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赛亚·伯林是战后自由主义者中一位非常独特的思想家。他是著名的自由主义者,他的 《自由的两种概念》一文,被誉为“一篇货真价实的‘自由主义宣言’”,并被列为战后“ 自由主义获得‘复兴’的标志之一”[1](P85);但是,他对思想史上的一些非自由主义的浪 漫主义者却情有独钟,其思想的旨趣也与自由主义的某些传统大相径庭。他用价值多元论为 自 由主义提供了新的基础,但他的理论却又在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普遍主义性质,甚至动 摇了自由价值的优先性。探讨伯林思想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冲击,对于认识自由主义理论 的内在矛盾和困境有着重要意义。 一、价值多元与自由选择 个人自由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核心,也是其倡导的首要的价值。但是,为什么要倡导个 人自由?或者为什么个人自由是首要价值?其理由和根据是什么?这是自由主义思想家必须回 答的一个问题。然而,就是在这个基本问题上,不同的思想家却有着迥然不同的回答。在洛 克等自然法学派那里,自由是基于人性的天赋权利。在密尔等功利主义者那里,自由是促进 认识发展、实现个人幸福和道德进步、推动社会进步的功利要求。在斯宾塞那里,自由则是 促进个体与社会进化的进化规律的要求。而哈耶克认为,“主张个人自由的依据,主要在于 承认所有的人对于实现其目的及福利所赖以为基础的众多因素,都存有不可避免的无知”[2 ](P28)。罗尔斯把个人自由优先性的理由归结为人的两种道德能力,即正义感和形成一种善 的观念的能力。这些思想家除了斯宾塞从进化规律出发以外,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是用某 种不变的人性为自由提供理由,并从而证明自由价值的普遍性,只是不同人对不变的人性是 什么有不同的理解罢了。伯林与上述的论证方案都不同,他为个人自由提供的理由主要是价 值多元论。 伯林的价值多元论,是针对长期统治西方思想传统的价值一元论提出来的。所谓价值一元 论,就是认为,第一,所有真正的问题都必然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第二,这类真理的发现 必然有可靠的途径;第三,这些正确的答案,彼此必然共同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简而言之 , 就是在众多的价值选择方案中,其中只有一个方案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或者说,对于“人们 应该如何生活”这个问题,相信可以找出正确的客观有效的结论。他认为,西方的思想传统 ,从古希腊哲学、中世纪基督教、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乃至19世纪的哲学体系和进步思潮 ,始终都是以这种一元论为基本思考框架的;人们所追求的都是能够根本解决问题的终极 答案,在这个答案里,人类所向往的各种普遍价值形成了一个和谐的体系。这种追求终极答 案的一元论模式,构成了西方文明的典型特征。伯林坚决拒绝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传统,认 为这种一元论是从雅各宾专政到当代各种极权主义的理论基础之一。 伯林把马基雅弗利看作价值不可和谐共存和不可通约这一观念的现代先驱,认为是他点燃 了炸毁价值一元论基石的导火索。后来,孟德斯鸠、维科,特别是浪漫主义思想家赫尔德(H erder)等又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正是在这些思想家的启发下,伯林明确提出了价值多元 论理论。他认为,价值的多元性体现在三个层面上。首先,在任何道德或行为准则的范围内 ,终极价值或人类目标之间总会产生一些冲突;对于这种价值冲突,人们无法用一个合理的 标准加以仲裁和解决,因为这些价值之间是不可通约的。同时,即使在同一价值或善内部, 其构成的要素也都是复杂的和内在多元的,其中的一些要素是不可通约、不可比较甚至是互 相冲突的。如自由价值内部的举报自由和保护隐私的自由、平等价值内部的机会平等和结果 平等,等等。因此,每种价值或善本身都可能是一个各种不可通约的要素进行竞争冲突的场 所。另外,不同的文化形式也产生出不同的道德和价值,这些文化尽管包含着一些重叠交叉 的特征,但也有许多不同的、不可通约的优点、美德和善的观念。这种根源于不同文化或社 会结构的善的观念也会是互相冲突的。[3](P41~45)他认为,正是客观价值的冲突和价值选 择的两难困境,构成了生活中许多悲剧的深层原因。 在伯林看来,价值的不可通约性和冲突性,决定了人们时刻面临着选择,并且必须去选择 ;这种选择常常是没有什么理性根据的,它基本上是一种意志活动。他把选择能力和对生活 方式的自我选择视为人类存在的构成要素,看作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基本特征。他认为, 正是这种选择活动,才在人们的行为和性质中导入了不确定性的因素,才使人类为自己创造 了 多样的本性,并决定了人在本质上是自我改变和永未完成的。因此,他反对所谓不变的人性 或人的需要的观点。不过,伯林并不是纯粹的唯意志论者。他认识到,人的选择活动是在继 承上一代人的选择和同时代其他人选择的背景关系中发生的,而选择主体本身就是现在的人 和过去一代人做出选择的积淀物,他的特性总是部分地由继承、由他存在于其中的生活方式 及其伴随的语言所深深地给定的。[3](P11、21、72~75)这就是说,在伯林那里,人性是历 史形成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人性观和其他自由主义者的人性观大为不同,这是一种 比较典型的历史主义人性观。 不过,伯林的历史主义并不是历史决定论,它强调的是把历史看作一个由过去和现代的无 数选择构成的不确定过程。在他看来,由于人的价值选择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人的自我创 造性和人性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人类历史必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多面的、不可预见的。 他认为,启蒙运动思想家所追求的那种普遍的人类历史是不存在的,而所谓的历史发展规律 和历史中的不可避免性也是子虚乌有的,因此也根本不存在研究这种规律的历史科学。在他 看来,任何历史科学的观念都依赖于这样一种人的观念,即不是把人当作选择者或能动的力 量,而是把人看作其行为受规律支配、其前途可以预测的自然对象或过程。如果承认人类是 选择的主体,并承认人们通过选择实现着自我创造,那么历史决定论的观点也就瓦解了。他 说,历史决定论的信仰“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以下几点:‘科学’或形而上学观念的诱 惑,那些渴望变革社会者表现出来的在他们的进程中命运为他们而战的信仰,或者是渴望卸 除道德的负担,尽量减轻个人的责任,并把责任转移到非人格的力量上。人们可以把所有不 满归咎于这些力量,而不是去提高我们批判性反思的能力和改进我们的科学技术”[4]( P113 )。另外,伯林认为,就像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之间存在着基本的不连续性一样,个人的创 造活动虽然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但历史是不存在目的的。目的论历史观容易对个人的 命运漠不关心,对人道主义情感表示厌恶;容易为某种想象的先定的未来而牺牲现在。伯林 的这种历史观和他的价值多元论一起,为他倡导的个人自由提供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