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个具有煽动性的词。拥护者憧憬它会给整个世界带来空前的进步和繁荣;批评者断言它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贫困、战争甚至文化灭绝。什么是全球化?我们真的在经历空前的全球化?以往的全球化给我们带来过什么? 什么是全球化? 全球化是个进程,指的是物质和精神产品的流动冲破区域和国界的束缚,影响到地球上每个角落的生活。全球化还包括人员的跨国界流动。人的流动是物质和精神流动最高程度的综合。 科技进步是一切社会变迁的原动力,交通和通讯技术的进步是全球化的依托。交通的进步促进人员和物质产品的全球化,通讯的进步促进精神产品的全球化。当然,两类技术的作用经常分不开。互联网能调动资本,轮船也能传播精神。 抛开技术进步因素,全球化是资本的全球化,亦是关于资本之“主义”的全球化,即利润至上观的全球化——马克思在150年前就讨论了全球化的这个本质。除了战争时期,资本在全球范围里疯狂地追逐利润,每天24小时,从不疲倦。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全球化体现为市场经济体系在全世界的扩张。其他一切方面的全球化,包括国际化的共产主义运动,都从资本全球化衍生而来。若世界市场的扩张是必然的,全球化也是必然的。既然全球化影响到地球上每个角落的生活,人们当然希望拥有自己鲜明的立场。全球化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不同的事情在不同的空间和不同的时间里能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四类变量无限多。既然人们无法预知所有的变量,只好依赖意识形态决定自己的立场。 对众多的支持者而言,全球化是一种基于世界大同理想的意识形态。支持全球化就是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历史潮流。对众多的反对者而言,反全球化是一种基于平等世界理想的意识形态。反全球化就是反对扩大贫富差距,反对霸权。意识形态倾向是人类的天性,也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动力。然而,笔者在这里不想谈论意识形态,只想就事论事。 我们正在经历空前的全球化? “日不落”帝国时代的全球化比美利坚时代逊色吗?如果麦当劳、肯德基能体现全球化,中餐馆可是在上上个世纪就在世界各地登陆了,如今其普及程度远非美国快餐能比。我怀疑,今天的全球化被迅速膨胀的“新闻界”给夸张了。 眼下的全球化主要是通讯技术的飞速进步引起的,交通技术并没有飞跃的进步。自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初,以轮船、铁路、汽车和飞机为代表的交通技术出现了质的飞跃,人员和物资的国际交流呈几何级数增长。那个时候移民是容易的,入境管理并不严格,护照也可有可无。美洲就是在那个时代开始住满移民,中国人就是从那时开始改穿西式服装,改用西式笔墨,扛洋枪、住洋房、用洋火、使洋钉,以及下南洋、闯西洋、赴东洋。 即便是资本流动,旧时代恐怕也未必差得远。100年前就有很多中国人在外国人开办的银行里存钱、取钱、借钱。那时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资本输出被列宁看成传统帝国主义的主要特征之一。据说,今天的全球化体现为惊人规模的“金融资本”流动。全世界每天有1万多亿美元在世界金融市场上进行赌博投机,每年全球“热钱”高达400万亿美元。可那又能说明什么呢?当今的国际贸易量才8万亿美元。国际金融赌博能影响地球每个角落的生活?资本是经济的三要素之一,其根本意义在于促进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效率。可是,用于国际赌博的“资本”促进多少效率呢?全球化的脊梁是工业和商业资本,不是“赌博资本”。 电力的使用,广播的兴起,电话的出现,新闻出版的普及,乃至后来的电视时代,上述任何一种通讯技术的进步,其意义未必低于互联网。因此,过去精神产品的全球化程度不亚于今天,精神产品的多元化也不亚于今天。否则,民主思想、共产党人的思想乃至形形色色的其他意识形态怎样传遍19和20世纪的世界?除了巨额的“金融资本”,据说今天的全球化还体现为互联网的兴旺普及。互联网使得信息传输变得快捷和方便。但拥有信息与拥有知识显然不是一回事,信息量的增大未必增加观念的多元化。今日美国人的观念并不比越战时更多元,也不比印度更多元。中国知识界今日的观念甚至不一定比2300年前的战国时代多元。比起今天的大学,上个世纪20年代的北大在思想上难道不是多元化得多?中国人现在的观念当然比20年前多元化了,但那并不是互联网的结果。 两次世界大战加上冷战,绵延80年,切断了世界的全球化进程,使冷战后开始恢复的国际交流显得突然和新颖。笔者不是历史学家,但倘若某个历史学家告诉我,在上上个世纪和上个世纪早年,人员、物资、资本和精神的国际交流程度高于今天,我不会感到惊奇。 当然,我并没有说未来的全球化不会超过以往的全球化。 全球化带来什么? 无论我们是否处在一个空前的全球化过程里,以往的经验都具有启发性。全球化的历史经验可以分成四大类:道义问题;收益问题;趋同与逐异问题;国际主义与民族主义问题。而以下四个全球化特征正对应着这四个问题。 1.缺少法治道义的全球化。任何国家内部的市场化都是随着法治环境的逐渐成熟而成熟的。国际的市场化却不是在法治环境下进行的,也就不可能“成熟”。只要缺少世界政府,所谓国际市场的法治化是根本不可能的。当立法、司法和执法都归于一家,只有理想主义者才去奢望公平,也只有那些最有能力从不公平中获利的国家才去侈谈国际秩序有多公平。如果没有全球的法治政府,所谓“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就不可能是体现国际公义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