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撰写此书的私衷,窃欲对中国传统诗论中的“兴”,作一番认真的清理,那是被朱自清先生称作“最为缠夹”①的。萌生这样一份愿心,说来已是十多年前,当我还在读研究生时。一九八六年春。我由母校山东大学转到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适值徐中玉、陈谦豫两位先生主编《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专题资料丛刊》,我承担了《比兴编》这个专题。因为久已留心,路径比较熟悉,材料有所积蓄,再加旁搜曲索,不日便大致完工,共得十余万言。这还是直接论及到“兴”的。至于那些虽理通于“兴”而言未及“兴”,有助对“兴”的理解,也被我顺便辑录下来的,更数倍于此。将这些资料排比整理,通读一过,我忽然若有所悟:“兴”是中国传统诗学思想的核心。但我不敢自信,颇怀踟躇。后来,偶然读到台湾学者周英雄先生的大文《赋比兴的语言结构》,其中有云: 兴的应用可以说是研究中国诗词的核心问题,因为“托物言志”不仅和修辞有直接的关系,而间接牵涉到诗人处理物我的基本人生观。研究中国诗词,若能以兴为枢纽,进而循历史的一轴,追踪此一修辞与文学观之演化,则或能将中国诗词的精义,作更精确的界定。② 这使我顿生一种“所见略同”的欣喜。当然也不过“略同”而已,他与我的视点大不相同。他着眼于中国的诗词创作,我着眼于中国的诗学思想。倘他果真写出一部专门论“兴”的大著,我想与我的《诗“兴”论》也势将面目迥异。理解与解释原本就具有个人性。不过至少在“核心”之见上,彼此是“一点通”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种不期然的心相契合,使我感到此道不孤,便决然地以“核心”命之。 循历史的一轴,追踪兴义演变的源流端委,断离不开《诗经》学史,这也是我久已关注的课题,加以又对西方的现代哲学解释学与接受美学颇感兴趣,便以《诗经接受史》为题,曾向学生开过两三度选修课。后来,这个选题得到国家社科基金的资助。但我深惮于两千余年纷纶纠结的《诗经》论辨,深惮于有“绝学”之称的经学,深愧于自己学力才力的绵薄,虽面对一大堆讲稿与资料,却迟迟不敢正式下笔。算来离社科基金的时间限度,业已愆期。不过,这却有助于本书的写作。 《诗经接受史》所以使我觉“畏途
岩”,还因为它包含两条贯穿始终的线索,一条是经学的,一条是诗学的,二者互相纠结,彼此渗透。西方的解释学由诠释《荷马史诗》与《圣经》发展而来。在中国,《诗经》接受恰巧包括这两个侧面。由“诗”着眼,相当于诠释《荷马史诗》;由“经”着眼,又类乎诠释《圣经》(只不过一者归结于“神”,一者归结于“圣”),可谓一身而二任。为了啃下这个酸果,我必得双管齐下。但经学史非我所能,只得仰赖前人的著述,诗学史方面,我化费数年之力,写就一部《中国诗学思想史》,从一般学术思潮的背景考察诗学思想的变迁。但我深知这样一部枯躁的纯学术专著,在当今是不会有什么好的“经济效益”的,难以被接受出版面世,只得任其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过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撰写本书的《兴与文学思潮》部分,却得益于它不少。 说这些题外之话,意在表明:我在探讨《诗经》接受的历史和诗学思想发展的历史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些特有的看法,特别是搜罗了大量资料。这本《诗“兴”论》容或有许多谬误,但它每一立论,都是具有资料为依据的。我的原则是让资料讲话,并且不避“堆积资料”之讥。据说治学之道,有高明者,有沉潜者。这颇象宋代理学与心学,有“下学而上达”,有“先立乎其大者”,有“支离事业”有“易简功夫”,互相讥嘲,左右佩剑。其实在我看来,仅就治学而言,只不过所入不同,非关才质:入自理论的,好逐玄微;入自历史的,好寻故实。我呢,真是“薄霄愧云浮,栖川怍渊沈”,既不能“高明”又不能“沉潜”,年光过尽,一事无成。 以上算是写作缘起。 二 古人对“兴”的极其看重,可以举出许多例证。“毛公书传,独标兴体”且不去说,另如宋人罗大经谓“诗莫尚夫兴”,③明人谢榛称“凡诗者,悲欢皆由乎兴,非兴则造语弗工”,④赵南星称“诗也者,兴之所为也”,⑤清人方东树论“兴最诗之妙用”,⑥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不过本书所论,却不仅限“兴”之一字,而囊括所有由“兴”组成的概念、范畴、命题,其骨干与支架有三,依时代先后有:“兴于诗”、“比兴”、“感兴”(“感物兴情”)。不错,它们并非同一层面。“感兴”说属于诗的发生层面,“比说”说属于诗的表达层面(比兴后来也常指内容本身,姑不论),“兴于诗”(或“诗可以兴”)属于诗的接受层面。我所以将它们扭结起来一锅煮是因为古人就将它们弄混了。兴的本义是“起”。汉人释“诗可以兴”为“引譬连类”,与释比兴之兴同,便是混淆的开始。此后的荦荦大者如: 晋挚虞《文章流别论》:赋者,敷陈之称也。比者,喻类之言也。兴者,有感之词也。 梁锺嵘《诗品序》: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 宋张戒《岁寒堂诗话》:目前之境,适与意会,偶然发于诗声,六义中所谓兴也。兴则触景而得…… 清阎尔梅《示二子作诗之法》:风、雅、颂、赋、比、兴,六义也……其间参差错落,连类生情,触兴而来,兴尽而止。是赋、比、兴三者,原散见于《风》、《雅》、《颂》之中,而兴尤灵通于赋、比之外。孔子所谓“诗可以兴”者,此也。兴,去音,而笺、注作平音,误矣。 清黄宗羲《汪扶晨诗序》:昔吾夫子以兴、观、群、怨论诗。孔安国曰:“兴,引譬连类。”凡景物相感,以彼言此,皆谓之兴……自毛公之六义,以风、雅、颂为经,以赋、比、兴为纬,后儒因之,比、兴强分,赋有专属。及其说之不通也,则又相兼。是使性情之所融结,有鸿沟南北之分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