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代西方学术界的领军人物,哈贝马斯在人文社会科学的几乎所有领域都是卓有 成就的大师。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他的理论也是独树一帜。在《作为“意识形态”的 技术与科学》一书中,他将科学技术(哈贝马斯更多地是在技术科学或“技术的科学化 ”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的)放在意识形态的祭坛上,论证了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的合 理性,强调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是这样构造的:他首先明确指出科学技术是一种目的理性活 动,目的理性活动的总原则按照技术规则进行,通过有条件的预测和绝对命令、技能和 资格评定,解决问题,或惩罚失败,从而实现生产力的提高和支配技术力量的扩大。以 此为核心,哈贝马斯进一步提出目的理性活动与制度框架相一致的原则,现代社会总是 挑选具有目的理性的技术人员作为政治领袖的选择原则,以语言为媒介的相互作用的行 为原则,以模式、规则、法律、制度为框架的契约原则,以目的理性活动和相互作用为 出发点重新构筑的“合理化”原则,规范交往双方相互行为的期待原则,由于破坏有效 的技术规划而导致的惩罚和制裁原则,使统治的合法性产生效力的宗教原则,以及在所 有这些原则下产生的个人服从的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意识形态 理论框架。在哈贝马斯看来,科学技术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工具理性活动,还具有另 一种功能,即为现存统治提供合法性基础的功能,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即“第一位的生 产力——国家掌管着的科技进步本身——已经成了[统治的]合法性的基础。”①(注: 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69页。)这 造成了科学技术的超越地位,这种地位又通过法律、制度和惩戒而得到加强,并通过宗 教、道德而得到巩固。科学技术最终上升为一种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并获得 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它面前,个人永远只能处于服从的地位。这样,由人类理性所创造 的科学技术最终异化为人类理性的主宰。 本文认为,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存在三个主要的理论缺陷:一是对科学与技术不 加区分,看不到技术的行为特征,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与科学理性的区别;二是对科学 技术的语言基础和文化因素不加分析,因而看不到技术行为应该服从人文精神的指导和 科学理性的约束;三是对意识形态中现代技术作用的夸大以及对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的 忽视,看不到人文精神、科学理性、技术行为三者的一致性,因而找不到技术行为的合 理化途径。 在技术行为失去规范和有可能被滥用的今天,有必要对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 意识形态理论进行批判。本文拟就上述三个方面展开这一批判,通过这种批判,建立意 识形态理论的新框架,注入新的内容,并确立新的关系。 一、科学理性与技术行为 哈贝马斯理论的第一个缺陷是在其理论框架中,科学与技术的基本概念并未完全清楚 地加以规定:既未对科学原理的先验性和技术方法的现实性加以辨析,也未能认识现代 技术的行为特征,从而对科学理性与技术行为的关系未能作深入分析,而是过分强调现 代技术的支配地位和主导作用,对技术行为采取完全放纵的态度,使技术行为失去应有 的科学理性的约束和规范。针对这一缺陷,本文将从科学原理的至上性和技术行为的非 至上性这两个方面廓清科学理性与技术行为的区别。 1.科学原理的超验性和至上性 在展开我们的论述之前,有必要对科学理性、科学理论和科学原理这三个概念作出明 确规定。科学理论是人类认识所形成的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精神活动的知识体系;科 学原理是科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命题;科学理性则是体现在科学理论或科学原理中 的人类理性和智慧。行文中由于对哈贝马斯理论批判的侧重点不同,对这三个概念可能 会有交替使用,但其中科学理性的含义则是同一的。 科学理论或科学原理是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果,它具有超验性。正如康德所断言,在理 性认识阶段,认识必然要超越经验世界,超验是理性认识的辩证本质。爱因斯坦对科学 理论的本质也有深刻的表述,他说:“在物理学中,先验的框架是和经验事实一样非常 重要的。”②(注:转引自艾丽斯·卡拉普赖斯编《爱因斯坦语录》(仲维光、还学文译 ,许良英校,杭州出版社,2001年)第157页。)他还说:“一切科学的伟大目标是:从 最少的假说或公理出发,通过逻辑推导,概括出最多的经验事实。”③(注:转引自艾 丽斯·卡拉普赖斯编《爱因斯坦语录》(仲维光、还学文译,许良英校,杭州出版社,2 001年)第157页。)科学原理是客观规律的反映,但科学原理是对客观规律的抽象,它是 用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或数学方程来表达的理论体系。从理论前提看,任何一 个科学理论都是以假设为前提的,而这些假设又都是超越经验的,也是该理论自身不能 证明的。例如,相对论是建立在“光速不变”和“坐标平权”这样两个假设之上的。史 蒂芬·霍金对此评价道:“这个被称之为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不管观察者以任何速度 作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样的。这对于牛顿的运动定律当然 是对的,但是现在这个观念被扩展到包括马克斯韦理论和光速:不管观察者运动多快, 他们应该测量到一样的光速。这简单的观念有一些非凡的结论。可能最著名的莫过于质 量和能量的等价,这可用爱因斯坦著名的方程E=m
来表达,以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运 动得比光快的定律。”①(注:史蒂芬·霍金:《时间简史》,许明贤、吴忠超译,湖 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29页。)从理论方法看,科学理论都是采用演绎逻辑的 方法来构造体系,这种方法能够从超验的前提推出符合经验事实的具有必然性的结论。 这就是科学理论的价值。在这个体系中,超验的前提是为解释某一范围的经验事实而提 出的假说。这样,一个科学理论被推翻,除非在它的理论体系中推出与事实不符的结论 ,或者其理论前提直接被推翻。爱因斯坦由于对“绝对时间坐标”的怀疑和否定而推翻 牛顿的经典力学,当今科学家已经得到“光速可变”的观察事实,仅此一端,相对论的 改写已经为期不远。理论之所以是科学的,是因为它能够被证伪。有趣的是,人类理性 总是试图超越经验,正是这种超越形成了新的科学理论;而在挑战旧理论的新的经验事 实面前,人类理性的再次超越又形成更新的科学理论。如此循环,以至无穷,这就是历 史。因此,历史应该定义为在人类理性活动参与下,无数可能世界中惟一被实现了的那 个可能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