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当代,各国政府都要把生态和环境问题作为国家的基本问题或重要问题来对待。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制定各种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法律及相关政策,设立专门机构和部门去治理生态问题和环境问题。此外,各国政府还通过国际联合行动讨论生态问题和促成生态问题的解决。其中最有名的是1991年在我国北京召开的“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宣言》说:“我们确保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要求国际社会采取有效行动,并为全球合作创造机会。”(注:参见张坤民主笔《可持续发展论》附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生态问题在联合国也有很多反应。1948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倡议下,成立了“国际自然保护同盟”,1956年又将其扩大为“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联合国在生态问题上最有影响力的举动是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会上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联合国另一个影响深远的会议是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大会发表的《里约热内卢宣言》说:“人类应该有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求取发展的权利必须实现。”(注:参见张坤民主笔《可持续发展论》附录,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除此以外,联合国还设立专门机构协调各国实施互利的环境政策,评估和确立分布于各国的世界自然遗产,帮助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组织各国签定公约禁止或限制捕猎野生动物,禁止或限制有关动物的交易等等。 生态问题在社会团体中也有反应。早在19世纪这些团体就以动物保护组织团体形式出现。在1900年欧洲动物保护主义者及学者就召开过非洲动物保护大会,1913年第一个国际保护自然组织在柏林成立。在当代,世界上非政府的生态环保组织有“国际动物保护协会”(ISPA)、“国际鸟类保护委员会”(ICBP)、“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以及许多专业性技术性的环保组织,它们在促进全球环保事业与解决生态问题上作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以上政府的或非政府的组织所进行的活动,只是为解决生态、环境的现实问题的活动,不涉及政治机制、政治思想的创新,不涉及社会的自身改造,不涉及调整人与人的关系。 将生态问题与社会问题,并与要求政治改革联系起来的活动是在20世纪中期兴起的。在二战结束后,欧美爆发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开始多为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到1968年如法国的“五月风暴”表现了在发达的国家出现了除政治、经济之外,还有文化问题、教育问题而起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在这之后不久,一个影响深远的绿色运动拉开了序幕。 在20世纪70年代的发达国家里,从60年代政治运动中走出的人,有的与一些抗议环境被污染的居民结合,开始了最初的绿色运动。也有的利用生态理论,与当时兴起的女权主义结合,成为要求扩大社区民主的“新社会运动”。1973年在奥地利,还有学生提出“不伤害树木运动”。在法国,1968年“五月风暴”之后,生态主义者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组成了成千上万个生态团体,著名的“土地之友社”就是其中之一。在瑞典早在20世纪初就有生态组织“瑞典自然保护协会”(SNF),而到20世纪70年代则有“地球之友”、“未来在我们手中”等组织出现。在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20世纪70年代都有市民绿色环保要求与政治相结合的运动。在美国,当20世纪60年代社会在为种族和阶级的矛盾问题而吵闹得天昏地暗时,女作家雷切尔·卡森出版了她的著作《寂静的春天》,宣称美国还有一个面对所有种族和阶级的环境和生态问题,从而推动了美国的绿色运动。然而在绿色组织中最著名的是绿色和平组织(Green Peace),它是在加拿大人麦克·塔克特的倡导下成立的国际性组织。 在生态运动、政治改革要求和“新社会运动”的基础上,一些生态团体开始向政党转化,提出了“新政治”的口号。世界上最早成立的生态党即绿党,是1972年成立的新西兰价值党(The Values Party),紧随着在1973年成立了英国绿党(Green party of England)。进入20世纪80年代,绿党在发达国家迅速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不仅发达国家,连东欧各国和亚非拉的发展中国家也成立了绿党。 绿党虽然以绿色运动为其产生基础,但它不是纯粹的环保组织,而是以参政、从政及执政为目标的政党。绿色的意义在这里不仅包括了它对环境和生态的要求,也包括对社会关系、政治制度的“绿化”。它自称摆脱了长期以来在政治地位排列上的横队关系,不能将其称为左派、中派和右派。它认为它与传统政党的关系是前后关系,自己的绿色政治是不同于传统的“新政治”。 其主要表现为绿党首先是把生态环境问题放在政治纲领最重要的地位。它的主要内容是社会要有一个安全、清洁的环境,调节好人与环境的关系,是生态政治的重要课题。在社会经济活动方面,单纯追求物质增长的国家政策必须改变,应受到环境意识、生态理想的制约。在政治生活方面,绿党反对权力的高度集中。就绿党本身而言,它主要是靠信念、环保活动和选举活动维系起来的组织,活动主要靠基层去运作,中央无大权在握的领袖,只有定期轮换的发言人。从公民生活说,它主张以社区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制,加强和扩大社区的社会功能,公民在社区内享有许多直接性的民主权利。在社会政策方面,主张维护人权是国家法律的主要目的。欧洲绿党联盟《指导性原则》写道:“人权是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它们是对不能以种族、残疾、性别、性取向、宗教、年龄或民族与种族起源为理由歧视的所有居民都有效的”(第三章第二条第一款)。(注:参见郇庆治《欧洲绿党研究》附录,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版。)在文化精神生活方面,绿党主张文化的多元化,文化的生态化,保护土著的少数民族的文化,主张宗教信仰自由,同时坚持政教分离原则,坚持非暴力非强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