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国家独立后,在苏联时期遭到长期压抑的伊斯兰教迸发出巨大能量,迅速在中亚 地区普及,并形成燎原之势。伊斯兰教在中亚的复兴,尤其是伊斯兰极端势力在中亚渐 成气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担忧。“9·11”事件后,这一问题再度引起人们的高度 关注。 一、中亚伊斯兰教复兴的原因 苏联解体后,伊斯兰教在中亚迅速扩散。如土库曼斯坦20世纪80年代仅有四座清真寺 向穆斯林群众开放,1994年猛增至180多座;乌兹别克斯坦的清真寺则由大约300个增至 5000个。据1992年的统计,穆斯林占中亚五国总人口的比重已上升到73%。 伊斯兰教在中亚地区的迸发式复兴决非偶然。 首先,伊斯兰教扎根中亚已有1200余年历史。 伊斯兰势力向中亚地区扩张始于公元7世纪晚期。此前,中亚曾存在过多种宗教,如摩 尼教、景教、佛教、袄教等,但这些宗教在中亚没能形成完整的体系。阿拉伯帝国征服 部分中亚地区以后,使用暴力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对中亚进行伊斯兰化,摧毁各种宗教 寺庙,在被捣毁的寺庙废墟上建立清真寺。为了防止当地居民只是表面信奉伊斯兰,阿 拉伯帝国还强迫中亚居民把自己的一半房屋给阿拉伯士兵居住,以监督其履行伊斯兰教 教规。阿拉伯帝国在采用大棒政策的同时,还伴之以胡萝卜政策,规定凡改信伊斯兰教 者可得到免纳人丁税等诸多好处。通过暴力与和平的两手,再加之起源于游牧民族的伊 斯兰教比上述的那些宗教更适合以游牧民族为主的中亚地区的“国情”,伊斯兰教逐渐 成为中亚地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到13世纪,中亚基本完成了伊斯兰化。(注:威廉· 巴托尔德.中亚突厥史十二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200)在此之后,中亚地区虽 然发生了蒙古人和其他一些异族的入侵,都无法撼动伊斯兰教的中心地位。到“十月革 命”前,整个中亚地区有清真寺26279座,初级宗教学校6000所,中级宗教学校300所, 职业宗教人员有45399人。 “十月革命”后,尤其是在斯大林统治时期,苏联政府使用了多种手段进行无神论宣 传,大大削弱了中亚地区的宗教气氛。但由于伊斯兰教顽强的生存能力,加之中亚地处 苏联边疆,交通不发达,经济也落后,所以世代相传并已纳入社会结构的伊斯兰教对普 通民众仍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如在塔吉克斯坦,娶妻需按伊斯兰教传统付3000~4000卢 布的重聘,婚礼上必须有毛拉,否则新婚夫妇所生的孩子被视为非法。 经过1200多年的伊斯兰教教义的熏陶,伊斯兰教不仅作为一种制度,而且还作为一种 传统、一种理念、一种生存方式、一种情感联系,渗透到广大中亚穆斯林的血肉之中。 苏联解体后,中亚各国摆脱了俄罗斯人的长期控制,伊斯兰教在中亚深厚的历史积淀所 孕育的巨大社会潜能便以火山爆发之势迸发出来。 其次,伊斯兰教在中亚迅速勃兴的另一个原因还在于苏联解体后中亚普遍存在的意识 形态真空。 苏联解体后,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被否定,中亚出现了“信仰危机”。但是 实践证明,人们必须要有信仰,就像人们“必须吃饭、睡眠和繁衍后代一样”。社会学 和宗教学方面的专家精辟地指出,一个人若没有信仰,他“就得面对不能忍受的困惑和 焦虑”,因为“信仰即意味着信念,信念即意味着信赖,信赖即意味着安全感和先见之 明”。生活中总是存在的恐惧引导人们相信加入一个群体就会受到保护,“他们的神会 遏制邪恶”,从而达到心理的宁静。此外,“信仰还会赋予信仰者一种特殊的身份,即 掌握着真理的人。”“如果人们不相信宗教、科学、政府和社会契约,那么天下将会大 乱。”中亚的“信仰危机”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道德沦丧、犯罪率猛升、酗酒现象 普遍。信仰危机造成的社会问题促使人们寻求新的信仰。伊斯兰教作为现成的资源自然 而然地被普通民众所接受,用来支撑人们的生活和维系社会道德。 第三,伊斯兰教在中亚的勃兴与国际上伊斯兰教的复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0世纪60年代以来,被富国强兵的民族主义思潮和实践排挤到政治和社会边缘的伊斯 兰主义再度复苏。此次伊斯兰复兴有着不同以往的深刻背景:一是穆斯林国家奉行的西 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模式普遍遭到失败。1967年,阿拉伯国家在第三次中东战争 中的失败极大地震撼了穆斯林世界。他们因此倾向于认为资本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给穆斯 林世界带来的是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二是世俗主义者推进的现代化变革从某 种程度上导致了社会道德沦丧,造成了“人们社会行为的随意性、男女杂交和精神颓废 ”,这是伊斯兰教这种“高尚的一神论”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注:J.L·埃斯波西 托.伊斯兰威胁:神话还是现实?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17、61)此外,穆斯林国家 经济发展造成了两极分化,这也有悖于伊斯兰教公平与正义的基本教义。正是在这种背 景下,穆斯林各国都不同程度地恢复和强调伊斯兰教在社会中的广泛作用,形成了一股 自上而下的回归伊斯兰的现象。 和以往的历次复兴伊斯兰教的运动相比,这一次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影响到了所有国 家的穆斯林以及大多数穆斯林国家的社会和政治的大多数方面”。在穆斯林国家,伊斯 兰教取向的政府、组织、法律、银行、社会福利部门和教育机构日益增多,而且这些国 家的执政当局和反对派都争相利用伊斯兰教来提高自己的权威和赢得公众的支持。 例如,利比亚总统卡扎菲用伊斯兰教法取代成文法,排除与伊斯兰教法相违背的法律条 文;埃及的萨达特自称是“信士的总统”,鼓励伊斯兰组织在大学里积极活动;沙特阿 拉伯王室则积极推动泛伊斯兰运动的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著名学者塞缪尔· 亨廷顿指出:“忽视20世纪末的伊斯兰教复兴运动对东半球的政治影响就等于忽视16世 纪末新教改革对欧洲的政治影响。”(注: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 建.新华出版社.1999: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