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概况 深圳市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于1993年9月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深圳市高等级公路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公司从1000万元贷款起步,打破了我国公路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传统模式,以负债、引进外资和从国际资本市场上筹资的方式解决了高速公路开发建设需要的大量资金,成功地为深圳市建成了梅观、机荷、盐坝(A段)三条高速公路,为建设深圳较完善的公路运输网,改善深圳的投资环境,促进深圳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公司拥有营运的收费公路六条(107国道深圳段、205国道深圳段、梅观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盐坝高速公路A段和长沙绕城快速干道西北段),总长度175.8公里。 在快速发展中,公司大胆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对在建项目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对建成投入运营的公路实行“一路一公司”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成功地探索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路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公司的经验受到交通部、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的高度评价。省交通厅多次在公司召开现场会,推广公司的经验和做法。公司建设的机荷高速公路因做到质量、工期、成本“三控制”被誉为“广东第一路”。 经过七年多的快速发展,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2000年底,公司总资产达到71.33亿元,国有净资产14.48亿元,当年实现利润3.83亿元,在深圳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名列前茅。 二、建立经营目标考核体系的背景、内涵及框架 应当说,公司在公路的开发建设和营运管理两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之所以提出建立经营目标考核体系的问题,主要是为了适应公司职能的变化。为筹集公路建设所需的巨额资金,经过资产重组和股份化改造,公司于1997年初成功实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公司上市时,公司的大部分资产即被包装了进去,公路建设和管理的业务也转由股份公司负责。这样,公司由原来直接进行公路项目开发经营的实业型公司转变为以投资控股为主、实业开发为辅的混合型投资控股公司。故原来公司行之有效的作为生产经营型企业的内部考核办法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由于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因而考核办法的主要架构应是跨企业的而不能停留在原来的内部考核上;但这种考核又不能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直接以企业为考核对象的“见物不见人”的老办法。只有抓住“产权”这根纽带,才能将考核的压力和动力逐级传递下去。而且在进行纵向考核的同时,必须花大力气对公司本部进行“自我革命”式的横向考核。这既是激活公司本部自身的需要,也是为了给属下企业作出榜样。这套办法应是将经营计划管理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办法,才能据以对产权代表、经营者和员工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保证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此,公司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重点研究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考核体系。经过充分酝酿和反复讨论,1999年初,在无其他企业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公司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考核办法。在纵向方面,公司推出了《产权代表管理办法》和《产权代表任职经营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按考核办法与派任主要投资企业的产权代表签订了《1999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公司派任投资企业的产权代表通过所在企业的董事会对经营班子也实行了经营目标考核;在横向方面,公司通过下发《关于对公司本部进行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明确了对公司本部经营工作的考核事项。公司对产权代表和公司本部考核办法的推行以及企业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经营目标考核的实施,标志着公司“多层次、全方位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业已形成。 这里所谓的“多层次”,就是形成了“市投资管理公司考核派任我公司的产权代表,我公司考核派任投资企业的产权代表,派任投资企业的产权代表通过企业董事会考核经营班子的三级考核架构”;所谓的“全方位”,一是不仅对派任的产权代表和投资企业的经营班子进行考核,同时也对公司本部进行考核;二是考核的指标覆盖面大(视考核对象,除了有市投资管理公司下达的指标外,还有费用、工作量、质量、安全及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内容)。 经营目标考核体系架构如下图:
三、建立经营目标考核体系的依据 1、建立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可避免。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发展、要做大,无外乎通过两条途径:一是立足企业自身,进行内部挖潜、改造和提升,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二是扩大企业规模或对外投资,走外延式发展的道路。而要对外投资,一般都会碰到投资控股管理,即产权管理的问题。在现有的体制和环境下,要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管理,建立并实施对相关责任人的经济目标考核责任制势在必行。 2、符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产权为纽带建立的三级考核架构,与股东、董事会、经营班子三个层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吻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变了以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主管部门的身份直接向企业下达经营目标并考核企业的不规范做法。 3、遵循了“公平性”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不仅对公司派任投资企业的产权代表和企业经营班子进行考核,同时对公司本部进行考核;②因产权代表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影响有限,对其奖罚额不宜过高,但又不能太低,否则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故规定了产权代表的奖罚基准额为派任同一企业所有产权代表年平均收入的1/12,并规定了产权代表的奖罚上限;③因公司派任投资企业的产权代表多数为兼职,产权代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花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去履行其职责,故为鼓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实行“奖多罚少”的原则。 4、遵循了“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体现在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的设计方面:①将对公司本部的考核划分为“年度主要经营工作完成情况”、“可控管理费用计划执行情况”和“完成市投资管理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情况”三大块并予以量化,将与本部员工的日常工作和主观努力程度密切相关的前两块内容作为考核的重点并赋予较大的权重,主要取决于下属企业经营好坏的后一块内容不作为本部考核的重点;②因产权代表是公司经营目标的直接承担者,对产权代表的考核主要采用了市投资管理公司对公司的考核指标,包括收入、利润等效益指标和资产增值指标。以企业上报的年度经营计划为依据向产权代表下达经营目标,并根据公司对投资企业的控制程度对考核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③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的实体,具有多种角色并承担多方面的责任,因此对企业经营班子的考核内容更宽,除考核效益指标和资产增值指标外,还增加了工作量、质量、安全等考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