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战略原理是从战略行为方式判断美国动向的根本途径 北京时间10月8日午夜,经过比大多数人的预料都长的准备阶段,美军终于偕同英军对本· 拉登在阿富汗的训练营地和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发动军事打击。至此为止,美国广义的反恐怖 主义战争已经进行了近一个月,而10月8日所标志的,是这场特殊的战争在军事上的真正开 始。因此,现在是谈论美国政府关于这场战争的大战略的时候了。当然,由于这场战争在军 事上适才打响,所涉及的问题又异常复杂和富含变数,并且具有不少或许可称史无前例的新 颖之处,况且大部分内幕中的决策信息被严格保密,因而现在要予以谈论必定带有相当的不 确 定性、可变性和笼统性。然而,不试图从大战略的高层次和全局角度来概览和透视,就不能 较深切地理解和评估9月11日以来美国政府的政策行为,不能较准确地预计它今后的基本战 略动向和战略素质高低,也不能较周全、较敏锐地把握国际关系的局部重组趋势,从而较妥 当地构思和贯彻我们自己的对策。 首先必须肯定,鉴于下面要谈到的所有各种有关事态,完全可以说布什政府很快就形成了 一 套大战略,并且大致据此来部署整个广义的反恐怖主义战争。它并不像前些日子里不少美国 国会议员、高级外交官、国家安全专家和新闻界人士由于政府迟迟不开战而越来越怀疑的那 样,没有一个“在它所称的反恐怖主义战争中明确制定了的行动规划”,或者用《纽约时报 》记者9月底一篇新闻分析的标题来说,“只有撩人的言辞,而无清晰的战略”。(注:R.W.Apple,Jr.( New York Times Service),“Rousing Words but No Clear Strategy,”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September 28,2001.) 那么, 什么是大战略?什么是布什政府当前的大战略?这一大战略同“9·11”事件以前人们谈论得 很多 的各项基本对外政策或战略的基本关系如何?从战略决策本身,而非有关道义或意识形态取 向的评判标准来看,布什政府当前大战略的素质如何?在这大战略的框架内,如何看待业已 在阿富汗开始的军事意义上的(狭义的)反恐战争? 按照基于悠久和丰富的人类政治经验的经典定义,大战略是最高层次的战略,国家大战略 就是国家政府的这么一种操作方式或操作规划,即自觉地本着全局观念,开发、动员、协调 、使用和指导国家的所有军事、政治、经济、技术、外交、思想文化和精神等类资源,争取 实现国家的根本目标。或者换句话说,大战略是从国家的根本目标出发,在总体上对所有各 种政策手段及其资源基础的把握和综合运用。国家根本目标是大战略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决 定因素。这就要求根本目标合理、明确、集中,还要求(这几乎是同义反复)确定国家多项重 要目标的至少基本恰当的轻重缓急次序,否则就谈不上有合理、明确、集中和有限的根本目 标,一国有限的资源势必难免不敷所用。大战略的另一个关键,在于目标与手段(可用资源) 之间的平衡;或者用两位战略思想家的话说,大战略是“基于手段和大目标这两者间经过深 思熟虑的关系的全面行动规划”。 (注:Paul Kennedy,John Lewis Gaddis,et al.,Studies in Grand Strategy(Syllabus),Int er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Yale University,Spring/Fall 2000.) 特别就强国而言,手段和目标不平衡的情况多发生在目 标定得过高过大,以致最终力所不及的场合。大战略还有一个关键,那就是不同类手段互相 间的平衡。一般而言,在备战和战争期间,这方面特别重要的是经济、政治和外交三类手段 分别同军事手段之间的平衡,而最容易犯、最容易产生灾难性后果的错误是单纯军事观点。 由于这些道理,大战略的精髓也许可以用两句短语来最简洁地表述:(1)大战略的全局观念 ;(2)政治统帅军事。(注:关于这两条,参见时殷弘:《关于台湾的几项必须正视的大战略问题》,载《战略与管 理》2000年第2期。) 用大战略的这些理论性原则来对照,是从战略行为方式角度判断“9 ·11”事件以来美国政府动向的一个根本途径。 二、“9·11”事件后的美国国家根本目标 关于这一动向的一个最具决定性的事态是,“9·11”灾难将一个非常紧迫、非常明确和 相当集中的国家根本目标“强加”于美国,而且它非常罕见地一下子就得到了举国上下普遍 的确认,那就是打击恐怖主义势力,预防对美国及其公民的较大规模的恐怖袭击,并且力争 杜绝其可能性。这一点,从“9·11”事件发生以来所有美国政府领导人言论、官方大小声 明、民意测验结果以及近乎全部媒体舆论中都强烈地表现出来。新的国家根本目标如此迅速 、干脆地一举确立,便同先前相比决定性地简化了美国的对外政策问题,从而在相应的程度 上“自然地”便利或优化了战略筹划、能力开发、资源调配以及行动效率。 不仅如此,有一桩至关重要的事实——涉及大战略目标的集中和有限的事实——虽然不那 么明显,但从美国政府领导人的一些言论和军事打击的具体目标的性质可以看出,那就是美 国政府并不想做实际上根本无法做到,力图去做就必定引起全盘战略混乱和外交灾难的事情 :用军事手段肃清哪怕只是在阿富汗的恐怖主义者。除了试图捉拿或消灭本·拉登及其主 要助手以便复仇外,美国在阿富汗的主要战争目的(至少到现在为止)只是粉碎在阿富汗的恐 怖主义组织对美国发动较大规模恐怖袭击的能力。甚至捉拿或消灭本·拉登及其主要助手— —这一能力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在相当大程度上也是为此。打击塔利班的军事力量,甚至 力图消灭其最高领袖奥马尔,主要是因为塔利班是这一能力的必不可少的庇护者。美国领导 人在“9·11”事件发生后,曾不止一次地公开意消灭塔利班政权,但随着军事打击的临 近,此一目的在公开声明中逐渐含糊和淡化,直至布什在宣布开始军事打击的电视讲话中仅 以“削弱塔利班的军事势力”来直接和明确地表述关于塔利班的那部分战争目的。(注:《布什就美军向阿富汗动武发表讲话(全文)》,http:/jczs.sina.com.cn,2001年10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