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第一,以维护企业所有者利益为根本目标。修正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结构概念下的服从于、服务于管理层的内在目标,这就要求应将董事会纳入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并使其成为构建内部控制系统的主导者和组织实施者。第二,在此总体目标下,再分三个分目标,即合理保证企业营运效率、效果的目标,企业财务报告可靠性的目标及法律、法规遵循性目标。 (2)企业内部控制内容及关键环节 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根据控制范围分为战略控制和经营控制,根据专业特点和职能分为人事控制、财务控制、会计控制、生产控制等,根据控制进程和时序分为预防性控制、侦察性控制,根据控制力度分为结果控制和过程控制,根据控制层次分为制度控制、观念控制,根据控制对象职位高低分为对基层及一般员工控制和对高级管理层的控制等。目前尤应加强战略控制、预防性控制、过程控制、观念控制及对企业高级管理层的控制,并以内部会计控制、财务控制作为关键环节和实施各种控制的主线,将各种控制环节有机结合起来。 (3)建立内部控制的着力点———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第一,要按《公司法》要求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在企业内设立构成合理、运作规范的董事会,企业的高级决策层要具有决策相关的知识、能力,有对投资人及企业负责的责任心,有公正的心态,并且要有能力、有动力对企业管理层实施监督。 第二,建立利益机制与约束机制有效结合的企业家管理制度。管理者的素质是内部控制主要环境因素之一,让有才能的人走上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领导岗位,并促使其在任职期间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而不发生道德风险,首先必须取消国企及国企领导者的行政级别,放开用人制度,以免国企经营者在行政干部与企业家两个角色上游动,造成企业领导人采取急功近利的经营政策或弄虚作假、谎报业绩以博取政治前途等行为。其次,必须将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远利益挂起钩来,使其自我约束。 只有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在企业内构建完备的控制政策、程序,并得到有效实施。 (4)企业内部控制实施方式 第一,必须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作为企业最高管理当局的强制性义务。可由财政部门等组织制定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总体性原则(界定企业内部控制概念或框架)和分行业、分企业规模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并将其纳入会计法规范畴,强制实施;由财政等部门组织对企业内部控制设置、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实施不力者进行相应处罚,对有条件的企业如上市公司或国家重点大型企业可由民间审计机构对企业管理当局签字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和公布审计报告,让企业管理当局切实承担起与企业内部控制有关的责任。 第二,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定期审计、检查、评价、督促管理当局改进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