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1)01-0021-08 民国史研究乃至整个中国近代史研究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即是如何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定量的分析,以提升史学成果的准确性、科学性。“现代化史”分析框架的引入,曾一度激活了人们的思想,促使研究者从社会演变的另一角度来思考中国近代的百年历史。但如果仅仅停留在“传统”、“现代”的二分,或若干现代化模式的宏观描述上,我们的史学仍未免再一次显得苍白、无力。现代化阐释框架目前正受到形形色色的“后现代化”思潮的蚕食、挑战,便是一个明证。为此,通过引入计量史学的方法,尤其是通过苦干指标体系的建立,来具体说明民国时期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状况(晚清社会发展由于统计资料的匮乏,很难诉诸此类研究),无疑便成为进一步深化中国近代史(1840-1949)研究的关键之一。有鉴于此,笔者设计了“民国时期(1912-1949)社会发展水平统计研究”的课题,并围绕如何建构民国时期社会发展指标体系这一中心问题,形成如下几点不成熟的思考。 一、计量史学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20世纪50年代,计量史学自法国滥觞,旋即西征东伐,掀起史学界的轩然大波。一大批运用回归分析、相关系数、方差分析等计量技术的“新史学”著作相继问世,向传统叙事式人文史学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也招致一轮轮的指责。毋需赘述计量史学的远大科学抱负及其卓尔成就,也不论其反对者或中肯或武断的辩驳与诘难,计量方法由此所展现的对于史学研究的方法论意义是无可置疑的。对于具有深厚、悠久人文史传统,习惯于粗放式耕耘的中国史学界来说,这种意义尤为重大。 计量史学的灵魂是,在特定理论指导下,对历史做准确的结构性的数量分析,进而概括出关于历史的科学结论。由是,关于计量史学的争论便可归结为:一个个具体的具有内在情感与好恶的个人所创造的历史能够经由结构性的数量描述而再现吗?反对者以为,离开对重大历史事件及其背景以及历史人物的深刻洞察和理解就不可能接近历史。在这个意义上,关于计量史学的争论实际上可以进一步归结为人文主义与实证主义的论争。因此,厘清100多年来人文主义与实证主义论争的实质,是理解计量史学及其方法论意义的关键。作为一种方法论主张,人文主义强调经验的不可重复性、主观性,认为在社会、历史和文化领域不存在全称假说,不能建立因果律、统计律,而只能用诠释、理解的方法去作恰切的观照。实证主义则针锋相对,肯定经验的客观性、可测性及普遍定律的存在,坚持演绎说明是科学认识的最好模式,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概莫例外。但事实上,根据哈贝马斯及阿佩尔的观点,人文主义与实证主义并非水火不容,人文主义所要理解的是社会、历史和文化领域中需要理解的一个侧面,实证主义所要实证的则是同样领域的另一个侧面,两者回答的是纷繁世界的不同问题[1](p25-29)。因此,关于计量史学的争论便也有了消解的可能。计量史学无法取代人文史学,同样,人文史学也不应苛求计量史学(注:严格地说,与人文史学相对的应是广义的实证史学,计量史学只是广义实证史学的一种方法论路径。本文将计量史学与实证史学并提,是基于本文主题的一种简单化处理。)。历史需要理解,理解一个个历史事件及英雄人物背后深刻而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心理内蕴;历史也需要计量,计量不同时段、不同地域、不同群体所显现出来的不同经济、社会、行为乃至文化心理特征。就此而言,我国史学界有理由更重视计量史学研究,通过数量分析提升史学研究成果的科学性,以补长期以来历史研究中人文史学一家独大之缺。 晚清时期,社会统计资料十分零散,统计手段也不甚科学,留下的能反映社会发展水平的系统的统计资料甚少,给计量史学研究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民国以后,现代意义上的统计制度始逐渐建立起来。民国初,曾有主计局等组织,负责一些统计工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对于统计行政之划一,以及政府统计制度之确立,厘定法令,用策厉行”。1931年,国民政府设置主计处,“掌理全国岁计会计统计事务”。“依主计法规之规定,主计处统计局掌全国统计总报告之汇编,及分类统计年鉴之纂刊”[2]。1935年,统计局汇编第一次全国统计总报告,并提要刊行《中华民国统计提要(二十四年辑)》[3]。此后,虽然由于抗日战争爆发,统计事务受到极大破坏,统计局仍坚持工作,于1940年、1947年两次汇编全国统计总报告,并提要刊行。这些报告的统计内容涉及土地与人口、生产事业、商业、货币金融、财政、交通、教育、政治、国际比较等众多类别,类之下又再分纲、目、栏等,并且注重历年之比较、各省之比较及各辑之间的联系与一致,数据相当全面翔实,有很大的学术价值。另外,还有一些机构和个人对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行过一些调查统计,也留下了丰富的统计数据资料。这些数据为计量史学研究提供了资料上的保证和便利。因此,民国史的计量研究更有理由得到重视。本文旨在从理论上建构民国时期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以便利用各种统计数据,展开民国社会发展状况的计量研究。 何谓社会发展?社会发展是一种社会存在,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社会发展又不仅仅是一种定性的描述,而且还是一种可以用指标体系加以观察的社会发展状态,是一种可测度的社会现象。这里所谓的指标是表示一个概念或变量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事物。一系列具有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的指标经理论整合即构成相应的指标体系。自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提出以GNP来度量经济增长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发展被经济增长所代替,经济增长又主要由GNP等少数几个经济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来反映。这就是传统发展观及其指导下的经济性指标体系。6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认识到经济性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即经济增长不等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等于社会进步,遂提出了新的发展观及相应的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根据有些研究者的归纳,新发展观包括综合发展观、人本发展观、社会整合观及可持续发展观等几种不同的具体形态。综合发展观认为发展包括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科技水平提高、文化价值观念变迁、社会转型、生态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人本发展观以满足人的需求为核心价值取向,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整合观强调社会发展各要素的相互联系、和谐有序、灵活有效及一体化运作。可持续发展观则突出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自然资源总量和总体上的生态完整进而实现社会持续进步的价值优先性[4](p20-22)。不论哪一种具体形态,都强调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认为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但经济发展本身并不等于社会发展,社会发展最终是为了全面满足人的多层次需要。因此,与新发展观相对应的就是包括经济指标在内的注重社会全面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