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062(2002)03-0008-06 关于希腊哲学,国内近20年来连续出版了一些很有份量的著述,如汪子嵩、范明生、 陈村富、姚介厚4位教授所撰写的《希腊哲学史》(现已出2卷共170万字),陈康先生的 《巴曼尼得斯篇》和《陈康:论希腊哲学》,叶秀山教授的《前苏格拉底研究》和《苏 格拉底及其哲学思想》,杨适教授的《哲学的童年》,汪子嵩教授的《亚里士多德关于 本体的学说》,范明生教授的《柏拉图哲学述评》等等。本文拟就阅读过程中出现的一 些疑惑提出几个问题,并试图作出一点初步的解释,以就教于行家。 一、普罗塔哥拉是“感觉主义者”吗? 几乎所有的哲学史著作中都提到,智者学派的普罗塔哥拉是一个“感觉主义者”,理 由是他所说过的一句话:“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如何存在的尺度,也是非存在者 如何非存在的尺度。”[1]然而,智者们的共同特点是对语言和逻辑修辞的高度关注, 普罗塔哥拉更是这方面的鼻祖,他自称为“智者”决不是由于认为自己的感觉敏锐,而 是由于他懂得论辩的技巧即说话的“逻各斯”。据说他第一个区分了动词的时态和名词 的阳、中、阴三性,划分了句子的陈述式、疑问式、命令式、祈使式等等,还纠正了语 法中的种种错误。当普罗塔哥拉说他能教给人以“私人事务以及公共事务中的智慧”[2 ]时,他显然不是指感觉的知识。 这种误解主要来自柏拉图,因为他曾把普罗塔哥拉“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意思解释为 “知识就是感觉”[3],即“有时候同一阵风吹来,你觉得冷,我觉得不冷;或者我觉 得稍冷,你觉得很冷”,“对感觉冷者说风就是冷的,对感觉不冷者说它就是不冷的” 。[4]其实这样的解释是根据不足的,普罗塔哥拉并未说“人的感觉是万物的尺度”。 即使他说过“某物对我显得是这样,它便是这样,对你显得是那样,它便是那样”[5] ,“显得”也不一定就是“感到”。柏拉图自己的eidos(字义为“相”)原指“看到的 形相”,可谁能说柏拉图是一个“感觉主义者”呢?陈村富先生在《希腊哲学史》第2卷 中[6]把普罗塔哥拉的delis(“可以看到的”、“清楚明白的”)一词按照其词根译作“ 感知”、“感受”、“亲身体验”,只是“为通顺起见”同意译作“认知”或“知道” ,但把普氏原文译作“关于神,我不可能感受他们如何存在或如何不存在;我也不可能 感知他们的型相是什么”,这句话并没有什么“不通顺”的,而是意思不对:存在或不 存在根本不是“感受”的事,只是“认识”的事;“型相”(eidos)倒是可以“感知”( 即“看见”),但这里却说“不可能感知”,其实也不是说可以用别的方式(如理性)认 知,而是说根本不能认知。可见过分拘泥于词根反而会偏离原意,就像根据柏拉图的ei dos把他说成一个感觉论者一样。其实普罗塔哥拉和柏拉图一样看重超越于感性事物之 上的“逻各斯”,只不过他的逻各斯还未达到柏拉图那样的“一”的贯通性,而只是各 人拥有的一种个别“尺度”,还陷在“多”之中,并执着于“多”,所以,他对由此导 致的违背常识甚至自相矛盾抱一种玩味的态度。正因为普罗塔哥拉用每个个人的逻各斯 来判定存在和非存在,所以不仅能判定它们的“是”与“不是”,而且能判定它们“如 何”是、“如何”不是,即判定事物“向我呈现的那个样子”。[7]当然,具有逻各斯 的个人也并不排除将感觉当作事物的一种尺度,但普罗塔哥拉并不一定是把感觉当作( 惟一)的尺度,而更可能是把感觉当作(例子)来说明人的判断(逻各斯)的相对性:凡是 主观上认定的(包括感觉到的,但也包括推断出来的、合乎语言规则的、认识到的等等) 就是真的。亚里士多德对此有比较全面的说法:“普罗塔哥拉却说人是万物的尺度,实 际上是说正在认识或正在感知的人,因为他们有各自的知识或感觉,所以说知识和感觉 是对象的尺度”。[8]由此并不能得出普罗塔哥拉就是一个“感觉主义”者的结论。如 果说普罗塔哥拉堕入了“相对主义”的话,他也不仅仅是感觉论的相对主义,而且更重 要的是语言学上的、逻辑上的即“消极辩证法”意义上的相对主义。 二、高尔吉亚的“逻辑混乱”吗? 智者高尔吉亚有三个著名的命题:(1)无物存在;(2)即使有某物存在也是不可认识的 ;(3)即使被人们认识了也无法告诉别人。这三个命题明显是针对巴门尼德的三个观点 的,即:(1)存在存在;(2)存在和思维同一;(3)存在和思维同一于逻各斯(表述、说) 。高尔吉亚的反驳是一篇逻辑论证的杰作,但历来也有一些不同的解释和困惑,尤其是 在他对第二个命题的论证上,似乎存在着逻辑上的问题。如叶秀山先生在《前苏格拉底 哲学研究》一书中说:“对这个命题的论证是比较费解的”,因为这个论证是从“因为 我们可以思想不存在的东西(如海上飞行等),所以并非一切思想的东西都是存在的”这 个特称判断,推出了“被思想之物并不存在”这样一个“普遍的全称结论”,因此,这 个推论中“蕴含着一个逻辑混乱”。[9]陈村富先生也说,高尔吉亚的这一段论述“很 含糊”,说他的推论是“不完善的,其中有些是违背思维规则的”。[10] 归结起来,引起困惑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高尔吉亚从“(有些)思想之物(飞人、怪物等 )是不存在的”推出“(所有)思想之物都是不存在的”(以便最终推出“所有存在之物都 是不被思想的”)是不合法的。奇怪的是,这样一个低级的逻辑错误,怎么会发生在高 尔吉亚这样一个如此精明的论辩大师身上?这是不能用当时还没有完善的形式逻辑来解 释的。笔者以为这个问题可以这样来解决,即不是孤立地来看待第二个命题的论证,而 是把它与第一个命题的论证联系起来看作一个整体。实际上,在第一个命题的论证的末 尾,高尔吉亚有一句几乎被所有的人都忽视了的话:“既然没有存在,也没有非存在, 又没有既存在又非存在,而且(没有别的选择可供思考),那么显然是无物存在。”[11] 这就意味着,在我所能选择的(所有的)被思考的东西中,既没有存在的存在,也没有非 存在的存在,也没有既存在又非存在的存在,所以“无物存在”。但这就已经以严格的 逻辑证明了“所有思想之物都不存在”这一全称命题。也就是说,在第一个命题的论证 中,高尔吉亚已经穷尽了一切可能性,都没有能够(想到)任何东西的存在,这本身就说 明了一切思维都无法认识存在,或如果有存在的话,也不是任何思维所能认识的,所以 ,过渡到第二个命题“即使有物存在也不可认识”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第二个命题的 充分证据实际上已经在第一个命题的论证中准备好了。无怪乎第二个命题的论证一开始 高尔吉亚就说“如果所想的东西是不存在的,那么存在就不能被设想”[12],并说“这 是一个健全的、前后一致的推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