世致用,强调散文功利目的的倾向,但又并不排斥散文的美和审美作用。在质与文、散文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问题上,他把内容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同是又十分讲究散文的审美形式和艺术技巧。他还很注重散文的审美特征,崇尚精炼,提倡多样化,推崇散文的奇崛劲健之美。王安石为中国散文美学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建树。 一 王安石散文学思想与唐宋古文运动领导者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紧相承接联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也强调文以明道,崇尚儒家经典。他在《上邵学士书》中明确提出“文贯乎道”。在《答吴子经书中》也说:“若欲以明道,则离圣人之经,皆不足以有明也。”而其独特之处则在于,这种“道”具有强烈的反潮流、反“俗儒”的色彩,并更加强调“道”的实用性,突出“道”的政教作用。鲜明地主张发挥散文有补于世的社会作用,崇尚散文的功利目的,可说是王安石散文美学观点的核心。 王安石身处积弊丛生,时势颓危,国运堪忧的时代,政治上积极推行变法,在文学上便继承并发展儒家传统的经世致用的观点,特别是柳宗元、欧阳修及宋代新古文运动先驱者有益于世的主张,响亮地提出了适用的观点。他在文论的代表作《上人书》中说:“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要之以适用为本,……”强调诗文要对时世有所补益,应以适用为根本。在其他地方也不止一次地表述过类似的观点:“文章合用世”(《送董传》),“天方选取欲扶世,岂特使以文章鸣”(《次韵欧阳永叔端溪石枕蕲竹簟》),“夫圣人之术,修其身,治天下国家,在于安危治乱,不在章句名数焉而已。”(《答姚辟书》)他的补世、适用的具体内涵,就是与现实政治紧密联系,为政治改革服务。而这又与他对文的看法有关,他在《上人书》中指出:“尝谓文者,礼教治政云尔。其书诸策而传之人,大体归然而已。而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云尔,徒谓辞之不可以已也,非圣人作文之本意也。”他认为“文”就是礼乐教化,治国政令。书写在竹简上传给人的文字,大体归于礼乐教化,治国政令罢了。孔子所说的“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只是说文辞之美不可不要,而并非是圣人作文的本意。在《与祖择之书》中亦表示了类似的意思,同样认为“文”是表达教化政令的手段,“文”与政教密不可分。 王安石在这些地方所说的“文”,是指政治性的应用文、政治哲学论文和具有一定文学性的论说散文。正因为这样,他又曾说过:“孔子、孟子,书之策而善者也。”(同上)显然,王安石所持的是一种杂文学、杂散文的观点。他强调“文”的政教作用,正是由此出发的。 他主张文要为政教服务的思想,与他政治上推行变法,强调致用是紧密相联的,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在文学上,王安石是北宋散文革新运动的重要成员。他明确反对西昆体代表人物杨亿、刘筠所倡导的“今时文章”(《答孙长倩书》)。在《张刑部诗序》中更把尖锐的批判矛头指向西昆体:“杨、刘以其文词染当世,学者迷其端原,靡靡然穷日力以摹之,粉墨青朱,颠错丛庞,无文章黼黻之序。”王安石上述功利主义的散文主张,也有纠正西昆体重审美,轻功利偏向的意义,在北宋消除形式主义文风的斗争中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王安石在上述地方对“文”的理解比较狭隘,对“文”的作用的看法失之偏颇。他把“文”看作是治教政令,局限在主要是政治性的应用文和论说文的范围内,只强调“文”的宣传作用和社会功能,无视“文”的愉悦作用和审美功能,这就抹煞了散文的相对独立性,有着把散文与政教等同,把散文的功利目的和审美作用对立起来的弊病。这是他坚持视散文为治教政令的附庸,以散文的功利目的排斥散文审美作用的观点的突出体现。 不过,王安石既是推行变法的卓越的政治家,又是诗文兼擅的杰出的文学家,并且他一生的思想是发展变化的。所以他有时,尤其是在晚年,对文和文的作用的看法与上述观点是有所不同的。他在《上张太傅书》中说:“夫文者,言乎志者也。”在《答王景山书》中说:“读其文章,庶几得其志之所存。”在《先大夫集序》中也说:“君子于学,其志未始不欲张而行之,以致膏泽于无穷。唯其志之大,故或不位于朝。不位于朝而势不是以自效,则思慕古之人而作为文辞,亦不失其所志也。……后之时,非古之时也,人之不得志者常多,而以文自传者,纷如也。”在他看来,“文”、“文章”、“文辞”是作者的“志”的表达、流露。这是传统的“诗言志”说在散文美学领域中的发展。此处所说的“志”,不仅指心志怀抱、道德情操,而且包括作者的思想感情。他说的“既将献(文),故又书所志以为之先焉”(《上张太傅书》),是指心志怀抱。所说“子夏曰:‘诗者,志之所之也。’观君之志,然则其行亦自守不污者邪!岂唯其言而己”(《张刑部诗序》),是指道德情操。而在《答孙长倩书》中所讲“家兄道足下虽穉年有奇意,欲务行古人事于今世,发为词章,尤感切今世事,荦荦有可畏爱者”,又说“圣人之所谓文者,私有意焉,书之策则未也。间或悱然动于事而出于词,以警戒其躬”(《与祖择之书》),其“言志”就是抒发有感于事所产生的感情。他强调散文要言志抒情还表现在他继承了屈原、司马迁等人的“发愤”说上。他在《书李文公集后》中说:“以予观之,《诗》三百,发愤于不遇者甚众。”在《司马迁》一诗中也说:“成书与后世,愤悱聊自释。”他认为《诗经》中有感于坎坷遭遇而抒发愤激之情的作品很多,司马迁也藉他的《史记》来发泄愤懑以排遣自己的苦闷。“发愤”说揭示了创作主体、客体之间的矛盾是艺术创造的一种动力,创作主体的感情在诗文创作中起着重要作用。王安石在评论诗文中持这种“发愤”说,说明他已承认散文不仅是表达治教政令的工具,而且是作者抒发感情的手段,已认识到情感是散文审美和艺术创造的一大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