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事件的发生以及美国对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发动的战争在学术界引发了对可能到来的“新时代”的猜想。在众说纷纭的猜想中,把恐怖主义同全球化、中东这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现象不能说是纯粹出于偶然。本文试图从分析美国对阿富汗的战争开始,探讨标题所列三个概念之间的联系。文中使用了博弈论的概念框架,其目的是更形象地说明有关对局者在这场战争中所采取的策略以及可能的结果。但由于篇幅的限制,笔者在这里不可能把博弈论的具体思路和推导原理一一作全面的介绍,尚望读者给予谅解。 美国与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对局” 9·11事件发生仅2天,惊魂未定的美国政府就把居住在阿富汗的“基地”组织头目乌萨马·本·拉登列为策划该事件的主要嫌疑犯。9月17日,乔治·布什总统发表谈话,正式指控本·拉登是恐怖事件的主谋,发誓要将其捉拿归案,“活不见人,死也要见尸”。4天之后,他又向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后者交出本·拉登,否则将遭到军事打击。同时,布什还向全世界宣告:“从今天起,任何一个继续容留和支持恐怖分子的国家都将被美国视为敌对国。”“你们要么支持我们,要么支持恐怖分子。”(注:本文除特别标明者外,有关美国对阿富汗塔利班政权战争的具体情况均引自有关中外报刊的报道,恕不一一指明出处。) 按照亨利·基辛格等美国资深政治家的最初看法,打击本·拉登军事行动的主要目标应当是摧毁其在世界各地筹建起来的“恐怖网”。然而,若以此作为军事目标,美军将面临不易划定战场、难以确定规模、且无明显的胜利标志可寻的困境。大敌无形,这仗可怎么个打法?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最终把军事行动第一阶段的目标锁定在了摧垮阿富汗塔利班政权、抓获本·拉登方面。比起摧毁“基地”组织的“恐怖网”,摧垮塔利班政权是一个在空间上有形,时间上有限的目标——绥靖了阿富汗,压缩了恐怖分子的“生存空间”,美军可以尽早“凯旋”收兵,布什政府也可对被激怒了的国人作一个交代。 按照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盘算,美军独家行动就可置塔利班政权于死地。换言之,不用改变布什政府上台之后一直采取的单边主义路线,美国照样可以获胜。不过,为防止战争久拖不决,重蹈上个世纪越南战争的覆辙,布什政府也预留了后路。所以在9·11事件后,布什一反常态地同各大国及盟国的元首迅速地进行了沟通,并说服美国国会同意补交对联合国的全部欠款。 美国政府的上述目标和决策决定了它在与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对局”中的“支付偏好排序”: F>M>O>U 依博弈论的概念: F代表“搭便车”,表示美国能小战即胜,迫使塔利班政权拱手称臣,交出本·拉登——这当然是美国政府最渴望得到的对局结果。 M代表“双边合作”,在这里表示美国打了一场“击溃战”——虽然打垮了塔利班政权,但本·拉登、奥马尔等人“隐遁”;美军为减少损失,宣告战事暂告一段落,事实上认可了塔利班经改头换面后继续在阿富汗的“存在”——它对美国来说是次优结果。 O代表“不合作”,在这里表示美军不惜代价坚决完成既定目标——彻底歼灭塔利班,活捉或杀死本·拉登、奥马尔等人——由于可能延宕战期,遭受较大的损失,因此它对美国来说是较差的结果。 U代表“单边合作”,在这里表示美国军事行动失败,向恐怖分子“投降”——它对美国来说当然是最差的结果。 在一个2x2的博弈中,如果两局中人均采取由这样一种支付偏好排序确定的策略,就形成了博弈论中常说的“囚徒困境”对局。(注:鉴于篇幅限制,这里不详谈“囚徒困境”对局的基本特点。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参见当肯·斯奈德:“相对获益和国际合作的模式”,载[美]大卫·鲍德温主编、肖欢容译:《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77~179页。) 按照美国博弈论专家罗伯特·艾克斯罗德的看法,在“囚徒困境”对局中,局中人摆脱“困境”的最有效办法是在序贯对策中采取“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它要求任一局中人“必须能够被对方的第一个背叛所激怒”,并作出及时、有力的“背叛性”报复。(注:[美]罗伯特·艾克斯罗德著、吴坚忠译:《对策中的制胜之道——合作的进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62~166页。)不消说,面对强大的美国军队,阿富汗塔利班政权是没有能力采取由“囚徒困境”这样一种支付偏好排序确定的策略的。 适用于塔利班政权的策略被称做“胆小鬼”,源自过去美国青少年中的一种“竞赛”:两个竞赛者在一条单行道上相向高速驾驶汽车,竞赛者谁首先从马路中央让开以避免相撞,他就被称为“胆小鬼”,受到同伙耻笑,而那位比较鲁莽的拒不让路的驾车人则被同伙捧为英雄。(注:[美]卡尔·多伊奇著,周启朋等译:《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第186~187页。)在塔利班方面看来,美国人怕的就是在地面战斗中碰到具有“殉道”精神的穆斯林勇士,所以应当奉此为制胜之道。 采用“胆小鬼”策略的支付偏好排序为: F>M>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