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淮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将股市最近下跌的原因归咎于“国有股减持”,这种说法既不负责任,也是对国有股减持问题的不了解。他认为,国有股减持完全不影响股民的利益。他说,7月13日发布的暂行办法, 含有十分之一的国有股减持和不含有十分之一的国有股减持,对每个股民和市场来说,与一般地认购新股没有任何区别。它对市场的影响只是扩容量的问题。他指出,很多媒体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误导,说国有股当初国家是一块钱的资产,为什么现在按照市场价来出售。陈淮反问道:为什么不呀?所有的股票,包括股民手里的流通股最初都是从一块钱起家的,不过在这个价格的交易过程中,利益被不同的操作者给分割了。现在说一块钱的股票不应该卖十块钱,完全没有道理。投资就是投资,投资一块钱所形成的资产,市场价值将来可能是一万块钱或是一个亿。这就是最初的投资者的权益。说国有股就应当便宜卖,没有这个道理。为什么没人跟那些(持有)“职工股”的人商量商量说“你们当初买的价格比较低,能不能卖便宜一些”呢?他认为,目前的国有股减持方案,完全不影响市场的供求关系。他分析说,现在有人故意把矛头引向政府。政府在这件事上没有做错什么,国有股减持本身没有任何错误。如果说国有股减持大家还有什么不同意见,会造成股市波动,那么申奥大家都应该认为是好事吧?但申奥成功以后股市还跌嘛。所以股市到了必须跌、非跌不可的时候了,只要是违规资金流入股市,早晚会造成破灭的,早晚会有暴跌的。 【主持者言】同是经济学家,在对待“国有股减持”的问题上,陈淮先生和吴晓求先生的看法显然不尽相同。坦率地说,我们赞成吴先生关于“假如目的不对,一切都将是错的”以及“防止国家把整个资本市场作为提款机”的看法,而不同意陈先生“现在说一块钱的股票不应该卖十块钱,完全没有道理”以及“有人故意把矛头引向政府”的看法。陈先生的意思是,国有股也是股票,它应该与市场上的流通股同股同价,为什么非要让它卖得“便宜”些呢?从表面上看,陈先生的说法似乎是在维护“平等交易”,但实际上,它混淆了“政府所有”和“非政府所有”这两种不同“产品”的性质。这一点我们已经在上面的评论中略有阐述。再说,国有股减持按净资产定价,不能说就是卖得“便宜”了,而是真正的“以实际价值定价”,因为你本来就值这么多钱,何来“便宜”之说?诚如陈先生所说的,“投资一块钱所形成的资产,市场价值将来可能是一万块钱或是一个亿”(虽然这个说法显得有些夸张),但这是就一般的股票投资而言。陈先生的意思实际上是说,人们买股票不仅是买它现时的“净资产值”,而且包含了对它未来获得更大赢利的预期性购买。但陈先生忘了,减持的国有股套现之后,是要被政府用于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应的,如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或者拿去派别的用场,它不同于市场上的流通股,是不会再产生什么长远的赢利预期的。换言之,实际上它是要退出市场的,并没有什么“预期”价值,凭什么要“溢价”卖给公众呢?如果一定要这么做,只有一种解释:政府在趁机“圈钱”。但这就违背了政府作为社会“守夜人”的本职。陈先生说,为什么没人主张把“职工股”卖得“便宜”些而单单盯牢“国有股”呢?这很简单,因为第一“职工股”不是政府的,它当然希望卖出最高价,也有权这么做;第二“职工股”卖出后仍在市场流通,仍具有“预期”价值。至于陈先生指责“现在有人故意把矛头引向政府”,这更是无稽之谈,而且不应该是一个严肃的经济学家所应使用的语言——现在即便是政治家也很少用这种口气说话了。不过,陈先生最后说只要有大量违规资金入市股市迟早都会暴跌,这倒是我们所赞同的。然而,国有股长期以来在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这难道不是最大的“违规”吗?世界上有哪个国家的股市及其大多数上市公司是被政府资本掌控的呢?这难道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规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