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0)11-0033-06 一、社会主义改造从引导型渐进性变革转向压力型突变性变革:社会动员的导入和强化 从新中国建立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仅用了极短的时间克服了工业基础薄弱、生产力落后、经济贫困、社会成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历史上缺乏合作传统等特殊困难,将数以亿计的个体私营生产者经营者引向合作化集体化,结束了中国社会存在上千年之久的小生产者所有制,这确实是一个“人间奇迹”。在创造这个“人间奇迹”的过程中,运动的指导者导入和强化了社会动员,这一点从整个改造运动发展阶段的非均衡性上可以得到明确印证。 社会主义改造,作为一场直接导致社会变迁的社会运动,其本身离不开社会动员,实际上从运动一开始便导入了社会动员,社会动员不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全过程,而且动员的节奏与社会改造的速律基本一致。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作为考察对象: 第一阶段:建国后到1955年夏季之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处于发动和发展时期,与此相适应,这个阶段也是社会动员的导入期。这个期间的改造进程虽有波折,但总体上比较平衡,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由低到高、循序渐进、逐级过渡、稳步发展。 由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实现合作化集体化的目标,因此导入期的社会动员的主要内容就是在行为主体(个体农民)中确立对合作化集体化价值目标的认同和整合。 对于社会动员,中国共产党虽然执政不久,但过去长期的群众运动实践使其对之可谓相当熟稔。然而农业合作化是一种经济活动,毕竟不同于战争,和刚刚过去的土地改革也不一样,战争、土改是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你死我活,是一种剧烈的政治活动,它对社会动员的诉求使之带有鲜明的强制性。互助合作是改造小农经济,破除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确立集体经济体制和集体主义价值观的过程,因此,实质上是对农民的教育问题,绝不能采取过去战勤动员和土改斗争的办法,而是必须采取说明、示范、引导、帮助的办法在农民中确立一种新的价值认同,让他们自己动手推进社会变革。正是考虑到这种差异性,中国共产党在导入社会动员时显得比较谨慎,反复强调重视利用机会和物质刺激的社会型动员,反对过分依赖行政力量投入的组织型动员,对运动中出现的违反自愿原则,强迫入社和不经互助组、初级社直接向高级社过渡的做法及时予以整顿和纠正。 第二阶段:1955年夏季之后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处于高潮时期,也是社会动员的强化阶段。在高潮期内,全国农业合作化呈现泰山压顶、狂飙突进之势。 高潮期的到来并非农业合作化发展过程中内生性的必然需求,它更多地依赖外力推动,这种外力推动型的社会变革对社会动员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需求,因此,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期也是强化社会动员,从社会型动员走向组织型动员的阶段。这个阶段社会动员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强化宣传灌输促使实现合作化集体化价值目标的社会支持最大化,在集中权威的组织领导下,将群众高涨的精神力量转化为统一的群体行动,从而迅速实现共同的价值目标——合作化。正是由于过分强化社会动员作用使得原本作为经济变革的农业合作化日益染上浓厚的政治色彩。 第三阶段:1956年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之后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新的运动之前。这个时期是农业合作化成果的巩固时期,也是社会动员日趋制度化,并最终形成集中动员型体制的阶段。 到1956年底,全国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87.8%,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由于在合作化高潮时期过度强化社会动员的作用,导致违反自愿、被迫入社现象的大面积发生。因此,几乎在合作化完成的同时,从1956年冬起部分地区出现的社员闹退社散社现象到1957年春夏演变为被毛泽东称为“一股台风”的退社风潮(合作化过程中各地也曾发生过社员退社,但规模要小得多),这样,如何巩固合作化成果摆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人面前,先是按照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进行整社,之后,1957年7月毛泽东提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8月,中央专门发出农村社教指示,教育的方式是围绕合作社的优越性等中心问题展开大辩论,实质上是用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大辩论”造成强大的政治压力,迫使散了的社重新恢复,退社的农民重新回到社里。虽然利用社教巩固农业合作化的成果一时见成效,但是威胁合作化集体化的退社散社的危险却始终存在。因此,对思想政治动员产生了制度化的需求,这是导致建国后动员型体制形成的根本原因,反过来,动员型的制度安排造成并加剧了此后的现代化进程反复在动员一巩固两极之间出现周期性传递和震荡。 以上分析考察了农业合作化进程和社会动员之间的互动关系,实际上,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程中,同样导入和强化了社会动员,在改造完成之后出于对出现的“地下工厂”、“地下商店”等反体制因素的消除和防范,同样毫无例外地选择了动员型的制度安排。