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客观的经济规律。直辖后的重庆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传统的农业体系与现代城市工业体系相互并存,农业人口数量庞大。在目前城市下岗职工就业压力大,乡镇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吸收潜力有限的状况下,农业人口非农化障碍重重,如何实现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开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新途径,已成为迫切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村劳动力可持续转移 农村劳动力的可持续转移是人口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低效益的第一产业向效益较高的第二、三产业转移是客观的经济规律,但不是简单地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排放,全部挤入大中城市,与城市居民争夺资源、环境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应是在改善农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与城市居民共同分担费用,共享利益,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的连续稳定地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又是长期的、渐进的、有序的。当农村劳动力先从农业部门流动出来时,是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作为吸收富余劳动力的主要部门,进行一次转移。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农村劳动力再次在第二产业中产生剩余,此时需要第三产业作为吸收劳动力的主要部门,进行二次转移。因此,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三个原则:一、可持续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需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保持或改善人类将来的生活。二、协调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地球承载能力下可促进农业和非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之间的良性循环。三、公平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需在农民与市民、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实现费用负担分配和发展利益分享的公平。 二、小城镇是重庆农村剩余劳动力可持续转移的新途径 1、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要求农村劳动力的绝对减少。重庆市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大农村与大城市并存,现辖40个区县(自治县、市),农业区县就有近30个,全市总人口为3059.6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445.66万人,占79.9%。农业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16公顷。1998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0.9∶41.0∶38.1,与全国18.0∶49.2∶32.8相比第一产业比重过大。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7.7%,比全国50.2%高7.5%。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因为户籍制度被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从事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数的生产,导致了农民收入来源渠道的单一化,农民收入增加迟缓,限制了农民的消费欲望,抑制了农村市场的启动,制约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1998年重庆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720.5元。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其总支出的61%,依据联合国粮食组织划分标准,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为贫困,重庆市农民仍处于贫困水平。所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需拓宽农民收入渠道,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需绝对减少。 2、大城市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不足。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以向大城市转移为目标的。重庆唯一大城市—重庆城市总人口为250万,是老工业基地,企业大多数为国有企业,冗员现象十分严重。1995年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为150.99万人,占城镇经济单位从业人员的70%。随着经济改革,国有企业纷纷兼并破产,下岗职工增多,隐性失业人员显性化。城市安排下岗职工就业压力逐步增大。原先几乎由农村剩余劳动力包揽的脏、累、苦工作出现农村劳动力与城市下岗职工相互竞争的状况。为了保护城市居民优先就业的权力,大城市也相应出台对外来劳工就业限制规定的政策,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城市直接转移。 3、乡镇企业发展减速对农村劳动力的吸收受阻。“要使这些被排挤出农业的人不致没有工作,必须使他们就在农村中从事工业劳动。”当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日益严重时,具有中国特色的乡镇企业在农村区域崛起。乡镇企业从其诞生之日起的重要任务便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1988年原重庆市乡镇企业总产值达83.2亿元。从业人员超过了100万人。但进入1992年以来,乡镇企业效益下滑,发展速度下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也开始减弱。这主要是因为:(1)乡镇企业的壮大发展得于短缺经济的存在,当出现买方市场时,曾以“船小好掉头”为市场竞争优势的乡镇企业面对城市加工工业和轻工业的强有力竞争暴露出经营规模小,劳动力素质低,技术装备差等一系列弊端。为了能持续发展,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乡镇企业加大了资金和技术投入,逐渐以资本替代劳动走“资金密集”的工业道路,却降低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2)由于乡镇企业多数是依据本地资源优势,在本地的村、镇、乡兴办的工业,布局分散,无法形成集聚效应,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从而导致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发展不良,使乡镇企业过分向第二产业倾斜。乡镇工业对剩余劳动力吸收负荷过重,第三产业对剩余劳动力吸收则不足。1998年重庆市乡镇企业第二产业总产值569.7亿元,占乡镇企业全部产值的85.0%,其职工人数为117.31万人,占86.5%。 4.小城镇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转移的新途径。小城镇具有人口聚集,市场聚集,产业聚集,资金聚集的功能。发展小城镇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首先,小城镇的人口聚集、市场聚集,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促进市场、人口的聚集,形成吸附效应,源源不断地吸引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其次,小城镇的产业聚集、资金聚集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强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目前乡镇企业分散布局,不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不利于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小城镇是连续城乡的枢纽,接受和传送着来自于城乡的各种信息、技术、工农产品和资金,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获得聚集效益,得以持续发展。再次,小城镇有利于改变农民的价值观念,提高生活水平,拉动经济增长。市场是交易的场所,小城镇是市场的主要载体,小城镇必然存在相对活跃的交易。当先富起来的农民落户城镇后,面对丰富的物资市场,会改变传统保守的消费观念,增加消费,启动农村市场。有测算,城镇人口比重每增加1个百分点,就可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