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概况 本年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召开的主要学术研讨会及立法研究会有:1.2001 年3月2日,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司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学研究》编辑 部在北京召开了“政府规制改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讨会”;2.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 学研究所公法研究中心、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举办的“全国 信息公开研讨会”于4月15日至17日在湖南长沙岳麓山召开。3.7月27日至29日,由国家 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和亚洲基金会主办的“WTO与中国行政法的改革国际研讨会” 在上海浦东举行。4.8月15至17日,由全国人大法工委与浙江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立法研讨会”在杭州举行;5.9月8日至9日,由中国法学会 行政法研究会与东南大学共同举办的“2001年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 行。6.11月份,行政法学会年会在昆明举行。7.10月31日至11月2日,全国人大法工委 在北京举行了“行政法律制度国际研讨会”,来自德国、法国等国家的行政法专家对行 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今年是行政法学著作出版较多的一年。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主要的行政法学教材与 论著有: 应松年主编的《行政程序立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应松年、袁曙宏主编的《走 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法律出版社),于安编著的《政府采购 制度的发展与立法》(中国法制出版社),袁曙宏的专著《社会变革中的行政法治》(法 律出版社),王学辉主编的《行政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傅士成的专著《行政 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赵奇、刘太刚主编的《中国县级行政组织立法研究》(国家 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吕立秋的专著《行政诉讼举证责 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杨解君的专著《走向法治的缺失言说——法理、行政法的 思考》(法律出版社),王学辉的专著《行政程序法精要》(群众出版社),全国人大法制 工作委员会、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合作出版的《行政强制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 罗豪才主编的《行政法论丛(第四卷)》(法律出版社),皮纯协、胡锦光主编的《行政诉 讼法案例》(中国城市出版社),胡锦光、刘飞宇主编的《以案说法——国家赔偿法篇》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胡锦光、王丛虎主编的《以案说法——行政诉讼法篇》(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等等。 由于入世的影响,行政机关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步伐有所加快,试图通过完善行政 法规和规章的制定程序和废止程序完善行政法治环境。该方面的主要活动有,11月16日 ,国务院制定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 备案条例》;10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 法规的决定》,废止了71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80件行政法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数 名学者根据自己的多年研究成果,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官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这两个法律的征求意见稿。 学界与官方合作,召开了数次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问题讨论会,推动了关于这两个 问题的深入研究。 此外,在今年年初发生了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票价上浮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也于11月5日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乔占祥的诉讼请求。由于该案涉及面 广,问题比较复杂,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兴趣,对此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 过去的一年,行政法学研究范围扩大,研究深度加强,研究方法多样化。学者围绕着 公共选择理论、行政公开制度、WTO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影响、国家赔偿的精神损害问 题等方面进行了积极而有意义的探索;对部门行政法、比较行政法的研究进一步加强, 对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对行政诉讼传统观点进行了实证研究,随着 去年《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过并实行,行政法学界掀起了对行政 诉讼相关问题研究的又一次高潮。截止到11月份,本年度发表的学术论文大约有700余 篇。 二、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法总论 有学者对行政权作出界定,指出行政权是由国家或者其他行政主体担当的执行法律, 对行政事务主动、直接、连续、具体管理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具有直接影 响力、强制性和扩展性的特点。①政府职能由秩序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行政组织的扁 平化和电子化,行政方式的自动化、行政法内容的国际化。②该文提出,权力可以分解 为权源、主体、对象、运行及保障等要素,各要素均能对权力的形成、运用起牵制作用 。不同的要素有着不同的特点及不同的制约方式。因此,需要在权力的各个要素上都构 成制约。③ (二)行政公开问题 有学者对行政公开的原则作出论述,撰文指出,行政公开是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行政 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举行。④有学者提出行政公开的理论基础是行 政控权,行政公开的立法目的在于标榜民主监督。⑤有学者从行政公开的宪法基础、法 律规定、公开的内容、公开的限制、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方式、公开的救济等几个方面 对中美两国的行政公开制度进行比较分析。⑥有学者提出在今后立法时应明确规定不可 公开的文件,将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应当考虑到信息公开的手段 的多样性、实效性和行政公开的费用问题。⑦⑧有学者认为隐私权是一种消极的民事权 利,知情权是一种积极的兼具公权和私权双重性质的权利。二者之间有一定冲突,应该 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协提二者的冲突。⑨有学者认为,政府公开的并不是信息,而是信 息的载体,即能够反映信息存在的各种文件或者电子形式的载体。⑩有学者认为,言论 自由权与知情权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权利,言论自由权是一种“输出权”,而知情权是一 种“输入权”。(11)有学者指出,入世之后,我国不仅要关注透明度规则的普遍义务, 还要具体研究我国承担的义务。(12)有学者从行政程序法角度对行政公开原则作出论述 ,认为行政权无限扩张、民主参与理论的发展以及基本人权理论的演进是行政公开原则 确立的社会背景。(13)有学者对行政机关公共信息作出界定,认为行政公共信息不同于 行政信息,行政信息的范围广于行政公共信息。(14)有学者认为,行政公开可以从微观 和宏观角度理解,微观意义上行政公开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向公众或特定的公民 提供有关信息的法律行为;宏观意义上的行政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向公众或者特定公民提 供行政管理信息的范围等要素组成的法律制度。有学者针对该种观点提出意见,认为行 政公开不仅限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而且也包括行政机关应相对人的请求公开。(15)有 学者认为,知情权主要是一种政治权利,他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等权利的基础,也是这些 权利衍生的,不可剥夺。(16)有学者认为知情权具有多种属性,既有政治属性,又有社 会属性。(17)针对理论研究和实务中经常混淆行政公开与政务公开的问题,有学者指出 公开、政务公开、行政公开是三种不同的制度形式,其中公开制度是以宪法上的知情权 为基础的一个种概念,包含了政务公开;而政务公开不仅包含了行政公开,还包括诸如 立法公开、检务公开等公开制度。(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