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公共预算收入管理 公共预算收入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凭借公共权力取得的收入。公共预算收入范围的确定与公共商品的供给,以及公共部门的活动范围有着内在联系。 1.兼顾国家税收效率与公平。公共商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通过市场无法实现其最优配置,因此,必须以非市场方式来解决公共商品的供求均衡问题,而这种非市场方式主要是课税。 税收的经济性和政治性要求税制的构建要从效率和公平两方面入手。从效率原则看,税收分摊方式的确定及其筹集过程应具有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要使税收具有经济效率,应尽可能地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影响,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要求税制简便、透明、易于操作和实施,要求有较高的税务管理效率和税务人员素质,以及加强社会成员依法纳税的意识。从公平原则考察,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判断原则是能力标准,即按每个人的支付能力承担税款。按照这一标准,支付能力相同者同等纳税,支付能力不同者在税收负担上应有所区别。按这一标准设计税制,税款的分摊较为合理,易于接受也便于实施。一般来说,支付能力的测试可以采用收入、 财产和支出三种尺度, 这三种尺度可以同时作为课税依据。体现在一定的税制中,如所得税以收入为标准课征,土地和财产税以财产为标准课征,消费税则是以支出为标准课征。 2.调整和归并公共收费。公共收费是由政府提供的部分物品和劳务具有一定的私人商品性质所决定的,这类物品和劳务称为混合商品或准公共商品,典型的如高等教育、医疗保健、社会保险等。混合商品的受益边界、受益对象及受益程度较易测定,通过收费方式使受益者承担部分乃至全部公共服务的成本,即符合公共费用公平负担的原则,也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 但是,目前我国有些不该收费的政府服务也收取了费用,或应该收费但收费过高。针对这种问题,调整和归并收费势在必然,如清理部分不合理的收费,某些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改为课税。但是,由于征税和收费都是政府行为,税费征收标准都是按一定的公共程序确定的,并且税收的“无偿性”和收费的“有偿性”的界限也是相对而言的,因此,税费的区别有时并非十分明确。在一定情况下,政府为了特定需要,也会采取“以税代费”或“以费代税”的作法,前者如“燃油税”、“社会保险税”,后者如各种基金性收费。 3.改善国有资产收入结构。国有资产收入的结构,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定位和改善:一是国有资产权的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权的转让、公用设施经营权的转让等;二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上缴,如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国有股分得红利等。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应该转变职能,逐步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就要求对国有资产配置格局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国有资产收入,成为公共预算收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调整公共预算支出范围 公共预算支出范围是指公共预算依据政府职能所确定的资金分配使用领域。理论上讲,公共预算支出的范围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范围,即市场失效领域。通过政府活动解决市场缺陷问题,实际上是由政府代表公众利益来解决私人部门无法解决,不愿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据此,公共预算支出的范围可以界定为以下四个领域: 1.政权建设领域。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立法、司法、行政管理、国防等部门和机构,由于国家政权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属于纯公共商品,无法通过市场交换方式补偿其耗费的成本,因此,必须以公共预算拨款的形式来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在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下,依法成立的政党组织、政协常设机构及部分人民团体等,也由公共预算拨付资金来保证其开展活动所需的必要财力。 2.事业发展领域。由公共预算供给资金的事业发展领域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提供纯公共商品的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基本研究单位、卫生防疫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纯公共商品具有很强的收益外部性,私人不愿或无力承担,只有政府出面组织,并由公共预算保证其合理的经费需要。另一类是提供混合商品的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应用基础研究单位、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遗产的特殊艺术团体等,它们提供的产品虽具有公共商品的部分性质,但其发生的耗费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收费者获得部分补偿。公共预算对这类单位只是拨补其正常收入不能抵补支出的资金差额。 3.公共投资领域。公共预算安排的投资支出主要针对非经营性、非竞争性以及对国家经济发展有战略影响的项目。它由以下基本方面构成:一是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机场、码头、水利设施、污染治理、环保工程等。这类项目具有公用和公益性质,难以产生直接收益。二是自然垄断产业,如铁路、邮政、供水、供电、供气等。这类产业具有规模收益递增和成本递减的特征,难以实现竞争性经营,若由市场调节,就会降低乃至丧失配置效率。三是高风险、高技术产业,主要是重大的技术先导产业,如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政府应保证对这类产业的诱致性投资。此外,农业在市场经济中属于弱质和有风险的产业,并且农业的发展状况对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有重大影响,因而农业投资也是公共投资的重要内容。 4.收入分配调节领域。通过公共预算支出进行的收入分配调节,通常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安排。与收入分配调节有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两个基本层次:(1)公共财政体系内各级政府间转移支付。 它着重解决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均等化,以及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如对收入水平较低地方的财政补助,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援助等。这类转移支付是合理配置公共资金,实现地区间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2)公共预算对企业和居民的转移支付。对企业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扶持和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弥补因公共定价政策造成的部分公共企业的亏损。对居民的转移支付以社会保障为主,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收入保证、灾害救济等。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享有基本的生活权利和收入来源,有利于实现收入公平分配,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