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朝鲜采取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 济管理体制越来越不能调动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加之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农业的经济开发 战略,使80年代中期以来的朝鲜经济出现停滞局面。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之后,朝鲜国 内面临着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困难。从国际上看,苏联东欧国家中止对朝鲜的无偿援助 ,国际反共势力企图趁机搞垮朝鲜,加强对朝鲜的渗透和“和平演变”措施。从国内看 ,1994年朝鲜人民的伟大领袖金日成不幸逝世。1995年和1996年的特大水灾、1997年的 严重旱灾使农业歉收,国内粮食不够吃。1995年粮食减产200万吨,被洪水冲走100万吨 库存粮,损失金额达150万美元。1996年的粮食产量为250万吨,仅为1984年产量的1/4 。国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使朝鲜经济出现了严重困难。从90年代开始,经济建设出现 负增长,幅度约为-2%。1995年,经济的负增长率为-4.6%。对外贸易额从80年代每年的 100多亿美元,锐减到1995年的25亿美元。部分工厂严重开工不足。1987—1993年期间 的第3个七年计划的各项指标均未能完成。朝鲜进入了国内外形势最为复杂和尖锐的时 期,开始了“苦难的行军”。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朝鲜一方面认真分析总结苏东剧变的经验教训,加强党的领导 和对群众的思想教育,抵制西方的思想文化渗透和“和平演变”,完成了党和国家最高 领导人的顺利“接班”工作(1991年12月金正日任人民军最高司令官,1993年4月任国防 委员会委员长,1997年10月8日,金正日同志被推举担任朝鲜劳动党总书记,1998年9月 5日再次当选为朝鲜国防委员会委员长),坚定地走“朝鲜式社会主义”的道路,另一方 面,近年来积极采取措施,调整内外政策,并取得显著的成就。 首先,朝鲜缩小了经济建设规模,相应地调整了一些城乡政策。1993年12月召开的朝 鲜劳动党第6届21次会议上决定,将1994—1996年3年期间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缓冲 期,在缓冲期间推进“农业第一主义、轻工业第一主义和贸易第一主义”的“三个第一 主义”的经济结构调整方针。一是在农村改进“分组管理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设法渡过粮荒。“分组管理制”是1965年5月,金日成在视察江原道淮阳郡浦泉合作 农场时创立的,次年在全国推广。主要内容是:合作农场给各作业班的分组固定一定数 量的土地、劳动力、耕牛和生产工具,并按照国家计划确定每公顷土地的产量,并根据 其完成情况评工记分。年终,合作农场根据各分组的实际产量和每个分组农场员的累计 劳动日进行分配。如果超额完成计划,就相应地多算劳动日;若是完不成计划,就要减 扣劳动日。1996年初,朝鲜为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缺粮问题,对3000个合作农场的“分 组管理制”进行调整,实行了新的管理办法。主要措施是分组承包、合理计划、超产自 留、余粮可卖。分组承包,就是把过去由100多人组成的农场作业班分为若干个作业组 ,权力下放,责任到组,以作业组为单位进行粮食生产的承包与核算。1997年,朝鲜在 全国范围内缩小了分组的规模。分组的规模由过去的20—30人缩小到10—15人。全国分 组由前一年的1万个增加到2万个。每个分组原则上由家属成员和亲戚或邻居组成。合理 计划,就是根据每个作业组所承包的土地过去3年或10年的平均产量,制订本年度的生 产计划,调整粮食生产指标(即上交国家的部分),使计划更切合实际,这种做法的结果 是降低了国家给分组的生产计划指标。超产自留,就是各作业组按计划完成上交粮食任 务后,超产部分农民可以留下,由分组自己进行实物分配。同时还改变了计酬方法,实 行“以量计工”,取代了“按时计工”,即按完成实际劳动成果计工分,不再象过去那 样按时计工分。余粮可卖,就是农民的余粮可以到农留市场上自由销售。党和政府为了 争取农民能把余粮卖给国家,规定对向国家卖余粮者实行奖励政策。1997年以来,在首 都平壤一带,农民自发地建立了农贸市场,以易货贸易的形式向市民出售食品;在一些 与中国交界的地带,建立了几处露天市场,同中国人进行易货贸易。这些措施调动了农 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过去的老框框,克服了计划指标过高、分组无分 配权、超产只能多得工分的弊端,是对“分组管理制”的完善。此外,在金正日的领导 下,1997年朝鲜掀起了一场著名的“土豆革命”。2000年,朝鲜生产土豆400多万吨,2 001年的土豆种植面积增加了一倍,达到40万公顷,可望产土豆900万吨。这样,人均可 获土豆400斤,作为“代替粮”,可以缓解粮食的短缺。 二是逐步活跃农贸市场。近年来,朝鲜不断放松对农贸市场的限制。一是扩大了农贸 市场的规模,有的场地扩大一倍以上,能容纳上千人。过去,每隔10天才开市营业1天 ,现在则几乎每天营业。二是允许粮食、鱼、肉和服装、鞋帽、布料等轻工业产品进入 农贸市场,使自由市场销售的物品种类明显增多。三是过去农贸市场只有私人摊位,出 售多余的农产品,现在还允许小集体单位设立摊位,出售自己制作的各种食品,甚至还 允许国营商店到农贸市场设摊出售商品。 其次,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朝鲜虽不使用“开放”这个词,但在逐步实行经济开放 政策。朝鲜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但不拒绝国际经济交往。苏东剧变前,朝鲜的对 外经济关系对象,主要是前苏联东欧、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随着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改 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朝鲜作为试验,于20世纪80年代采取了一些吸收外资、试办自由经 济贸易区等对外开放措施。1984年9月,朝鲜公布了《合资经营法》,鼓励外商到朝鲜 投资设厂,搞合营企业。截至1991年,合资企业达130多家。1991年12月,朝鲜政务院 作出建设位于中朝俄三国接壤的图们江三角洲、总面积为621平方公里(后扩大为746平 方公里)罗津、先锋自由经济贸易区的决定。此后,朝鲜不断提高罗津、先锋自由经济 贸易区的地位,并将该区扩大到清津地区。自1991年以来,朝鲜制定了多项有关自由经 济贸易区的法规,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在贸易区内生产、价格、贸易等均由外商 决定;罗津、先锋为自由港,出入自由,免于签证;鼓励投资,优待外商,从事基础设 施建设的企业优惠税收10%,一般企业所得税为14%。另外,外国投资商可以享受4年的 免税期,原材料和设备进口及成品出口还可以免征关税。1996年9月,朝鲜和联合国工 业开发机构、联合国开发署一起共同举办了罗津、先锋地区国际投资洽谈会,将这一地 区向全世界开放,共洽谈、签署了2.7亿美元的合同和5.7亿美元的意向书。朝鲜在洽谈 会上宣布,罗津、先锋自由经济贸易区内的生产、价格、贸易等均由外商自由决定,声 称要将该特区建成轻工、材料、电器、汽车等10大出口基地和货运、金融、旅游中心。 1997年10月,朝鲜宣布在元山、南浦、海州、新浦等沿海城市建立加工和贸易保税区, 宣布降低自由经济贸易区的外商所得税,并计划在若干港口和内陆城市设立“经济特区 ”。朝鲜政务院决定,任何单位都可从事外贸活动,只要对国家有利,政府就将提供方 便。此外,朝鲜还重视自由经济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主要道路从6米加宽到19米 ,并投入400万美元铺设柏油路。在海运方面,罗津和先锋两港已分别与韩国的釜山和 日本的新泻有定期航班往来,计划到2010年,把位于罗津——先锋地区附近的清津港的 年吞吐能力扩大到1000万吨。为发展空运,修建了通往海参崴的直升机场,并投入大批 资金兴建新机场。通讯事业也得到发展,已建立了光纤电缆,泰国某公司投资2800万美 元建成了通讯网,国际长途电话和国际传真均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