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现象不断增多,已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表现形式 一是当后台。领导干部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往往成为其配偶、子女所办企业的无形资本,领导干部则有意无意、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保护伞”和“铁后台”。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之所以能够心想事成、大发横财,主要是靠领导干部撑腰打气,当后台,依仗种种特权,从经营中谋取超额利润。甚至还为配偶、子女的一些不正当经营活动开脱责任,逃避执法部门的惩处。 二是当“导演”。有的领导干部在自己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后,不但经常为其出谋划策,而且亲自操纵所办企业。如有的领导干部让配偶、子女开办酒店宾馆等服务业,然后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的影响招徕客户,其所在单位和所管辖部门及下属单位用公款来吃喝。又比如,让配偶、子女玩“空手道”,借机迁往境外,再杀“回马枪”,摇身一变成了“外商”,然后以开办中外合资或独资企业为名,获得银行贷款,堂而皇之进入商界。又如,利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企业改制之机,让配偶、子女承包、租赁或“买断”改制的中小企业,然后,搞起各种“开发”,如“滚雪球”越滚越大,就这样成了当地所谓的“大老板”。这些“大老板”离不开领导干部的幕后“编导”。 三是唱“双簧”。有些领导干部与其配偶、子女一个在台前,一个在幕后,表演“双簧”把戏。一方面,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要靠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打通各种关节,筹集资金,批给物资,拉来项目,提供优惠的政策条件和优越于他人的外部环境,从而达到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靠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作为自己以权谋私的“挡箭牌”。因为领导干部自己收礼受贿太直接,目标大,风险高,让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则是间接发财。一人当官,全家发财。因此,领导干部的权力和影响力越大,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获得的非法利益就越多。 二、主要特点 从调查的情况看,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具有“合法”性。从法律的角度讲,任何公民经商办企业都是许可的。而且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办的这些企业公司的手续往往样样齐全。特别是在经营过程中,虽然利用了领导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打了一些“擦边球”,但很多经营活动都是披着“合法”外衣进行的,难以揪住“狐狸尾巴”。因此,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已成为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块“挡箭牌”。 第二个特点是具有暴富性。有些领导干部让配偶、子女“下海”经商办企业,其目的就是要使自己的家庭走上快富早富的捷径。尤其是在法律法规尚不十分完备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他们凭借“官商”的绝对优势,占有稀缺资源,谋取高额利润。如在实行价格“双轨制”时期,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倒卖“计划指标”,一夜之间就可以腰缠万贯。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利用其特殊身份,将需改制的企业大幅压价后签订协议购买,再转手倒卖,牟取暴利。在近几年开展的大规模工程建设中,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承接和转包工程,从中获取高额回报,等等。所以,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所办的企业类型看,真正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少,而多从事承揽建设工程、贸易或餐饮、酒店、娱乐等消费行业。 第三个特点是具有隐蔽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在错综复杂的商贸经营往来中,谋取非法利益时,权力运作是无形的,是经过包装的,领导干部大多深藏不露。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参与的合伙公司,一般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就根本不需要抛头露面,因此,谁也难知其中“猫腻”。加之,有些人为了讨好或感激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对自己的“关照”,在与其配偶、子女做业务生意时,故意大幅让利。明眼人一看就知不正常,但又很难探究其中原因。 三、造成的危害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虽然是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现在已呈逐渐增多之势,由此诱发出一系列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其危害极大。我们应从三个方面来算损失账: 一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与形象。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违纪行为。领导干部如果自律意识不强,就很容易被人从家庭成员中打开缺口,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千方百计地拉关系,走“曲线”,拉你下水。一方面,领导干部自觉或不自觉地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种种便利条件,在谋取非法利益中,可能被配偶、子女拉下水;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也极易被配偶、子女所任职的企业所利用,不知不觉地被拉下水。因此,既毁掉了一批干部,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二是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机制,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在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任职,往往凭借特殊身份获得优待,破坏了市场配置资源原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减了国家的各种税费,攫取了非法利益,既导致了市场的竞争不公,又加剧了社会的分配不公,给经济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