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1;D232;K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1)-01-0053-07 经济落后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要利用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理。所谓利用资本主义,按照马克思的提法,是利用、吸取、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这一原理是针对资本主义以前阶段的、资本主义不发展的、生产力不发达的经济文化落后国家提出来的。在我国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毛泽东、刘少奇和张闻天等领导人,结合中国实际,曾大量论述利用资本主义问题,并运用于我国革命实践。 一、毛泽东的利用资本主义思想 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核心的毛泽东,在领导我国革命过程中,从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国家这个最大最根本的实际出发,在我国革命各阶段曾经从理论上全面深刻地阐述过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问题,并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内容。在革命的不同时期,他论述的重点有所不同。 (一)在30年代,毛泽东认为,在革命根据地建设中,要保护私人经济。1934年1月,担任中华苏维埃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他在阐述根据地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时说,根据地的国民经济,是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这三方面组成的。“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3~134页。)在1938年9至11月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中,提到要实行新的战时财政经济政策,其中一条就是“保护私人工商业的自由营业”(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15页。)。 (二)从30年代末到1948年党的九月会议以前,毛泽东的主导思想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经济要有一个广大发展。他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存在三种资本形态,即外国帝国主义国家的资本,本国的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可避免的结果”(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50页。)。随后他在《新民主主义论》讲演中论述新民主主义经济时指出,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注:《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8页。)。更为重要的是,他在党的七大上作的书面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以及口头政治报告和结论中,详细阐述了党的关于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他指出,《论联合政府》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之处在于,“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注:《毛泽东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5页。)。他说: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中国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而是相反,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在中国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下,除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个体经济以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0~1061页。)他还指出,我们这样肯定要广泛地发展资本主义,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到1947年12月,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报告中仍然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必须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4~1255页。)。 (三)从1948年党的九月会议到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前,毛泽东强调的是,对资本主义经济既要利用,同时也要限制。在1948年九月会议即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作了报告和结论,重申党的六大、七大关于发展资本主义的精神。但是毛泽东在会议结论中郑重指出:“现在点明一句话,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之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注:《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141、145页。)。这句话对理解毛泽东后来在对待资本主义问题上的认识和政策上的变化至关重要。不久,毛泽东在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对资本主义经济明确地提出了“利用”和“限制”的意见。他说,要没收帝国主义者和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使人民共和国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对于占第二位的私人民族资本,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它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同时他又强调,决不能让它不受限制,任其自由泛滥,要对它“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将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和劳动条件这四个方面予以限制。还说,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观点(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1~1432页。)。可见,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会上的报告,是他对待资本主义问题的一个转折,由强调“发展”转向“利用”和“限制”。 (四)从1953年提出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到1956年基本上完成“三大改造”,毛泽东对待资本主义经济由利用、限制转向实行改造即消灭的方针。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以“一化三改”为内容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就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注:毛泽东:《批判离开总路线的右倾观点》,1953年6月15日。)。其实质是毛泽东也同意的观点,即“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6页。)。怎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说:“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逐步完成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91页。)这时他对“改造”的解释是:“现在所说的改造,还不是取消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使之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最后改造步骤,而是指在承认资本家的受限制的不完全的私人所有制条件下,使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86页。)。毛泽东后来的论述和实践表明,他所说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实质就是消灭资本主义,使之在中国绝种。变化是从1955年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右倾”错误开始的。他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党的七届扩大的六中全会所作结论中说得很明白:搞农业合作化“就会使资产阶级最后地孤立站起来,便于最后地消灭资本主义”。“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注:毛泽东:《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195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