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道干涉”论在西方被炒得沸沸扬扬、甚嚣尘上,大有取代以联合国宪章 为基础的现行国际关系准则之势。以“人道干涉”为核心的美国的新干涉主义对非西方 国家的国家安全和主权独立造成了极大威胁,在国际上引起广泛的研究和讨论。其实, 所谓的“人道干涉”并无人道可言,只是美国及其西方盟国在冷战后全新的国际政治结 构下,为确立美国霸权下的世界新秩序所散布的神话,是为美国以武力干涉别国内政的 新干涉主义树立法理依据所做的舆论准备。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去探索新干涉主义的意 识形态根源,并根据意识形态在美国外交政策包括干涉政策中的作用及其与国家利益和 国家实力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对美国新干涉主义的前景做一简要分析。 一、“人道干涉”的由来 “人道干涉”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乃至指导原则之一由来以 久,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最初全面推出“人权外交”的卡特政府,企图以此在 美苏全球争霸中,为失去势头的美国重新夺取道德高地,然而当时美国还受多方制衡, 在“人权”和“人道干涉”问题上尚不具备冷战后取得的为所欲为的主宰地位,甚至在 一定程度上还要受到这一双刃剑的掣肘,结果导致外交挫折,“人权外交”难以为继。 “人道干涉”论再次兴起是在冷战结束以后,20世纪90年代初期苏联解体后,美国沿 用多年的反苏遏制战略已不复适用,亟需寻求新的全球战略;尤其是美国过去干涉别国 内政时一直使用的“遏制共产主义扩张”、“保卫自由世界”等口实已不再有效,需要 新的替代物。在随后的美国外交政策大辩论中,一股被称为“道德政治论”的思潮鼓吹 抓住美国独霸世界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时机,对全世界进行“道德征伐”(moral crusa de),根据美国价值观念“重新塑造”世界,必要时不惜动用武力对美国认定的所谓“ 无赖国家”(rogue states)的内政进行干涉,这就是所谓的“新干涉主义”。新干涉主 义主张向全世界输出美国意识形态,包括人权、民主和资本主义,其核心部分是以“捍 卫人权”自命的“人道干涉”,即美国有权对发生“人道灾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军事 干涉,包括除掉它所认定的违反人权的政府[1]。“人道灾难”是一个非常含糊而又宽 泛的观念,以此作为美国在全世界进行军事干涉的理由虽然可以给美国极大的主动权, 却也可能因此过度增加美国的干涉负担,或者会让美国因为对真正的人道灾难袖手旁观 而陷入道义困境。因此,尽管美国朝野不少思想库、特别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对“人道干 涉”的研究和宣传注入了极大的热忱①(注:有意思的是,“人道干涉”论在美国自由 派(包括威尔逊自由派和冷战自由派)和保守派(主要为新保守派阵营中都获得了广泛的 支持。自由派的布鲁金斯学会和《外交事务》杂志,保守派的美国企业研究所和《世界 事务》、《国家利益》等杂志在这场讨论中都很活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官方的美国和 平研究所和半官方的全国民主基金会也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例如前者早在1992年就组织 有关“人道干涉”的讨论会,并出版了题为“人道干涉问题上的三种观点”的研究报告 (U.S.Peace Institute,Three Views on the Issue of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而且还带动了相当一批国际组织积极响应②(注:例如,早在1991年联合国安理会 就通过了第688号决议,宣布伊拉克政府对其国内的库尔德族和什叶派穆斯林的迫害已 经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为美英等国派兵进入伊北部进行武装干涉开了绿灯。 这是联合国首次把一国的内部局势定性为国际威胁,从而为国际干涉提供了法理根据。 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还宣称:“我们显然见到公众态度正在也许是无法抗拒 地转向一种理念,即以道义的名义对被压迫者实行保护应当超越边界和法律文件。”[1 ]联合国提倡的“人道干涉”与美国略有不同,主张干涉必须经由联合国批准、执行, 而不能由美国独断独行。可是现实中真正能够决定并实施干涉的是美国而不是联合国, 因此联合国对“人道干涉”的赞同只能起到为美国干涉提供合法依据的作用。),美国 政府在正式表态中对它还是持审慎态度,强调美国的卷入只是“在某些情况下”才是“ 促进美国安全利益的有用工具”,因而美国的干涉应当是“有选择的”[2]。后来的事 态发展表明,美国官方对“人道干涉”作低调处理有助于它在波黑、卢旺达和其他许多 地区发生的人道灾难面前逃避道义责任。 美国及其盟国对“人道干涉”的宣传造势在科索沃战争前后达到了高潮。1999年4月22 日,正当美国和北约对南联盟狂轰滥炸期间,英国首相布莱尔在美国芝加哥发表的讲话 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后来被称为布莱尔主义的“国际共同体主义”,成为“人道干涉”论 的正式宣言。被布莱尔的“国际共同体主义”系统化了的“人道干涉”论主要包括以下 几方面的内容:其一,全球化不仅是世界经济而且也是国际政治和安全的现实,世界已 经变成一个各国之间相互依存、命运与共的“国际共同体”。其二,任何国家的内部事 务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其他国家和人民,而其他国家和人民自然有权进行干预。因此, 关于主权和国界的传统观念和国际法中的不干涉原则都必须加以修正。人道灾难尤其是 种族屠杀不复被视为内部事务;而当对内压迫产生出巨大难民潮对邻国造成冲击时,就 应以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论处,由联合国或者当联合国无法行动时由西方 国家出面进行国际干涉。其三,现存的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机构(主要为联合国及其安理 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以改革,建立“人道的国际新秩序”,使“人道 干涉”不再同联合国宪章和现行国际秩序冲突而享有法统的正当性。其四,西方国家进 行“人道干涉”是出于利益和意识形态的双重考虑:它所带来的和平、稳定和秩序有利 于企图维持现状的西方国家,而它所促进的“自由、法治、人权和公开社会”的价值观 既满足了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需要,又有助于它们的国家利益,因为“我们价值观的传 布使我们更加安全”[3]。 一个体现西方全球战略新观念的重大主张不是由头号超级大国美国总统来宣布,而是 由一个美国的伙伴代言,这里自有其奥妙。美国官方对“人道干涉”的态度一向谨慎, 即使在科索沃战争期间亟需利用它去煽动公众的支持时,在高层正式表态中也从不对它 作一般性的原则论述,更避免做出广泛的承诺。这倒不是美国不存这样的居心,而是它 另藏玄机:除了如前所述担心把伪善的调子唱得太高会束缚自己,使自己陷于被动之外 ,美国还担心公开号召修改以至废除主权原则会大大削弱现存国际秩序,风险太大,搞 得不好反而会损害美国和西方的利益;再说如果由美国官方出面提倡“人权高于主权” 的观点,将使美国本国颇成问题的人权纪录受到国际监管,这是从不容忍本国主权受到 半点外来限制(如国际组织或国际公约)的美国绝对不能接受的。美国的如意算盘是:一 方面利用美国和西方在理论、传媒方面的压倒性优势及其对本国乃至世界舆论近乎垄断 的影响,在全世界做好“人道干涉”有理、合法的舆论准备,从而当美国需要利用“人 道干涉”为由进行干涉时可以师出有名;另一方面政府却故意不把话说死,为自己留下 充分的转圜余地,以握有进可攻、退可守的主动权。说白了,美国既想拥有以“人道” 为由进行干涉的权力,又不想承担因充当“人道卫士”而引起的义务,因此故意态度暧 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